董事长的英文是Chairman (精准的说是Chairman of the Board),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员工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规模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执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余董事同等的投票权。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因为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
Chairman可以随时消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由于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员工,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员。
董事长的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会议的实行情形,并向董事会数据;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4)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幕阶段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5)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6)除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巨大业务和行政事项有权作出决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1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二分之一选举造成。从各国的公司立法看,董事长一般来看,董事长拥有的权利不是由股东大会授予的,而是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