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
民间金融
(一)呈会“呈会”是一种传统的在亲情、乡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助性质的民间金融形式,该种古老的活动迄今仍活跃于广大地区,特别是江浙闽粤一带。温州市志民俗卷“呈会”条目这样介绍:“急需钱用,借贷无门,乃请亲邻戚友呈会。会钱多少视邀会者即兴会人需要而定。一般有十个会脚(会众)。头会人要宴请会脚,称吃会酒。第二会起,每月定期摇会一次,以骰子点数最多者得会。已经得会者,每月将令钱交给头会人,称为拔会。呈会月例五厘至一分,亦有不计息,故迷信者常祈求神灵保佑其早日收会”。用金融界术语描述,呈会活动中先得会者如借债分期还本付息,后得会者如积蓄零存整用。
(二)标会
伴随经济活动和市场观念的深入,互助性质的“呈会”渐渐向盈利性质的“标会”发展。与呈会不同之处在于,标会的得会顺序是通过利率竞标造成,谁出的利率高,谁先得会金,而每期利率高低又与会脚的资金需求情况紧密有关。
标会可分为家户间标会和投机性标会两种,表面操作相似,实则大相径庭。前者首要是朋友间相互帮助的一种形式,在帮助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利益弥补;后者则完全是一种投机取巧的手段。由下方几点可具体看出:
首先,前者的参与者首要是为满足消费或投资需要;而后者的参与者则完全出于低投资高盈利的动机。
其次,前者周期一般为三或六个月;后者周期则不足半个月,有时甚至仅仅间隔三天。
又一次,前者利率尽管好于银行利率,但它是资金供求情形的合理反应;而后者利率又大大好于前者利率,且是人为抬高以作诱饵吸引许多资金入会。
第四,前者人数有限,一般为十个,且会员之间大多是要好牢靠的朋友,差不多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困难;而后者范围容易失控,会员之间不甚了解,信息封闭,资金被非法占有情形时有发生。
最后,前者风险较小,即便发生倒会,也是因会主运营不善、亏损产生,入会的朋友大全将予以谅解,这就是他们所说的“朋友情谊”,所以不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对比之下,后者风险很大,每次倒会全将导致不可收拾的地区性经济混乱甚至社会动荡。
(三)抬会
除此之外,仍有过一种极具欺骗性和危害性的“抬会”,其模式大为不同:它的躯体是“金字塔”状的立体几何图形,矗立在金融的领地里。最顶尖的人被称为会主,下面有大量的中会主、小会主,会脚在最底层,人数最多。钱从会脚处爬到小会主、中会主处,最后升上塔尖,聚集在大会主手中。发放时,则由上而下,层层盘剥,落入会脚处。
起初,由于要求“得会”的会员数量较少,自上而下不会发生支付危机,“会金字塔”不会即将倒塌。但从长期看,一面,受于绝多部分资金是在塔内周转,无法达到升值,而大小职业会首的自然挥霍更是使之降低;另一面,塔基往上的利息要求却在持续增长,这样发展下去必然致使自上而下的支付问题。开始时还可以通过大会首间的互相调剂临时减轻,但当“会”在一定区域内高达极限时,支付危机再也无法处理,最终将致使“炸会”。一旦炸会,后果不堪设想。如1986年温州乐清的抬会事件,迄今让人谈之色变。这场民间抬会参与人数达30万人之多,会款发生额达8亿人民币,其灾难性的直接后果是:63人自杀,200余人潜逃,近千人被非法关押、拷打、摧残,数万家庭负债累累倾家荡产。
运转机制
民间金融的成长促进区域经济的上涨
以标会该种最常见的形式为例。标会遵循着一套简单规则:一个自然人作为会头,出于某种目的组织起有限数量的人士(会脚)。每人每期拿出一定数额的会钱,每期通过投标由一个人得到全部当期会钱。在所有成员以轮转方式各得到一次汇聚在一起的会钱之后,即告结束。用K表明每次投标的本金,M表明会脚的人数。在标会成立时,所有的会脚首先向会头支付K作为参会的条件。会头自此得到总额为M×K的无息资金贷款。就在此时,会脚执行第一次投标。愿意投标的会脚依据本身的资金需求情况和投标策略提出各自资金的借款利率。该种利率是通过得到这笔资金的意向折扣来表明。
如果其中某个会脚M1,愿意供应的折扣最大为 P1,则他将得到其余会脚依照P1的折扣供应给他的资金,即(M-1)×(K-P1)。己中标的会脚称为“死会脚”,他不能再参与投标。从首次投标直至最后一次投标前(不包含最后一次)他每次务必支付K来偿还这笔贷款。其余仍未中标的会脚称为“活会脚”,有权参与以后的投标。以此类推,在第i个月,有i-1个人已经形成“死会脚”,由余下的M-i+1个“活会脚”执行竞标。愿意供应的最大折扣为Pi,中标者为Mi,得到的资金为(i-1)×K+(M-i)×(K-Pi)。在最后一个月,只有一个人没有得到过资金。他得到的资金为M×K,由会头支付。
从标会运行机制可以看出,标会形成的利率是一个纯市场化的利率,它是由参与主体通过拍卖竞争所高达的一个均衡,因此能够及时有效地反应市场资金当时的供求情况。当参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比较大时,所愿意供应的折扣水平就比较大,此时的贷款利率也就比较高;当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不足,多部分参与者均为资金的盈余者时,参与者所愿意供应的折扣就比较小,市场利率就比较低。诚然,受于标会的参与主体数量少,容易承受一部分突发事件的影响,因此利率容易波动。
特点
对各种“会”的特点执行分析后,可以看出,投机性标会和抬将是两种不良形式,它们的不合理性和高风险性都组成了政府对其冲击取缔的理由。但是,当前广泛存在的是家户间的标会,其特点如下:
1、入会者之间关系紧密,相互间知根知底,有很强的道德约束,保证该种原始的无担保信用关系能够维持。相对于正规金融,该种民间信用调查信息不对称程度要小得多。
2、通过“会”获取资金与向国有银行或信用社贷款不同:一是不需抵押或经济担保;二是无须复杂手续;三是具有很强的互助性质。
3、以“会”执行的融资往往带有风险投资或风险贷款性质,相似于共同创业投资基金。站在投资者或经理人身后的会脚们相当于评审决策委员会,拥有对资金的用途执行评议的权力。得款者不能仅向出资人简单表明将资金用于生意上的周转,而并要详细介绍生意计划。会中人要对他的计划和能力执行认真的讨论、评估,如觉得原计划太过冒险,可提出改进或婉拒支付。此类民间金融形式蕴含着一种民间资本理性选择经理人和产业的内容。
4、“会”的单笔范围受本身活动方式的制约。一是民间金融活动的非机构化,资金来源受限。在每个会中,经济实力最小的人往往组成“会”的范围的制衡边界。二是分散放贷规避风险的本能在起作用,“会”该种民间放贷形式缺乏法律保障,靠面子保持信用。某人的面子值多少钱往往有个影子价格存在,所以,会的单笔范围有种自控机制在发挥作用。
自此可见,呈会和家户间的标会具有适当的合理性,事实证明,它们对城乡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观起着不可否认的积极作用,应当允许其保留或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注意困难
民间合会作为地下金融,从法律角度讲是半合法成分,只能游走于灰色地带。一面出于其潜在的金融风险,政府一直采取抵制的立场;另一面,它对农村经济的成长又起着正规金融无法替代的作用。
在正规金融尚无法完全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以前,民间合会作为一种自发的资金借贷形式继续会继续存在。但是要对标会该种民间金融活动的功能作正确界定。它的定位应是在正规金融无法发挥作用的条件下承受起民间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责任。其立足点是通过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的组合,以资金供给者供应的资金为资金需求者供应融资服务,满足需求者某种特定的融资需求。该种特定融资需求的特质是:
(1)资金范围有限。首要是一部分小额的短时间融资;
(2)资金需求比较容易承受家庭突发事件的影响。这些需求是正规金融所无法满足的。家户间的标会就满足这些特定的融资需求,进而从源头上减小了投机、诈骗等违约事件发生的几率,保证整个标会组织能够有序地运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