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法律法律术语文章详细

行政自由裁量权

外汇网2021-06-19 16:51:28 77
什么是行政自由裁量权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度和规模内所享有的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提升行政效率所必需的权限,也是现代行政的必然要求。

何谓行政自由裁量权?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将其定义为:“在特定的情形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做出作为的权力”。 英国著名法官霍尔斯伯勋爵表示:“自由裁量是指任何事情应在当局自由裁量权规模内去行使,并非是依照个人看法行事,应依照法律行事,并非是随心所欲。它应当是法定的和固定的,并非是独断的、模糊的、幻想的,它务必在所制约的规模内行使”。 王名扬先生觉得:“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做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或许采取和行动方针中执行选择,依据行政机关的分析采取某种行动。也或许是实施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含不采取措施的决定以内”。

概括地讲,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程度和规模内,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条件,在各种或许采取的措施中执行选择的权力。它是现代行政权的核心,是一种真正的和实质的行政权力。

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表现

自由裁量权具体显现为:

1、行政处罚程度和种类方面,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程度内自由选择,包含在处罚种类程度的自由选择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

2、举动方式方面:即行政机关选择具体行政举动的方式时,自由裁量作为与不作为。

3、作出具体行政举动时限方面,如《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2项“行政机关应该在听证的7此前,通知当事人举办听证的时间、地点”,只要符合“听证的7此前”,具体哪一天通知,行政机关可自行决定。这表明行政机关在什么时候做出具体行政举动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4、对事实性质认定方面,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举动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

5、对情节轻重认定方面,如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如此的词语,在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时,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认定就有自由裁量权。

6、决定能否实施方面,即对具体实施的行政决定,法律、法规大都规定由行政机关决定能否实施。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