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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

外汇网2021-06-17 23:30:06 62

什么是审计项目

审计项目是审计人士依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在适当的条件下,环绕特定的审计对象,为高达既定的审计目标,所承受的具体审计任务。

审计项目的特点

审计项目是审计人士实行审计监督工作的载体,也是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和管理的对象,它具有下方几个特点:

(一)计划性。

每年,政府审计机关全将环绕政府宏观调控目标、政府领导的要求和社会民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困难制订审计项目计划,从总的上清晰新的一年审计工作的总的思想、审计的着重部门和领域、审计的着重内容,并对审计机关的各业务部门执行职责划分,各业务部门依据审计项目计划的安排,将审计工作具体分解到各级审计机关,进而形成了具体审计项目。审计项目的计划性要求审计人士务必依照既定的审计计划安排开展审计工作,而不能擅自更改计划确定的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审计对象。

(二)强制性。

审计项目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规定的审计任务,是审计人士执行审计监督活动的载体和根据。审计项目确定的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的着重内容,以及审计人士通过审计举动作出的审计数据、审计结论、审计决定等都代表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举动,承受国家行政强制力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婉拒。

(三)期限性。

审计项目计划中,清晰规定了审计项目开展的时间期限,要求审计人士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审计项目的内容。审计项目的期限性要求审计人士务必严格遵守审计计划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审计工作,非遇特殊情形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审计工作的时间。

(四)风险性。

审计项目的风险性将伴随整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所谓风险性是指被审计单位存在巨大违法违纪困难,而审计后未能出具适当审计结论和审计数据的机会性。审计项目的风险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被审计单位存在巨大违法举动,供应虚假资料掩盖真相,致使审计项目的失利出具了错误审计结论和审计数据;二是审计人士未能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和程序,产生遗漏巨大违法违纪困难,并最终致使审计结果失利的机会性。

(五)程序性。

审计项目的实行过程中,审计人士务必依照《审计法》、《审计实行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步骤执行,尤其是《控制办法》颁布以来,更要求审计人士依据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撰、审计数据的出具和审计档案的归集等多方面的要求,具体的审计实行工作,坚决杜绝审计举动的随意性。

审计项目的现场管理

一、形成审计现场的管理体制

l、清晰现场管理层次。审计现场管理由审计组、审计项目主管部门和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三个层次组成:审计组长负责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和安排现场审计工作,审计主审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审计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计过程中业务协调、指导和请示工作,收集、总览及解释有关困难,编制、补充和调整审计实行方案,组织评价项目审计质量,初审审计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下发整改意见,提出处理处罚建议;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负责处理现场审计遇到的巨大审计困难及审计方案的巨大调整。

2、实施审计组长和主管部门经理负责刺。审计项目组长要认真履行审计组长的工作职责,维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和风险意识,严格依照审计方案和审计程序及要求组织和管理现场审计。按时按质地完成审计任务,把好审计质量关;主管部门经理要抓好各审计组间的协调,审计业务指导,及时收集、分析、汇报现场审计中的巨大困难,统一调配力量,适时调整审计方案,更深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

3、科学合理地执行人士分工。审计项目组长要依据审计方案。确定审计样本量、规模、内容、着重、方法和步骤以及审计起止时间;同期,依据参审人士的个人特点执行科学、合理地分工,相互结合,清晰有关要求并签订审计项目责任书。

二、监督审计现场的质量控制

l、开展初步分析性复核和评估审计风险。审计组要在对审前调查所获得的有关资料执行初步分析性复核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业务管理情况特别是内部控制水准,评估审计风险。审计组长应该维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合理运用专业分析:采取相应的审计试探措施,将审计风险降到可接受程度。

2、收集审计证据。鉴定“四性”。参审人士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复印有关审计证据;审计组主审、组长要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有关性、充分性、合法性执行鉴定,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该责成有关人士更深一步取证。在形成审计数据前,审计组长要对收集的审计证据执行归纳、分析和分析,形成审计结论。

3、加深“三级”复核。即实施审计组主审、组长和审计项目主管部门经理“三级”复核制度。复核的内容包含:(1)能否依照审计方案开展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能否已全部实行审计。具体目标能否达到,审计步骤和方法能否实施。(2)审计日记能否按规定要求记载,有无集中补写、内容过于简单、反应审计过程不全面等困难。(3)审计底稿编制能否完整规范,困难叙述能否清楚,困难定性、根据能否精准,审计证据能否充分、必要,所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的钩稽关系能否精准,支持审计底稿的凭证能否有遗漏,能否有不有关的资料作为审计证据。(4)底稿的困难责任及风险程度分类能否精准,即困难的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整改单位及整改责任人能否精准,困难的风险程度分类(一般/关注/巨大)能否正确。(5)审计结论能否精准,审计意见能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被审计单位意见能否规范、清晰,解释能否清楚、实事求是,签章能否齐全。

4、精准界定底稿困难性质及责任情况。对底稿中困难风险程度分类及有关责任的认定要按规定实施,审计组要在现场对困难性质的分类和责任情况的界定逐一执行研究,精准界定风险程度类别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现场出具底稿后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执行交换和沟通,被审计单位合理的解释应接纳。修改底稿后交被审计单位签章证实;有争议或未查清的应更深一步组织核查清楚后,将底稿交被审计单位签章证实。

三、增强审计现场的基础管理

l、合理调度安排现场审计时间。(1)审计组务必在规定的时期内到达审计现场,不得迟到。(2)实施倒计时制,审计组长要依据工作量和进程,适时安排参审人士每天的工作。(3)现场作息时间原则按被审计单位的规定实施,遇到审计工作量大、内容多、时间紧及困难复杂等情形,应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按时保质地完成审计任务。(4)审计组长每晚要召开会议,听取参审人士当日审计的汇报,及时分析情形,研究安排次日工作(记录会议内容以便查考)。(5)审计终结,凡已查清的困难,均要及时出具底稿,经主审、组长审核后交被审计单位签章证实收回。

2、严格实施现场审计工作纪律。(1)认真实施各类审计纪律。(2)严格保密纪律,认真实施审计工作保密的有关规定,遵守保密守则。(3)审计人士务必依照审计规定、审计方案及有关要求执行审计,发现困难应及时出具底稿,发现审计线索后应及时汇报并更深一步查明情形,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均不得回避、掩盖和消化。

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思路

当前,我国国家审计的审计对象大量,而审计人士数量相对有限,所以国家审计机关一直背负着较大的审计任务阻力和审计风险。在《控制办法》施行以后,国家审计机关开始着手建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强调严格实施审计质量管理,对审计全过程执行质量控制,从审前、审中、审后各个环节执行严格控制,合理地选择运用科学的方法,高达加深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目的。

(一)在审计组方面,积极探索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增强审计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科学的质量控制方法,往往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实施具体的项目审计业务时,审计组应从审前、审中、审后等各环节入手,采取科学、适当的方法来增强质量控制,克服当前过于关注审中控制的弊端。整体来说,在审前环节,应注重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形,充分了解控制环境,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立场、认识和措施,从而在审计方案中清晰工作着重;在审中环节,应注重运用查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和AO、通用审计软件等计算机审计方法,减弱检查风险;在审后环节,应增强追踪性的后续审计,以保障所获得的审计成果。

(二)扩充内部复核层次。

审计项目审计的内部复核包含审计组和审计机关两个层次。当前内部复核首要是强调审计组内的多级督导复核,存在适当的局限性。在现有的基础上,应扩充内部复核层次,建立由审计组、审计组所在处室、审计机关分管领导等多级复核,层层把关,以保证审计质量。

(三)加深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实施审计公告制度,体现了“谁委托审计就向谁数据结果”的审计公理,也是对国家审计的再监督。积极有效地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已形成国际通行做法和保障执政为公、审计为民的核心措施,是审计客观性的标志性特质。因此,加深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非常必要,以便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增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渠道

(一)积极开展审前调查,认真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加强审计工作的针对性。

《控制办法》中对审前调查的内容和着重,以及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制都作出了清晰的规定,所以审计人士一定要依照《控制办法》的要求,认真搞好审前调查,在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形和首要经济情况的情形下,增强分析研究工作,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然后再环绕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规模、内容和着重。为了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业务部门的主管应对审前调查的内容和编制的审计实行方案执行审核,重要审计项目还应经历审计业务会议的审定。通过层层把关,使编制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实行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推行审计公告制度,保证审计数据的真实性和精准性。

审计数据是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审计工作后,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控制办法》中确定的审计公告制度,更改了审计机关不对外发布审计结果的做法,这是审计工作适应新事态的客观要求,也是国家审计领域的一个必然转变。这也要求审计人士务必摸清被审计单位的真实情形,查清困难,找准原因,分清责任,切实做到审计数据上反应的困难事实清楚、报告真实牢靠,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划分清晰。同期,还要求审计人士和复核人士认真负责,保证审计数据中的困难在定性、处理处罚上引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精准。而且,审计人士在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执行评价时,对未审计事项、超越审计权限的事项、审计证据不够充分的事项以及评价根据、标准不清晰的事项不应发表意见。

(三)划分好复核着重,创造性地开展复核工作。

审计复核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成部分,在保障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控制办法》清晰了审计组、审计人士和审计复核机构的复核职责,通过不同层次对审计项目的复核,层层把关,保证审计质量。但是在事实审计工作中,该种层层负责的规定增长了审计复核的层次,不利于提升复核效率,所以我们应依照各自职能的不同,划分好审计复核的着重,创造性地开展审计复核工作。审计组及审计组长对所审计的事项、采取的审计步骤和方法,对审计困难能否查清以及能否依照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日记执行复核;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定性、处理处罚以及移送处理能否适当执行复核;法制部门应该对审计定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否正确以及审计程序能否符合规定执行复核。如此,通过划分各个层次复核的着重,使各个层次各负其责,把审计复核制度落实到实处。

(四)清晰项目责任,提升审计质量。

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任务的过程中,要依照《控制办法》中规定的在审计方案的编制、审计证据的收集、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的编撰、审计数据的出具和审计档案的归集等方面对审计责任,确立上至审计机关,下至审计人士的审计质量责任。通过该种责任的确定,界定出审计组长、审计构成员、审计组所在业务部门、复核人士和审计机关领导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的责任,清晰质量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完善审计项目的质量责任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促使广大审计人士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审计法规、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办法,更深一步加深责任意识,规范审计举动,降低差错,使审计工作质量得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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