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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

外汇网2021-06-24 10:56:55 72
无意中伤害保险的概念

1、无意中伤害的含义

无意中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向的情形下,忽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显著、强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1)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承受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角、侵害事实三个要素组成。

(2)无意中

无意中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来说。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向。

2、无意中伤害保险的定义

无意中伤害保险是指以无意中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无意中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1)务必有客观的不测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想不到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被保险人务必因客观事故产生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3)无意中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3、无意中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基本责任:死亡给付;残废给付。

(2)派生责任:

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属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无意中伤害保险的特质

1、保险金的给付

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2、保费计算基础

纯保险费是依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

由其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决定。

3、保险期限

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胜过一年。

4、责任准备金

年底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无意中伤害保险的种类

1、团体人身无意中伤害保险(Group Life Accident Insurance)

2、人身无意中伤害保险(Insurance on Life Accident)

(1)普通无意中伤害保险;

(2)特种无意中伤害保险。

无意中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

1、不可保无意中伤害

不可保无意中伤害,是指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当承保的不测伤害,假使承保,则违背法律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不可保无意中伤害,在无意中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清晰列为除外责任。

2、特约保无意中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顾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历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此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不测伤害。

如:战争;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强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 核辐射等。

3、一般可保无意中伤害

在一般情形下可承保的不测伤害。

无意中伤害保险的首要内容

1、无意中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遭受了无意中伤害

A.被保险人遭受无意中伤害务必是客观发生的事实,并非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B.被保险人遭受无意中伤害的客观事实务必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A.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含两种情形:一是生理死亡;二是宣布死亡,即依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包含两种情形: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 ;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B.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无意中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日、180日、一年等)。责任期限对于无意中伤害产生的残废事实上是确定残废程度的期限。

(3)无意中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A.无意中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B.无意中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C.无意中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无意中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依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该种无意中伤害会产生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2、无意中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

当保险责任组成时,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残废保险金。

残废保险金:由保险金额和残废程度两个原因确定。

残废保险金=保险金额×残废程度百分率

在无意中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同期也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最高限额,即保险人给付每一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残废保险金总计以不胜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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