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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上市

外汇网2021-06-22 14:27:39 52
什么是企业重组上市

企业重组上市是指将企业资产、业务和人士等要素执行从新组合,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新股上市交易的活动。

企业重组上市的要求

(一)对重组上市企业的主体资格要求

(1)发行人应该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首要资产不存在巨大权属纠纷。

(3)发行人的生产运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近期3年内主运营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士没有发生巨大改变,/时代学习网/收集/事实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事实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巨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运行规范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且没有下列情形:

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人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②近期36个月内承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近期12个月内承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③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仍未有清晰结论意见。

(2)发行人没有下列情形:

①近期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相关违法举动尽管发生在36个月前,但当前仍处在连续状态。

②近期36个月内违背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余法律、行政法规,承受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③近期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巨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值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士的签字、盖章。

④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巨大遗漏。

⑤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仍未有清晰结论意见。

⑥严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余情形。

(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

①近期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都是正值且总计胜过人民币3000万元,/时代学习网/收集/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根据;

②近期3个会计年度运营活动造成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计胜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近期3个会计年度运营收入总计胜过人民币3亿元;

③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④近期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运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好于20%;

⑤近期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发行人申报文件中没有下列情形:

①有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余重要信息;

②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预期;

③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根据的会计记录或者有关凭证。

(3)发行人不存在下列影响连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①发行人的运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巨大改变,并对发行人的连续盈利能力组成巨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运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巨大改变,/时代学习网/收集/并对发行人的连续盈利能力组成巨大不利影响;

③发行人近期1个会计年度的运营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巨大未知性的客户存在巨大依靠;

④发行人近期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首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规模以外的投资收益;

⑤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运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获得或者运用存在巨大不利改变的风险;

⑥其余或许对发行人连续盈利能力组成巨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运用符合要求

(1)募集资金有清晰的运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运营务。

(6)发行人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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