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职权是直线人士所拥有的包含公布命令及实施决策等的权力,也就是一般所指的指挥权。直线主管(linemanager)指领导、监督、指挥、管理下属的人士。很显然,每一管理层的主管人士都应有该种职权,只然而每一管理层次的功能不同,其职权的大小及规模各有同而已,比如厂长对车间主任拥有直线职权,车间主任对班组长拥有直线权。如此,从组织的上层到下层的主管人士之间,便形成一个权力线;这权力线被称为指挥链(Chain of command)或指挥系统(line of com-mand)。
在这条权力线中,职权的指向由上而下。受于在指挥链中存在着不同管理次的直线职权,故指挥链又叫层次链(scalarchain)。它颇像一座金字塔,
通过指挥链的信息传递,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地执行,所以,指挥链既权力线,又是信息通道。在这个指挥链中,职权关系有两条务必遵循的原则。
(一)分级原则。每一层次的直线职权应分明,如此才有助于实施决职责和信息沟通。一名厂长在归纳经验时曾说过如此一段话:“在我的厂,
厂长的职权难以侵犯,令行禁止,不能违抗;厂长的责任也一丝一毫难以卸。副手的权力,我也从不侵犯,该车间主任、科长管的事,我决不预,我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而是在各自职权规模内,人人说了算。如此,产才可有秩序地执行。假使大事小事都来找厂长,那就表明下属干部不负任,厂长用人不当。”这是符合分级原则的。超越层次,越俎代庖,下级员失去积极性、主动性,这是违背分级原则的。
(二)职权等级原则。作为下级来讲,应当“用足”自己的职权,在己职权规模内做出决策,只有当困难的处理超越本身职权界限时,才可提给上级。相反,惧怕担当风险的主管人士,或才可平庸的主管人士,常常把一切困难上交,仅仅起“交换台”的作用。如此,一面产生上级忙于付具体事务;另一面,自己则失去指挥功能,徒占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