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价值论
正文
以物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心理评价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的经济理论。它同劳动价值论相对立。在19世纪60年代前首要显现为一般效用论,从19世纪70年代后首要显现为边际效用论。 造成和发展把商品交换的基础归结为物品效用的看法,在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和中世纪教会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的著作中已见端倪。该种看法同他们所处的阶级地位和以消费为特质的经济要求相相符,也是当时商品生产和交换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的反应。 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资产阶级经济学著作中有了清晰的表述和充分的发挥。英国早期经济专家N.巴本(1640~1698)是最早清晰表述效用价值看法的思想家之一。他觉得,一切物品的价值都来自它们的效用;无用之物,便无价值;物品效用在于满足人的欲望和需求;一切物品能满足人类天生的肉体和精神欲望,才形成有用的东西,进而才有价值。意大利经济专家F.加利亚尼(1728~1787)是最初提出主观效用价值看法的人之一。他觉得,价值是物品同人的需求的比率,价值取决于交换当事人对商品效用的估价,或者说,由效用和物品稀少性决定。资本主义商品交换关系的成长,是效用价值论在17~18世纪上半期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效用价值论在18世纪下半期和19世纪初期处在踏步不前状态。产业革命的达到和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为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建立劳动价值论和以它为基础的理论体系创造了客观前提。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A.斯密和D.李嘉图在阐述劳动价值论过程中,对效用价值论作了有力的批判。在这一期间,即使仍有一部分经济专家,如英国的罗德戴尔伯爵(1759~1839)和法国的J.-B.萨伊,依然坚持效用价值看法,但他们并没有给该种理论增添新内容。 19世纪30年代后,在对抗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环境下,渐渐显现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英国经济专家W.F.劳埃德 (1795~1852) 是这一理论的直接先驱者之一。他在1833年提出,商品价值只表明人对商品的心理感受,不表明商品某种内在的性质;价值取决于人的欲望以及人对物品的估价;人的欲望和估价会随物品数量的变动而改变,并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欲望之间的边际上表现出来。他事实上区分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这两个概念,而且示意物品价值取决于边际效用。就在此时,爱尔兰经济专家 M.朗菲尔德 (1802~1884)也发表了相似看法。他觉得,物品市场价格总是由能够引起事实买入的最低程度需求力度来调节的。 德国经济专家H.H.戈森(1810~1858)是边际效用论的首要先驱者。他在《论人类交换规律的成长及自此而引起的人类举动规范》(1854)中,重申了效用价值论,同期提出了人类满足需求的三条定理(后来被称为“戈森定理”),进而为边际效用价值论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三条定理是:①欲望或效用递减定理,即伴随物品占有量的增长,人的欲望或物品的效用是递减的。②边际效用相等定理,即在物品有限条件下,为使人的欲望得到最大限度满足,必须将这些物品在各种欲望之间作适当分配,使人的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③在原有欲望已被满足的条件下,要获得许多享乐量,只有发现新享乐或扩充旧享乐。 边际效用价值论完成于 19世纪 70年代初。1871年,英国经济专家W.S.杰文斯在其《政治经济学理论》中提出了“最后效用程度”价值论;同年,奥地利经济专家C.门格尔在其《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中提出了相似的理论;1874年,法国经济专家L.瓦尔拉斯在其《纯粹政治经济学提纲》(1874~1877)中,提出了“稀少性”价值论。这三人各自独立地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他们同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创立者。 19世纪80~90年代,边际效用论的成长形形成两个支流,一是以奥地利学派为代表的心理学派,一是以洛桑学派为代表的数理学派。奥地利学派以门格尔和他的两个继承者F.von维塞尔和E.von柏姆-巴维克为代表。洛桑学派以瓦尔拉斯和他的继承者V.帕累托为代表。杰文斯和洛桑学派一起一般被看作数理经济学派的代表。在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蓬勃发展,马克思主义普遍传播的新历史条件下,边际效用论者的矛头愈益指向马克思主义。 边际效用价值论边际效用论者从人对商品效用的主观心理估价引出价值,而且觉得价值量取决于边际效用量,即满足人的最后的亦即最小欲望的那一单位商品的效用。边际效用一词,由维塞尔所首创。边际效用论者觉得,价值纯粹是一种主观心理现象,“价值既不是附属于财货之物,也不是财货应有的属性,更不是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的。经济人所支配的财货,对其生命与福利,必具有适当的意义。价值就是经济人对于财货所具有的意义所下的分析。因此它绝不存在于经济人的意识之外。”(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 边际效用论者觉得,价值起因为效用,又以物品稀缺性为条件,效用和稀缺性是价值得以显现的充分条件。由于只有在物品相对于人的欲望来看稀缺的时机,才组成人的福利(甚至生命)的不可缺少的条件,进而引起人的评价即价值。 边际效用论者觉得,价值尺度是边际效用,而边际效用的显现是人的享乐定理即“戈森定理”发生作用的结果。依照欲望递减定理,人对物品的欲望会随欲望的持续被满足而递减;假使物品数量无限,则欲望可得到完全满足即高达欲望饱和状态,这代表着欲望力度递减到零,进而满足该欲望的物品效用(价值)也完全消失。但是,数量无限的物品只限于空气、阳光和泉水等少数的几种(此所谓“自由物品”),除此而外的大部分物品的供给量是有限的(此所谓“经济物品”)。在供给量有限的条件下,人不能不在欲望达于饱和前的某一点放弃他的满足;假使涉及的欲望不止一种(这是通例),依照戈森的边际欲望相等规律,为获得最大限度满足,必须把数量有限的物品在各种欲望之间作适当的分配,使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如此,各种欲望都要在高达完全满足以前的某一点中止下来。这个中止点上的欲望,必然是一连串递减的欲望中最后被满足的最不重要的欲望,它处在被满足和不被满足的边缘上,这就是边际欲望;物品满足边际欲望的能力就是边际效用,它必然是物品一连串递减效用中最后一单位所具有的效用,即最小效用。由于只有这个边际欲望和边际效用最能表明物品价值量的变动,即随物品数量增减而发生的相反方向的价值变动,所以,边际效用能够作为价值尺度。 边际效用论者笃定,不能直接满足人的欲望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它们参与生产的最终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维塞尔在生产三要素论基础上,将这个论点发挥为一种“归属论”。依据这一理论,各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和资本)都具有生产力即创造价值的能力;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可以造成不同的效用(价值);据此,便可列出表明不同组合导致不同效用的方程式;在方程式数目等于未知数(生产要素)数目的条件下,便可计算出各生产要素的“生产性贡献”,即应归属于它的比例。维塞尔的归属论是生产论和分配论的综合。 市场价格论边际效用论者用主观价值论和供求论来看明市场价格的形成和决定,觉得物品市价是供求双方对物品主观评价达于均衡的结果。然而,依照分析条件和分析方法的不同,他们的单价论又有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之分。假使假定其余商品价格不变,则某一商品市价只由该商品供求双方的主观评价来调节,并由能使供求达于均衡的边际评价来决定,这属于局部均衡分析,杰文斯和奥地利学派代表者的单价论即是这样。假使考察所有商品在相互影响和制衡条件下的单价决定,则各商品的单价之比应等于它们的稀少性(即边际效用)之比,这属于一般均衡分析,瓦尔拉斯的单价论就是这样。 帕累托师承瓦尔拉斯,但他又以效用序数论和无差异曲线方法,修正和发展了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帕累托觉得,痛苦与快乐不能从数量上加以计量,不能用1、2、3、4、…如此的基数表明出来;但民众日常在不同物品组合之间执行选择的事实证明,物品满足欲望的能力的大小是可相互比较的,并可用第 1、第2、第3、第4、……如此的序数来表明,而这对于决定经济均衡条件来看也就够了。所以,帕累托抛弃了基于效用基数论的效用函数,而采取了基于效用序数论的指数函数,并以无差异曲线表明之。在此基础上,他从而提出了一种据说适用于一切经济活动(不限于价格决定)的最广泛的均衡分析,即觉得一切经济活动都可归结为人的爱好和满足该种爱好时所遇到的阻碍之间对立的产物。爱好意谓人的主观欲望,它是举动的活力。阻碍意谓在人满足欲望时或许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制约。帕累托觉得,当人的爱好所引起的变动中途承受某种阻碍的制约时,均衡就显现了。 无差异曲线是帕累托从英国经济专家F.Y.埃奇沃思(1845~1926)所提出的契约曲线引伸出来的。埃奇沃思在《数理心理学:论数学在精神科学中的应用》(1881)一书中,曾以“契约曲线”表明“劳动与薪资”在市场上交易的条件。帕累托把这个曲线略加修改,用在消费者选择举动上,表明两种商品不同数量的组合对消费者所供应的享乐量是相等的。比如:对某消费者来看,面包和酒的下列各单位组合所供应的共同效用可以是相等的: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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