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第二定律也称边际效用相等规律、边际效用均等定律、享乐均等定律
什么是戈森第二定律
所谓边际效用就是指最后增长的那个产品所具有的效用,产品的价值取决于其边际效用。一种商品对于一个人来看,其额外效用是伴随总消费量的每一次增长而递减的。道理很简单,你吃第一个苹果的效用是5个单位的话,你所吃的第二个苹果的效用或许变成4或3个或者更少的效用单位。这一定律也就是当下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戈森第二定律又称边际效用相等规律、边际效用均等定律、享乐均等定律,是指在物品供给有限和人的欲望无限的情形下,应尽或许使各种欲望被满足的程度相等,进而使各种被享用的物品的边际效用均等。此时,人能得到一定量收入下的最大总和的享乐。比如说,假使有几种可供选择的享乐物品,而且消费它们所得的享乐个量是不同的,为了获得最大的享乐总量,最有利的享乐方法是在它们之间依次消费享乐个量最大的那一个,直到各种欲望满足个量相等时为止。
理性的人把开支花费在每种商品上时,要高达某一点上,花费在每一种商品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会导致与花费在其余任何商品上的最后单位货币相同的满足。对于一个比较饥饿的人来看,假使在冰淇淋和面包之间执行选择,在两者价格相同的情形下,他或许会选择面包,由于他首先要满足的是温饱,这是第一个面包的效用是9个单位,而第一个冰淇淋的效用或许是5个效用单位。在吃完第一个面包的效用或许是7个效用单位,依然大于冰淇淋效用。如此下去,此人消费组合就会高达戈森第二定律所描述的情况:他花费在面包和冰淇淋上的最后一单位货币所得到的效用相等。
戈森是法国经济专家,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先驱者之一,他曾对边际效用理论的基本原理执行了数学探讨,进而助推了数理经济学的成长。
戈森第二定律是一种重要的一般分析工具的特殊应用。后来微观经济理论的成长反应出经济专家越来越认识到,很多经济困难事实上就是寻求最大、最小值的困难,而且数学是处理这些困难的强有力的手段。戈森有关消费者如何按比例分配有限的收入于无限的最终产品的表述,既没有精致的数学模型,也没有正确的数学表达式,但戈森认识到它不是总效用或平均效用,而是边际效用起决定性作用。不幸的是在理论发展中,戈森的贡献未引起注意而必须在19世纪70年代独立发展。
戈森第二定律的数学表明
戈森将他的第一定律(边际效用递减法则)应用到消费者举动中,这使他形成第一个清晰阐述边际效用论基本原理的经济专家,由他的第一定律中推出的定律。他假定一个消费者只有有限的收入,对商品有无限的需求,面对市场上的商品价格,要怎样分配他有限的收入用于买入各种消费品才可得到最大的满足呢?戈森在他的第二定律中给出了简单而正确的处理办法,消费者将分配他的开支,致使最后一分钱用在任何一种商品都有相同的边际效用。第二定律可以用代数方法表明。如果我们有A、B、C......等商品,它们的边际效用为MUA、MUB、MUC......,价格为PA、PB、PC.....戈森第二定律即为:
MUA / PA = MUA / PA = MUA / PA = ......
为了理解这个结论的逻辑关系,如果A、B、C是可替换的,且有下方不等式:
MUA / PA > MUB / PB = MUC / PC
用消费者举动来解释该不等式:1美元用在A上所造成的边际效用,比用在B或C上所造成的边际效用大。如此,消费者就会将用在B、C上的开支转移到A上。由于戈森如果边际效用递减,许多地买入A商品,使A的边际效用减弱;降低的B、C消费使它们的边际效用增长。消费者将重复这一过程直到所有的商品的边际效用与其价格的比值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