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负债的简述
我国或有负债的概况
或有负债在我国当前的企业中或有事项已广泛存在,因或有损失的最终显现而使企业深陷窘境致使被清算,被兼并或破产,形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或流失的案例也司空见惯,它作为一种潜在原因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连续运营和发展。
Contingent liability
a) a possible obligation that arises from past events and whose existence will be confirmed only by the occurrence or non-occurrence of one or more uncertain future events onto wholly within the control of the entity
OR
b) a psent obligation that arises but is not recognized because:
1) it is not probable that an outflow of resources embodying economic benefits will be required to settle the obligation,
or 2) the amount of the obligation cannnot be measured with sufficient reliability或有负债的义务
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现时义务。
其中,潜在义务是指结果取决于不确定将来事项的机会义务。也就是说,潜在义务最终能否转变为现时义务,由某些将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可决定。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受的义务,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牢靠地计量。比如,甲公司涉及一桩诉讼案,依据以往的审判案例推断,甲公司很或许要败诉。但法院仍未判决,甲公司无法依据经验分析将来将要承受多少赔偿金额,所以该现时义务 的金额不能牢靠地计量,该诉讼案件即形成一项甲公司的或有负债。
履行或有事项有关义务致使经济利益流出的机会性,一般依照适当的几率区间加以分析。一般情形下,发生的几率分为下方几个层次:基本确定、很或许、或许、极小或许。
“基本确定”是指,发生的机会性大于95%但差于100%;
“很或许”是指,发生的机会性大于50%但差于或等于95%;
“或许”是指,发生的机会性大于5%但差于或等于50%;
“极小或许”是指,发生的机会性大于0但差于或等于5%。或有负债的确定条件
或有负债指以往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将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给予确认。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或有负债的条件是:
1.或有负债由以往的交易或事项造成;
2.企业承受的负债义务是潜在的也或许是现时
3.该义务的履行不是很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
4.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够牢靠地计量。
或有负债的计量
那么或有负债如何计量呢?这里涉及到最佳预期数的确定困难。
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最佳预期数的确定分两种情形考虑:
或有负债应当是无法计量的,假使满足够下条件,则应当证实为预计负债。现时义务下,很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且金额可以牢靠地计量。
(1)所需开支存在一个金额规模。
假使所需开支存在一个金额规模,则最佳预期数应按该规模的上、下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1999年10月2号,A公司因违约被提起诉讼。因法院仍未判决,赔偿金额当前无法确定。但是依据专家预期,赔偿金额或许在50万到80万之间。所以,A公司应在月末的资产负债表中证实或有负债为:(50+80)/2=65(万元)
(2)所需开支不存在一个金额规模。
依据准则规定,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预期数按最或许发生金额确定;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预期数按各种或许发生额及其发生几率计算确定。
例:一企业在一场诉讼中,专家分析胜诉的机会性有30%,败诉的机会性有70%。假使败诉,将令判赔50万元。在该种情形下,该企业应证实的负债金额(最佳预期数)应为或许发生的金额50万元。再如,一企业销售产品1000件,每件1000元。该企业售后服务规定:产品在三年保修期内,显现非人为质量困难,企业将免费修理。依据以往经验,较小质量困难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1%,较大质量困难的修理费为销售额的2%。据预期,本年度所售商品10%将令显现较小质量困难,10%将令显现较大质量困难,则本年度该企业证实的负债金额(最佳预期数)为:
(1000×1000)×10%×1%+(1000×1000)×10%×2%=3000(元)
由以上所述可见,或有负债的存在同否,首要取决于将来事件能否发生,具有较大的未知性。或有负债的一般项目
一、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
应收票据贴现是指企业以贴现的方式将仍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或其它单位,进而负有机会支付的债务。这代表着,企业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就形成了一项或有负债。假使企业有将应收账款向银行卖出以获得现金的情形也应看为或有负债。
例:1999年ABC公司背书转让了两张应收票据。一是被背书人H公司,票据金额100万元,到期日2000年4月;一是被背书人J公司,票据金额为500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5月。
本例中,ABC公司因背书转让应收票据而承受了现时义务。所以,1999年末,企业应将自此形成的或有负债披露如下:
或有负债
截至1999年12月31号,本公司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金额600万元。
二、债务担保
债务担保是指企业以自有财产作为抵押,为其它单位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款供应担保的业务事项。假使到期日其余单位偿还了借款,企业即摆脱了担保责任,但若被担保单位到期不能清偿借款,担保企业则负有偿还担保债务的责任。在企业担保之日,就形成了担保企业的一项或有负债。
三、产品质量保证
产品质量保证是指企业或许要支付与产品质量相关的费用的业务事项。企业在售出负有包退、保修期的产品后,若发生质量困难,企业就会发生有关费用,即存在同产品质量有关的或有负债。
例:ABC公司1999年4个季度的家电销售额分别为100万元、140万元、80万元、200万元。依据以往的经验,发生的保修费用一般为销售额的1%—2%。1999年4个季度事实支出的维修费用分别为:2万元、4万元、1万元、3万元。同期,假定上年底“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为5万元。
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ABC公司因销售家电而承受了现时义务,同期该义务履行很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ABC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牢靠地计量。所以,ABC公司应依据本准则的规定在每季度末证实一项负债。会计核算与披露如下:
(1)第一季度
发生维修费时: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第一季度末应证实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100×(1%+2%)/2=1.5(万元)
分录为:借:运营费用——产品质量保证15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15000
则第一季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的余额为5+1.5-2=4.5(万元)
(2)第二季度
发生维修费时: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第二季度末应证实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140×(1%+2%)/2=2.1(万元)
分录为:借:运营费用——产品质量保证21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21000
则第二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的余额为4.5+2.1-4=2.6(万元)
(3)第三季度
发生维修费时: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第三季度末应证实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80×(1%+2%)/2=1.2(万元)
分录为:借:运营费用——产品质量保证12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12000
则第三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的余额为2.6+1.2-1=2.8(万元)
(4)第四季度
发生维修费时: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3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
第四季度末应证实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200×(1%+2%)/2=3(万元)
分录为:借:运营费用——产品质量保证30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30000
则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的余额为2.8+3-3=2.8(万元)
为此,ABC公司应在当年年底12月31号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28000元列为资产负债表内“预计负债”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有关披露。应注意的困难是:
(1)
假使发现保证费用的事实发生额与预计数相差较大,应及时对预计比例执行调整;
(2)
假使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计算预计负债,则在保修期终结时,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3)
已对其证实预计负债的产品,如企业不再生产或者不再销售了,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余额冲销,不留余额。
四、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
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是指企业涉及仍未判决的诉讼案件、原告提出有赔偿要求的待决事项。这是由于,假使企业胜诉,将不负有任何责任;但若企业败诉,则负有支付原告提出的赔偿要求的责任。即一旦有待决的对方提出的索赔事项时,企业即应看为一项或有负债。
例1:ABC公司1999年10月12号向A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一年,年利率10%。2000年11月银行向法院起诉,截至2000年12月31号,法院仍未对A银行提起的诉讼执行审理。
分析:如无特殊情形,ABC公司要败诉。所以,除支付本金及利息外,还要支付罚息及诉讼费等费用。假定预期罚息及诉讼费等费用为10—16万元之间,其中对方的诉讼费2万元。依据准则规定,ABC公司应在2000年12月31号证实一项负债。金额=(10+16)/2=13(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20000
运营外开支——罚息开支11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130000
同期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本公司欠A银行贷款于2000年12月12号到期,到期本金和利息1100万元。受于本公司资金周转问题,故仍未偿还上述贷款本金和利息。为此,A银行起诉本公司,除要求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要求支付诉讼费及罚息等费用。受于以上情形,本公司在2000年12月31号证实了一项负债13万元。当前,法院仍未对此案执行审理。
例2:1999年11月2号,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互相担保协议,而形成有关诉讼的第二被告。截至2000年12月31号,诉讼仍未执行判决。但是,受于B公司运营问题,A公司很或许要承受还款连带责任。据统计,A公司承受还款金额2000万元责任的机会性为60%,而承受还款金额1000万元责任的机会性为40%。另A公司需承受诉讼费20万元。
在此例中,A公司因连带责任而承受了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牢靠地计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A公司应在2000年12月31号证实一项负债2000万元(最或许发生金额),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有关披露。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200000
运营外开支——赔偿开支2000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20200000
同期,会计报表披露如下:
B公司借款逾期未还被某银行起诉。受于与B公司签有互相担保协议,本公司所以负有连带责任。2000年12月31号,本公司为此证实了一项负债,金额2020万元。当前,有关的诉讼正在审理当中。或有负债、预计负债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或有负债定义为两种义务。一种因以往事项而造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仅通过不完全由企业控制的一个或多个不确定将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给予确认;其他是因以往事项而造成,但未予证实的现时义务,之所以没有证实,是由于结算该义务不是很或许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牢靠地给予计量。
依据负债的定义,某个项目能否为负债,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因以往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二是结算该义务时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企业。对照这两项基本条件,或有负债中的第一种义务(潜在义务)不符合负债定义,因此不是负债;或有负债中的第二种义务则符合负债义务,由于尽管结算该现时义务不是很或许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但受于有一项现时义务存在,预期会有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另外,仅由于该义务的金额不能牢靠地给予计量才没有在财务报表上证实,自身可以表明该义务符合负债定义。但无论是哪种情形,或有负债均是不能在财务报表上得以证实的项目。
而预计负债的定义就完全满足负债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因以往事项而形成的现时义务,二是结算该义务时预期会有经济资源流出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负债。即使预计负债在金额上不确定,但可以执行合理的预期。所以,预计负债能够在财务报表中得以证实。自此可以看出,预计负债与或有负债的首要区别在于:第一,预计负债是一类负债,但或有负债所指的义务中,只有现时义务符合负债定义;第二,预计负债可以在报表中得以证实,但或有负债则因不符合负债定义或证实条件而不能在报表上给予证实。
二、证实与计量的区别
什么时候证实预计负债,在逻辑上讲有三个时点可用来证实准备:一是在企业管理部门意识到经济的流出在将来有些时候会发生预计负债;二是直到可以肯定企业将转让经济资源时证实预计负债;三是介于以两个时点之间的某时点证实负债。假使企业管理部门意识到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将来有些时候会发生就证实预计负债。就是对将来事项执行证实,则显得有些太早,有机会根本就不会发生开支证实一项预计负债,进而减弱财务报表的有关性和牢靠性,但假使等到可以肯定企业将转让经济资源时证实预计负债,则显得不稳健,也违背了负债证实的基本原则,进而不能真实反应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负债情形以及会计阶段发生的费用。既然两个极端点不能作为预计负债的证实时点,那么只能在介于这两个时点之间的某一个时点。
所以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预计负债的证实条件规定为:
1.下方条件均能满足时应证实为预计负债:
2.该义务是企业承受的现时义务;
3.该义务的履行很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4.该义务的金额能够牢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计量与或有负债证实是紧密有关的,如一项或有事项造成的义务的金额不能牢靠地计量,那么也就不能将其证实为负债。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的计量,采取最佳预期数,但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计量时考虑了现值原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就没有考虑现值原因。其首要理由是在现值的计算涉及到诸多有关原因,比如折现期、折现率等。对于极具有未知性的或有事项来看,这些原因更难确定。另外,受于或有事项准则首要涉及期限较短的或有事项,所以不采取现值法所产生的差异不会太大。
其中,最佳预期数分两种情形考虑:
1.假使所需开支存在一个金额规模,则最佳预期数应按该规模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2.假使所需开支不存在一个金额规模,则最佳预期数应按如以下法确定:
3.预计负债涉及单个项目时,这里的单个项目指预计负债涉及的项目只有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等,则最佳预期数按最或许发生的金额确定。b·预计负债涉及多个项目时,这里的多个项目指预计负债涉及的项目不止一个,比如产品质量保证,在产品质量保证中,提出产品保修要求的机会有很多客户,相应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则在该种情形下,最佳预期数按各种或许发生额及其发生的几率计算确定。
受于所有的或有负债均不在会计报表中证实,诚然无所谓会计计量困难。
三、会计披露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要求,因或有事项证实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应,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而与所证实负债相关的费用或开支应在扣除证实的弥补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应。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应与其余负债项目区别开来,单独反应,同期,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各类预计负债形成的原因及金额作相应披露,以使会计报表运用者得到充分、详细的相关或有事项的信息。在预计负债证实的同期,应证实一项开支或费用。这项开支或费用在利润表中不应单独反应,而应与其余费用或开支项目(如“运营费用”等)合并反应。比如,企业因产品质量保证证实预计负债时所证实费用在利润表中,应作为“运营费用”的构成部分给予反应。需要特别表示的是,假使企业基本确定能得到弥补,那么企业在利润表中反应因或有事项证实的费用或开支时,应将这些弥补预先抵减。
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依旧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条件,因此不予证实。但是,假使或有负债符合某些条件,则应予披露
。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9条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
(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余单位供应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余或有负债(不包含极小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或许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一般不予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财务情况和运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即便其致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机会性小,也应给予披露,以保证会计信息运用者得到充足充分和详细的信息。这些或有负债包含: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以及为其余单位供应的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对或有负债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或有负债预计造成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表明理由);
3.得到弥补的机会性。
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本准则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假使按《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要求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产生巨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这并没有显示企业可以不披露任何有关信息。在该种情形下,企业起码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