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中国税印章的尺寸:40X28mm,地税印章尺寸:45X30mm。发票专用章的字体要求运用简化的宋体。
发票专用章基本规定
发票在开具时应加盖运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没有或对外不便运用财务专用章的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式样由市国税局确定,中间刻制运用单位的税务登记号。
需刻制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税务机关核准后再向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刻章审批手续。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运用红色印泥(油),其中发票专用章运用红色萤光印油。
刻制发票专用章的刻字单位由市公安局、市国税局联合撰文指定。未经指定不得刻制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相关困难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依据2010年12月20号《国务院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运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运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以下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该运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依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从2011年2月1号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运用到2011年12月31号。
发票专用章尺寸规定
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二、边宽1mm;
三、中间为税号, 18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四、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五、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六、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