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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价格调整年

外汇网2021-06-19 00:16:53 78
中国能源价格调整年(Years of China's energy price adjustments;Chinese energy price adjustment year)。

中国能源价格调整年,简称能源价格调整年,是网民直言中国能源在2009年度内价格持续改变调整、连续轮番上涨的国情。

原油价格在“退一步进两步”中持续看多,终端电价在上网电价上涨后不停喊涨,水价和气价的“涨”声也是不绝于耳……可以说,差不多所相关系到公众日常生活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前或已进入价格向上调整期。

“涨价”不应形成资源稀缺的唯一反映

网友“于德清”表明,实际上,能源价改和节能减排等国家发展战略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目前畸高的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已经好于国际定价,可以说是已经历度反应了资源的稀缺性,假使继续涨价,只能更深一步伤害国民经济的运行,加剧国民生活负担。“此外,通过向上调整能源产品价格提升能源运用效率,只适用于能源产品价格远远差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情形之下。而不可否认的是,美国的能源运用效率比中国要高很多,其能源产品价格却比中国要便宜很多。这表明,节能减排的目的完全可以通过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等其余的手段来完成。”

政府应处理公共产品信息公开化困难

网友博主“盛大林”表明,公众对涨价及“听涨会”的质疑并没有是没有道理:一面,公共产品供应企业总是把运营亏损作为涨价的理由,而公众并没有清楚真实的运营成本,而那些企业又不愿意公开成本的详细信息,尽管政府部门要执行成本监审,但这并没有能完全打消公众的疑虑;另一面,公共品均为由政府定价的,该种非市场的定价方式自身就容易招致不信任,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

“盛大林”觉得,水、气、暖等公共产品的垄断运营是必然的,能源资源领域不或许完全达到市场化,但是,在垄断运营及政府定价的情形下,也不是不或许达到价格的公平合理。只要解决到了两点,公共产品的单价也可以相对的公平合理,并最大程度地清除公众的疑虑:一面,公共产品不能追求赢利的最大化,所以务必确立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定价原则;另一面,政府定价应当履行听证等程序,而且公共产品的成本信息应当完全公开。“前面一点早已获得共识,但后面一点却做得很不够。公共质疑涨价首要就是怀疑成本的不真实,而公共品供应企业总是以‘商业秘密’为由婉拒公开成本。其实,在垄断状态下,企业根本就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由于它们根本就没有竞争对手。”“盛大林”强调,假使垄断企业拒不公开成本信息,能源资源产品的普涨必将招致“民怨沸腾”。

能源价改应调和“市场”与“民生”

当前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已完成向三大石油巨头的意见征询,其出厂价格或许向上调整20%到30%,据预期,“传导到终端用户约为10%左右”。网友博主“刘涛”觉得,水、电、天然气这些最基本的民生消费品此时竞相价格井喷,其导致连锁反映之大让人很难想象。

在市场的“理”和民生的“情”之间难道就只有非此即彼,没有任何中间地带了吗?“刘涛”觉得并不是这样,完全可以通过价格歧视等经济手段来协调这一矛盾。一是更深一步拉开民用和工业用天然气价格差,保证民用天然气价格的平稳,而让工业企业来承受天然气涨价的多部分阻力,不应继续予以其价格优惠;二是借鉴电力市场“阶梯式累进电价”的定价方法,先通过普遍抽样来确定一个户均用气量基数,在此基数内价格不变,胜过基数部分则分阶段实施更高收费标准。这样既无碍民生,也可有效遏制不必要的浪费。

“刘涛”表示,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应建立在由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单价协调基础之上,而不能由单一政府部门或少数企业说了算。从一个更长远的视角来说,还应该放开能源行业竞争,激励许多私营企业进入天然气勘探、开发和批发零售环节,通过竞争减弱生产成本,并压缩垄断企业的暴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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