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顾名思义,是指与经济相关的犯罪,包含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有关的犯罪举动等。经济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名个方面,所以,经济犯罪也就无处不在。
简介
经济犯罪一词最早是由英国学者希尔提出的。1872年希尔在英国伦敦执行的预防与抗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作了演讲,在演讲中第一次运用了“经济犯罪”一词。
我国学者对经济犯罪存在多种不同的认识。其中,首要看法有:(1)经济领域说。觉得经济犯罪就是发生在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该种看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有关严惩严重损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相关。(2)经济法规说。觉得经济犯罪就是指一切违背我国刑事法规、经济法规、损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危害我国经济制度及公共财产关系,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举动。(3)主体举动方式说。觉得经济犯罪是指举动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滥用经济交易所允许的经济活动方式,违犯所有直接与间接规定的经济活动的相关法规足够危害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活动与干扰经济生活秩序的举动。(4)主观图利说。觉得经济犯罪是以图利为目的,损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妨碍国家机关正常职能或社会管理秩序,应受刑罚处罚的举动。(5)经济领域与犯罪客体混合说。觉得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领域中,损坏社会主义经济,实行侵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举动 . (6)有学者觉得,“所谓经济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士、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士以及其余从事公务的人士,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接受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腐败举动。” 并觉得经济犯罪具有下方四个明显特质:“(一)任何经济犯罪都务必具有经济的内容;(二)经济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士、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士以及其余从事公务的人士,非上述三类人士不组成这类犯罪;(三)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务必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四)从总的向上瞧,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举动。” 并觉得“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下方两种类型:(一)基本罪名:是指法律清晰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含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二)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必要的组成要件,但却清晰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给予从重的罪名,包含走私罪、投机倒把罪等” .(7)仍有学者觉得,“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损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举动” .“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重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执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运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该承受刑罚处罚的举动” .笔者觉得,以上多种看法,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可以分为下方几类:(一)经济领域说(即第一种看法)。该种看法将所有发生在经济领域内的犯罪举动均归结为经济犯罪。该种看法的显著缺陷在于以以经济领域为标准,而经济领域自身又不够清晰。所以,作为一类犯罪的名称显然针对性不强,不符合我国分类冲击犯罪的事实需要。(二)经济秩序说。上述第2、3、4、5、7种看法都可以觉得是以犯罪所侵害的国家经济秩序为出发点的,所以,笔者将它们统称为经济秩序说,即使它们的具体角度并没有完全相同。(三)第6种看法较为独特,事实上就是公职人士的腐败犯罪。概念
经济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82年3月8号颁布了《有关严惩严重损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提出“经济犯罪”一词后,我国学术界一直把犯罪概念作为热点困难之一加以探讨,但目前为止,各抒已见、认识不一。如“经济领域说”觉得所谓经济犯罪,就是经济方面的犯罪或经济领域里的犯罪。“经济关系说”则觉得侵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就是经济犯罪。“主观图利目的说”又觉得经济犯罪是一种有意犯罪,而且是具有图利的特定目的的犯罪。“经济领域和客体混合说”觉得损坏经济领域中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犯罪就是经济犯罪。综合上述看法,经济犯罪首要包含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损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余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为此,由高铭暄、王作富主编的《中国惩治经济犯罪全书》中有关经济犯罪概念的界定较为精准,即: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损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举动。特质
经济犯罪的特质,可分为外在形式的特质、内部结构的特质和一般特质。
(一)经济犯罪的外在形式的特质1、犯罪主体的外形表现,大部分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组成,少数由单位组成(特殊主体)。2、危害举动的外形表现,现行刑法典及单行法规,把经济犯罪分成若干类别,又分为若干举动,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为生产销售一般的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等,伪劣产品务必有销售性,违法性(违背质量法规定)和销售金额的特定性(销售金额五万元)。(二)经济犯罪的内在结构特质经济犯罪的内在结构特质其内在结构有三个方面:
1、本质经济结构。即有社会危害性,危害国家整体经济秩序,是商品经济时代的副产品,举动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主体结构。2、经济犯罪的违法结构。与自然犯罪是不同的,既违背刑事法律,又违背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期也违背了民事法规。3、经济犯罪的心理结构,是有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余为目的传播、损坏等。(三)经济犯罪的一般特质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造成的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跟随越来越复杂。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由于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特质,即指仅仅是受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举动才被看为犯罪。其次,还由于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质,其犯罪主体很多受过不错的正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岗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执行犯罪。第三是由于经济犯罪举动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放开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执行犯罪活动。第四,是由于犯罪被害人的顾虑性,这些人有些是在经济犯罪中得到好处的人,如行贿人与受贿之间,挪用公款人与运用人之间,他们害怕本人承受牵连。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其表现之一是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伴随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衍生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表现之二是新型的经济犯罪持续造成。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造成原因
经济犯罪是特殊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的原因也有其特殊性,我国法学界学者对我国经济犯罪原因有下方几种说法:
1、痕迹说:我国社会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脱胎出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政治文化意识方面还保留着旧社会的痕迹,阶级斗争在一定规模内长期存在,经济犯罪是不可避免的。该种说法的缺陷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外去寻求内在原因,违背辩证唯物论。2、源流说:分为犯罪源的原因和犯罪流的原因。源是指私有制社会中致使了犯罪规律,是犯罪的根本原因;流是指新社会脱胎于旧社会后必有遗留原因致使犯罪发生,经济犯罪的流是由源引起的。其弱点是新社会代替了旧社会,旧社会已经绝源,缘何不能断流。3、阶级斗争论:觉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退出了历史舞台,剥削阶级不能作为统一的阶级,但作为一般反派力量在一定规模发生,在一定规模内存在,是犯罪的根源。该种学说也有失偏颇,由于诚然阶级斗争长期存在,但它已不是首要冲突,与犯罪并没有具有直接联系。4、现行社会制度致使论:它解脱了传统犯罪束缚,觉得某一类犯罪人心理结构中潜在原因,过分不正值的经济动机和利益要求,社会政治经济改变原有冲突强烈变革,刺激一部分人心理结构、给予了外化竿济犯罪。贫困、商品经济原因、政治改革的进度中,现行制度不完善致使经济犯罪、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5、商品经济决定论:觉得有商品和货币存在,就有商品经济的消极原因存在,经济犯罪社会渗透到商品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过程中,如在商品经济运行领域中通过职务举动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如贪污、贿赂,私分等),另外也有谋取不法经济利益的举动,如挪用、侵占等,所以经济犯罪是商品经济的附产品。6、商品经济否定论:觉得商品经济与犯罪并无必然联系,由于商品经济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执行等价交换原则,用等量的劳力显示每个人承受等量劳动,以此为交换前提,只能在该种前提下是有平等的交换原因,违背这个原则是对商品经济的否定。7、综合反应论:觉得经济犯罪现存社会各种现象的综合反应,包含:(1)经济犯罪的阶级原因是剥削阶级残余势力存在;(2)经济犯罪的经济原因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特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经济犯罪造成的心然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仍有其固有的核心,正是经济犯罪造成的土壤,同期商品经济生产,流通、交换、分配等弊端也是经济犯罪造成的原因,(3)经济犯罪的社会原因、官僚主义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真空的漏洞、管理工作的混乱、缺乏监督、没有配套的法律,(4)犯罪人自我的思想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或超前消贤等。以上七种看法或多或少刷新到我国经济犯罪的原因,具有参考价值。在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是造成经济犯罪的根本原因。而转形期间新旧体制的不协调的冲突运动,是造成经济犯罪的首要原因。而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该种联系表当下初级阶级有长期性。所以与经济犯罪作斗争也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现阶段在改革放开中经济犯罪的原因有其特殊性,经济犯罪的原因在改革放开中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1、私有经济的存在同发展及其所依附的私有观念的影响。受于中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情况的局限,必然要有多元的所有制形式相适应。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还要发展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等私有制经济。私有经济的存在形成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造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而私有观念则是造成犯罪的驱使力和内在原因。在适宜的外部条件下,它就会转化为具体的犯罪举动。2、改革的负效应。伴随改革的持续深入。刷新到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各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也细口剧。特别是受于分配不公引起的贫富悬殊和心理失衡,直接致使了大批的经济犯罪举动的滋生。机制转换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漏洞,更易生长此类犯罪。如(1)受于市场管理、金融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着诸多漏洞,致使经济领域的贪污、贿赂、诈骗、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假冒商标等经济犯罪有了可乘之机;(2)社会管理机制转化过程必然会竹在不适应、不配套,甚至空档的困难,新机制运作过程中也有个磨合的过程,这些全将给经济犯罪活动以许多地可乘之机。3、利益调整的失衡。改革代表着利益调整。利益调整或许会造成新的不均衡,利益差别快速放大,这就显现了十分显著的贫富差距,就会引起冲突矛盾剧增,必然使为经济利益而造成的违法犯罪举动增多。戴宜生在《有关当前犯罪上涨原因的一块思考》中表示:“一个社会导致贫穷或者导致富有均不造成犯罪,但一个社会贫富差别悬殊就会造成大批犯罪。”4、市场经济消极原因的作用与影响。受于我国现阶段“商品经济尚不发达,致使商品经济的这些消极原因和其余原因共同作用,进而造成犯罪”。具体表当下不择手段地追求价值,为得到价值不惜犯罪,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崇尚金钱、价值观念低迷是经济的犯罪又一重要原因。5、精神文明建设的缺陷。犯罪困难实质是思想困难,片面强调物质文明建设、忽略精神文明建设、忽略思想教育,必然致使道德失落、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滋长,腐败现象在一部分地方蔓延、党风、政风承受很大损害,一部分人国家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淡薄,不惜以身试法。6、社会控制能力的弱化。社会形态的转型致使整体的社会控制力量降低,同期国家专门控制木乙关(国家司法机关)也囚适应能力,承受能力的不足,其效力受损,特别是司法腐败现象的严重化,使整个国家书乙器的法律威慑力降低。党内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是助长经济犯罪的又一原因,很多经济犯罪均为由不正之风,滋生演变而来的。如请客吃饭、馈赠礼物,致使行贿受贿、索贿、贪污、挪用等犯罪。综上所述觉得,经济犯罪是一种新兴形态的犯罪,是现代工业发达社会发展的单然产物,在以往的保守的农业社会结构中,农村人口占绝大部分,常常发生的犯罪只能是传统犯罪,受于工业现代化发展致使农业主体结构解体、使社会共同生活条件以及社会的价值观发生空前的大变动,但是法律规范还不配套,以致使一部分人追求物质生活条件改观恶性膨胀,工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存在太多足够诱发经济犯罪的原因,而配合工业经济结构所需的一种新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仍未建立,尤其是政府对公民的经济自由有限的管理,滥用经济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拥有太多的例外规定,有时也会诱发经济犯罪,司法腐败现象的严重化,使整个国家机器的法律威慑力降低,党内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是滋生、助长经济犯罪的又一原因。对策
纵观我国近十年来的经济犯罪现象,呈现出如下特点:犯罪的金额越来越大。从以往的几万元、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直至几个亿,犯罪人士的职务越来越高,从王宝森,陈希同到近期的陈克杰,其职务之高是建国以来少有的;集体犯罪的现象突出,有的犯罪案件暴露之后,县里或市里某个领导班子成员均涉嫌,最后被司法机关连锅端;犯罪手段科技化,金融等系统的专业人士利用自己的电脑技术执行经济犯罪。即使经济犯罪的原时是多方面的,这并没有能觉得我们对此无能为力,要反对资产阶级腐朽的物质贪欲,增强教育,提升生产力,满足不同层次的物质丈化要求,保证经济连续发展,同期策划法律法规,严厉制裁经济犯罪,预防与冲击并重,不失为经济犯罪的最佳对策。
1、要增强对人的教育。经济犯罪重在预防,应该树立于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解决好预防,就务必加深对人的教育,这是预防经济犯罪最根本的措施。在金钱至上追求物质享受在适当的程度上严重存在的市场环境里,务必增强相关人士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持续提升自我约束,抵御物属金钱诱惑的能力,由于再完善的监督机制,依然离不开人的自觉遵守,从实践中对经济犯罪人士的犯罪分析来说,并不是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并不是他们不晓得自己的举动是在犯罪,根本原因足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改变,进而迈向深渊。经济犯罪
2、要建立大量的举报网络。要对公民执行大量的法制教育,加强法律意识,要使每一个公民充分认识到,同经济犯罪作斗争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律义务,经济犯罪分子不仅侵犯了国家集体的财产,同期也侵犯了每个公民的利益,他们挥霍、享受的钱财都来因为每个公民为国家、集体所创造的积攒,以充分调动广大公民举报经济犯罪的积极性,使经济犯罪置于整个社会全体公民的全方位监控之下,还应该设置如110、119一样的免费举报特别电话,方便民众举报,还应注意保护举报人。3、务必坚决改革现行的人事任免制度。对每一个领导岗位和非领导岗位,都务必公开透拨,竞争上岗,违纪下岗的制度,反对暗箱操作,防止个别人搞钱权交易,也防止个别通过权钱交易得到某个岗位的人,愈加变本加利地违法违纪,捞取钱财。对个别民众,举报较多,一时又没有充分确凿证据的人,务必先停其职一查见底,不能一调了之,使其在新的职位仍有恃无恐。4、务必大力加深反贪部门的建设。要增强侦察人士的素质建设,侦察人士应该具有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不畏强权,勇于牺牲的精神,应该是机智聪明,技能全面,知识大量的人。要给侦察员配备不错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先进的科学仪器,甚至精良的武器装备。要通过立法的程序赋予反贪侦察人士不同于普通侦察以便于在侦察活动中相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侦破案。5、还要更深一步提升冲击经济犯罪的强度。对经济犯罪要坚持快侦快审从重处罚,要增强新闻宣传,要少爆光犯罪挥金如上,奢侈糜烂的腐朽生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多宣传犯罪分子给国家、集体、社会导致的严重危害和承受法律制裁的可悲可耻的下场,以震摄社会。要增强立法,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士犯贪污罪的,对单位主管可考虑其能否组成渎职罪。6、要增强对经济犯罪的心理研究。对经济犯罪人士在实行犯罪前,实行犯罪中,实行犯罪后以承受法律追究时,所特有的不同心理状态,要执行深入研究,掌握犯罪人士在犯罪的不同阶段所具有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和惩治冲击,提升惩治经济犯罪的效果。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涉及大量受害人,尤其是涉及大量不特定受害群体的经济犯罪。首要包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此外,在证券犯罪、合同诈骗犯罪、假币犯罪、农村经济犯罪活动中,也有相似涉众原因存在。涉众型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四大特点
涉众型经济犯罪尤其突出并呈现“金额重大,涉及面广;手法多样、持续翻新;虚假许诺、高利回报;合法掩护、编织光环”等四大特点。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涉及规模在持续扩大。从行业看,涉及农业、养殖业、房地产、医药、文化、旅行等领域;从人士看,涉及下岗职工、退休老人等弱势群体和学历较高的城市“白领”;从地域看,从东北、华东、华北地区扩展到中西部地区。经济犯罪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手法越来越狡诈、越来越具有欺骗性,有些犯罪甚至还呈现出公开、半公开发展的态势。除了相关部门亟须增强监管和查处强度以外,仍有一个重要原因,在民众投资途径相对不足的情形下,不法分子采取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使运营者和投资人处在信息严重不对称的位置,民众缺乏对企业的业务运营和资信执行印证和深入了解的途径,很难做出分析,加上贪利和盲目从众的心理支配,投资举动往往缺乏理性。涉众型经济犯罪16种表现形式在被查处的这些经济犯罪案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首要呈现下方表现形式: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准许,擅自开办积蓄业务;2、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违背国家利率规定,擅自变动积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3、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给付回报、实物等方式变相提升积蓄存款利率吸收存款;4、具有吸收存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发行股金等方式吸收资金,变相吸收存款;以兴办实业为名,允诺回报,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有关词条
ing="1" cellpadding="1" align="left" bgcolor="#ffffff" border="1"> 边陲经济 封闭经济 基因经济 经济余下 规模经济 经济胁迫 区域经济 国民经济 生物经济 经济犯罪 贸易经济 经济制度
参考资料
http://china.findlaw.cn/xingfa/fanzui/jingjifanzui/smsjjfz/927.htmlhttp://china.findlaw.cn/xingfa/fanzui/jingjifanzui/smsjjf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