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因被勒索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没有得到不正值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值利益,依据1999年3月4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期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的规定,是指谋取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士供应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便利条件。依据这一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值利益不仅指得到的利益自身不正值,而并要求国家工作人士违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而谋取的不确定利益,也属于不正值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得到的利益。在该种情形下,利益能否正值取决于程序能否正值。所以,要求国家工作人士违背程序获取该种利益,就是一种不正值利益。
行贿罪
国家工作人士,是指在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士以及这些机关、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士和那些依法律规定是依法从事公务工作的人士。
有关法条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值利益,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没有得到不正值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值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下方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举动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值利益而行贿,或者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士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士,处五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士,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士。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士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士,以及其余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士,以国家工作人士论。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节之一的,应予定罪: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②向三人以上涨贿的;③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员、行政执法人士行贿的;④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
国外的“它山之石”
法国刑法典对行贿罪和受贿罪规定的刑罚就完全相同;意大利刑法规定:对受贿者的刑法,同期也适用于向公务员或受委托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士予以或者许诺予以钱款或其余利益的人。
《西班牙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任何以赠品、礼品、允诺或者应答等方式腐化或者尝试腐化当局或者公务员者,除不予以停职处分外,与受贿公务员者的处罚相同。” 意大利对于贿赂罪的解释和处罚在刑法中作了一部分有关规定。具体如下:第317条:索贿罪,国家行政工作人士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士滥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或者第三者索取金钱或其余利益,将被判处4到1 0年徒刑。第319条:受贿罪,国家行政工作人士在实施公务时,违背职责规定或失职渎职,为自己或第三者收受不应当的金钱或其余利益,或已经接受许诺,将被判处2到5年徒刑,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以更长的刑期。第321条:行贿罪,符合第319条规定的情形,向国家行政工作人士和受委托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士的任何行贿者,也将处以刑罚。第322条:教唆行贿罪,符合第319条规定的情形,假使行贿者的贿赂未被接受,行贿者也将被处以刑罚。第322条再补充条款:第317到322条相关规定也适用驻意大利或在意大利工作的国际组织、欧盟机构及成员国和其余国家人士。行贿者想要得到的利益
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当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假使不行贿就得不足,或被拖延、被克扣;
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当得到的非法利益,假使行贿就能够得到,或能够变相地得到;第三类是介于两可之间,假使行贿就能够得到,或更快、许多地得到,假使不行贿就得不足,或得到的慢、得到的少。不管是哪一类,控制权和主动权都掌握在受贿的一方。从处理困难的源头追溯,制度设计务必着眼于制造贿赂机会的受贿方。犯罪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士的职务举动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士个人。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显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值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士的职务举动;3、违背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士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4、数额较大。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举动人是高达刑事责任年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显现为有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举动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依然为之的有意举动。
罪行特质
行贿罪具有如下组成特质:
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士公务举动的廉洁性。2.行贿罪在客观方面显现为举动人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的举动。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举动人主动予以受贿人以财物。在该种情形下,无论举动人意图谋取的正值利益能否达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举动人因国家工作人士索要而被动予以其财物。在该种情形下,假使举动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士勒索而被逼交付财物,只有在举动人得到不正值利益的情形下,才可组成行贿罪。假使没有得到不正值利益的,不是行贿。另外,依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行贿论处。该种特殊行贿举动,理论上也称为经济行贿罪。依据法律的规定,组成行贿罪没有财物数额方面的要求,但根据1999年8月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行贿举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第二,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涨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士、行政执法人士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
3.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形成行贿罪的主体。
4.行贿罪在主观方面显现为有意,而且具有谋取不正值利益的犯罪目的。依据1999年3月4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的通知,“谋取不正值利益”,是指谋取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士或者相关单位供应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依据这一规定,“不正值利益”应该包含两个方面:
(1)非法利益。即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2)要求他人或者单位供应违法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索获得的利益。惩治行贿,不能随意“从轻”
民众常用“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来形容行贿受贿的现象。的确,苍蝇总会叮有缝的蛋,但有缝的蛋被苍蝇叮,根本的原因正于蛋有缝,而不在于苍蝇的习性。冲击贿赂犯罪,最根本的,依旧得从对受贿犯罪的冲击入手,但这并没有意味
将行贿者作为污点证人对待
避免苍蝇叮蛋,根本措施在于保证不要有坏蛋,而不在于将苍蝇灭绝。由于对行贿与受贿并行冲击事实上使行贿者与受贿者形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互为攻守同盟,使受贿犯罪很难承受有效冲击,有必要将行贿与受贿彻底从二者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中剥离出来,以便于对受贿执行着重、精确冲击。事实上,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举动,尽管显现为自首,但在其交待使受贿犯罪承受追究的情形下,无疑也兼有立功的性质。因此,假使行贿者是由于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举动,司法机关对其减轻处罚或免予处罚,应当说也是符合现行刑法有关自首和立功的规定的。这与污点证人制度,事实上是一个道理。
完善行贿犯罪的立法
立法机关应适当修改相关惩治行贿举动的法律规定,或由全国人大常委将对此种犯罪作出补充规定,使之更趋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如正确区分不正值利益与正值利益的界限,对于主动行贿与索贿后行贿的区别情形,扩大组成行贿犯罪客观要件的内涵,将可以用货币计算的财产性利益规定为贿赂的内容,对行贿罪的数额档次作出具体规定,更深一步清晰对法人行贿罪的具体惩罚规定等等,便于在司法实践中操作。对自然人行贿,尤其是主观恶性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要案,不能以罚代刑,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给予严惩。
对“公款行贿”案件给予严查
在实践中,公款行贿往往为了小集体及部分人利益,披着“为公”的外衣,且多位法人集体决定,影响极坏,检察机关很难对涉及某些特殊身份的知名公司企业行贿案件或数额特别重大的行贿者执行查处,办案的压力相当大。为此,各级检察机关应主动争取党委和人大的支持,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对社会各界反应强烈的显现在大型工程招标、招生招干等领域的热点困难要适时介入,主动执行初查,无论牵扯到什么人,都要查个水落石出,对犯罪单位的具体行贿人,决定者及法定代表人一定要严惩不贷。罪行认定
认定行贿罪,应注意下方两个困难:
1.行贿罪与馈赠礼物的界限其核心依旧看举动人在予以国家工作人士礼物时,主观上能否有利用国家工作人士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值利益的犯罪目的。
2.行贿罪与对公司、企业人士行贿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首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行贿罪只能由自然人实行;而对公司、企业人士行贿罪则既可以由自然人实行,也可以由单位实行。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务举动的廉洁性,犯罪对象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士;而对公司、企业人士行贿罪侵犯的客体首要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中除国家工作人士以外的工作人士。
罪行处罚
依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值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下方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期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举动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责任
一、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巨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下方有期徒刑;五、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有关法条(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值利益,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财物,没有得到不正值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值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下方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井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举动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值利益而行贿,或者违背国家规定,予以国家工作人士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士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士,处五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士,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士。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士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士,以及其余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士,以国家工作人士论。
判刑标准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士的职务举动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士个人。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显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值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士的职务举动;
3、违背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士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举动人是高达刑事责任年纪,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显现为有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举动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依然为之的有意举动。
一、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巨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五、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下方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巨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下方有期徒刑;
七、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有关词条
ing="1" cellpadding="1" bgcolor="#ffffff" align="center"> 变造货币罪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串通投标罪 贷款诈骗罪 单位受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 妨害清算罪 非法运营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专利罪 集资诈骗罪 口袋罪 侵占罪 损坏生产运营罪 强迫交易罪参考资料
(1)http://wiki.mbalib.com/wiki/%E8%A1%8C%E8%B4%BF%E7%BD%AA
(2)http://cn.happycampus.com/docs/[emailprotected]/103222/(3)http://news.9ask.cn/zt/2007/71555.html[4]网易 http://news.163.com/special/00012Q9L/xinhui090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