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保险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又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国营保险公司”,是由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的保险运营组织,由政府或其余公共团体所运营,其运营或许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增长财政收入的手段,组织形式为举行商业保险的保险组织;也或许以政策的实行为宗旨,并无营利的动机,组织形式为举行社会保险的保险组织等。
国有保险公司当前是我国保险公司的首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国有保险公司的法律特质
1、国家是国有保险公司的惟一股东。
2、国家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受有限责任。
3、代表国家出资的机构或部门务必得到国家授权。
4、国有保险公司不设股东会;
5、国有保险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策划,或者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准许,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生效。
国有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
1)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权利通过股东会行使。
2)而在国有保险公司中,国家是惟一的股东,所以不设股东会。
3)国有保险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董事,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2、董事会
1)国有保险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将对股东负责。
2)董事会制订并决定公司的运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公司法》:“国有保险公司的董事会由三到九位董事构成。”
4)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
3、经理
1)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是董事会会议的具体的实施者。
2)经理主持公司的日常运营工作。
3)《公司法》:“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答应,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国有保险公司的经理。”
4、监事会
1)《保险法》:“国有保险公司设立监事会。”
2)“监事会由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专家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士的代表构成。”
3)“对国有保险公司提取各类准备金、最低偿付能力和国有资产保值升值等情形及高级管理人士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举动和损害公司利益的举动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