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中性定价理论
风险中性定价理论(Risk-Neutral Valuation)风险中性定价理论简述
风险中性理论(又称风险中性定价方法 Risk Neutral Pricing Theory )表达了资本市场中的如此的一个结论:即在市场不存在任何套利机会的条件下,假使衍生证券的单价任然依靠于可交易的基础证券,那么这个衍生证券的单价是与投资人的风险立场无关的。这个结论在数学上显现为衍生证券定价的微分方程中并没有包含有受投资人风险立场的变量,特别是期望收益率。风险中性价原理是考克斯(Cox, J.C.)和罗斯于1976年推导期权定价公式时建立的。受于该种定价原理与投资人的风险制度无关,进而推广到对任何衍生证券都适用,所以在以后的衍生证券的定价推导中,都接受了如此的前提条件,就是所有投资人均为风险中性的,或者是在一个风险中性的经济环境中决定价格,而且这个价格的决定,又是适用于任何一种风险志度的投资人。
有关这个原理,有着一部分不同的解释,进而更清淅了衍生证券定价的分析过程。首先,在风险中性的经济环境中,投资人并没有要求任何的风险弥补或风险报酬,所以基础证券与衍生证券的期望收益率都正好等于无风险利率;其次,正受于不存在任何的风险弥补或风险报酬,市场的贴理率也正好等于无风险利率,所以基础证券或衍生证券的任何盈亏经无风险利率的贴现就是它们的现值;最后,利用无风险利率贴现的风险中性定价过程是鞅(Martingle)。或者现值的风险中性定价方法是鞅定价方法(Martingale Pricing Techniq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