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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比原则

外汇网2021-06-18 10:01:49 72
配比原则简述

某个会计阶段或某个会计对象所获得的收入应与为获得该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相匹配,以正确计算在该会计阶段、该会计所得到的净损益。

配比原则的具体内容

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证实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导致适当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所耗为所得,所得因所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配比原则的根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不是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务必依照配比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执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分析而采取适当合理的标准,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执行分摊,然后用收入配经比来确定损益。

所以,收入与费用之间的配比方式首要有两种,一是依据收入与费用之间因果关系执行直接配比;二是依据收入与费用项目之间存在的时间上的统一关系执行阶段配比。据此,配比原则有三个方面的含义:

(1)某产品的收入务必与该产品的耗费相匹配;

(2)某会计阶段的收入务必与该阶段的耗费相匹配;

(3)某部门的收入务必与该部门的耗费相匹配。

配比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与权责发生制共同作用来确定本期损益,最终受连续运营与会计分期两个前提的制衡。收入在发生时并非是在收账时确定,与之相配比的费用成本就是为获得该项收入而事实发生的费用,不必考虑费用能否已经以现金付出。即会计主体务必依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各期的收入费用执行核算,而依照权责发生制算出的费用并不是全部均为阶段费用或产品成本,只有依照配比原则确定的与本期收入或产品收入相对应的费用才是阶段费用或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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