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卖出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供应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同期满足下列条件的,才可给予证实: 与该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或许流入企业;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牢靠地计量。初始计量
存货应该依照成本执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含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余成本。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买入而获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通过更深一步加工而获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为使存货高达当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余成本组成。
计算方法
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事实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但资产负债表日均应调整为按事实成本核算。
企业应该采取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含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底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算法确定发出存货的事实成本。对于企业在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多次运用的、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维持原有形态、不证实为固定资产的周转材料等存货,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可以采取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执行摊销;建造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余周转材料等,可以采取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执行摊销。
对于性质和用途类似的存货,应该采取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运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买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供应的劳务,一般采取个别计算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商品流通企业发出的存货,一般还可以采取毛利率法或售价金额核算法等方法执行核算。
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该依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好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预期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期将要发生的成本、预期的销售费用以及有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成本,是指期末存货的事实成本。如企业在存货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取计划成本法、售价金额核算法等简化核算方法,则成本应为经调整后的事实成本。
企业应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相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供应的相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1]
计量方法
(1)存货减值迹象的分析
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显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差于成本: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连续下挫,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回升的期望;
2、企业运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差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供应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更改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改变,致使市场价格渐渐下挫;
5、其余足够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显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而且已无运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余足够证明已无运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净值确定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该以获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而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原因。
2、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卖出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卖出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该存货的预期售价减去预期的销售费用和有关税费后的金额。
3、需要经历加工的材料存货,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好于成本的,该材料依然应该依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滑显示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差于成本的,该材料应该依照可变现净值计量。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以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预期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期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有关税费后的金额。
4、为实施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该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执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多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该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准备核算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好于可变现净值,企业应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一般应该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依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与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有关、具有相同或相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很难与其余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的证实和回转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执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予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要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该给予复苏,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假使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期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期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不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执行会计处理。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