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买卖规则警示您执行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或许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或许胜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在决定执行股指期货交易前,您应充分了解有关事宜。
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
市场风险莫测 务请审慎从事
尊敬的客户:
执行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或许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或许胜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在决定执行股指期货交易前,您应充分了解下方事项:
一、您应该了解股指期货基础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方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期货公司的相关规定,充分了解股指期货交易风险。
二、您应该充分了解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交易、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了解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特点。
首先,股指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或许成倍增大,具有杠杆性风险。其次,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如您仍持有未平仓合约,交易所将依照交割结算价将您持有的合约执行现金交割,您将无法继续持有到期合约,具有到期日风险。
三、您应该了解我国股票市场尚属新兴加转轨的市场,市场波动较为频繁。股指期货市场以股票市场为基础,股指期货价格的波动往往大于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另外,股指期货合约标的较大,相应地盈亏金额较大。所以,您的投资或许会面对重大的风险。
四、股指期货市场实施投资人适当性制度,您应该满足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及期货公司有关投资人适当性标准的规定。投资人适当性制度对您的各类要求以及根据制度对您执行的评价,不组成对您的投资建议,不组成对您的获利保证。
您务必充分理解股指期货交易投资人所应该具备的经济能力、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评估本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审慎决定自己能否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五、您应该充分理解并遵循“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充分认识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依据有关市场信息理性分析、自主决策,并自行承受交易后果,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婉拒承受股指期货交易履约责任。
本《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仅是对从事股指期货交易投资人的特别提示,为全面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您在入市交易前,务必同期阅读并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表明书》、《客户须知》。
以上《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的各类内容,本人/单位已阅读并完全理解。
(请抄写以上划线部分)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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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