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STB)
机构简介
机构性质:国家机构
机构介绍: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致力与监管机构及业界合作,继续为香港金融服务业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在库务工作方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制订财政政策事宜,确保公共资源用得其所,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金融市场的稳定,对推动香港的经济、提升市民的生活质素,至为重要。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城市,拥有“一国两制”的独有优势,要充份把握机遇,巩固我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决策局,专责香港有关财经事务及政府库房。
机构职能
财经事务科:透过开展供适合的经济和法律环境,确保我们市场保持公开,公平和效率,借此维持并提高香港作为国家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库务科:
(1)负责整体资源策划工作,包括根据中期预测拟订整体公共开支指引,将之付诸实行。
(2)管理及统筹每年的资源分配工作,并编制周年财政预算。
(3)就定期基线检讨及每年的资源分配工作,向高层资源会议提供意见及支援。
(4)管理政府的税收政策及行政工作,以确保能征收足够的收入,并尽量维持一个简单、稳定而收入充裕的课税制度。
(5)拟订及实行政策及措施,以确保能有效地控制及管理公共收入及开支,包括资产及投资。
执行某些不宜下放予各局及部门的特定职权。
(6)倡导在公共投资及开支方面着重经济效益。
就所有财政事宜担任政府与立法会之间的正式联系工作。
(7)协助政策局制订政策,尤其是确保已全面考虑建议政策的财政影响。
(8)负责下列事项的政策工作: 课税、差饷及各项收费; 政府会计安排; 采购及招标事宜; 陆上运输; 印刷;及政府产业。
公共财政:
(1)公共财政管理
(2)财务数据
(3)评论和研究
(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务状况
财政相关的计划:
电费补贴
一般收入及税收政策:
(1)一般收入
(2)税收政策
(3)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政策及程序
(2)政府招标资料
(3)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4)中国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 (第12章:政府采购)
(5)中国香港与智利自由贸易协定 (第9章:政府采购)
2004年发行的政府债券及机构票据
立法会职务:
(1)立法会质询
(2)立法会法案及决议案
(3)立法会议案辩论
(4)财务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及事务委员会
(5)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
接受财务顾问服务公司登记
委员会:
(1)税务上诉委员会
(2)税务委员会
(3)中央投标委员会 (只有繁体中文)
(4)中央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 (只有繁体中文)
联系方式
电话:2810 3824
传真:2869 4531
邮箱:info@fstb.gov.hk
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二十四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库务科)
机构宗旨
1. 局长办公室
宗旨是确保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办公室顺利运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办公室负责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供支援,以协助他处理政治工作。这包括由副局长和政治助理提供的支援。办公室亦负责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供行政支援,以协助他执行职务。工作包括筹划和协调局长的公务、传媒及地区活动,以及执行各项有关安排。
2. 政府收入及财政管理
宗旨是依循政府的审慎理财原则和其他施政方针,管理资源分配,监督政府的税收及其他徵集收入政策,协助政府就投资项目作出决定,以及推广公开、公平和具竞争性的招标安排。
在这纲领下,库务科的工作是制定、统筹及支援下列各项政策和计划:
(1)确保政府开支的增长,在一段期间内与经济增长走势相适应;
(2)因应政府的负担能力和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确保资源用在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上;
(3)投资大型基建项目,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及改善居住环境;
(4)维持简单低税制,藉此鼓励投资和方便营商;
(5)提升税务透明度,打击逃税行为,并尽量减少避税的机会;
(6)提倡在合乎经济效益和恪守「收回成本」与「用者自付」的原则下提供政府服务;以及
(7)维持财政储备,以满足政府日常运作需要、保障投资收益、应付无拨备负债及承担,并提供保障,应付不时之需等。
3. 服务部门
宗旨是确保各政府部门获得所需的中央支援服务,令部门能以既有效率又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维持并提高服务水平及质素,为市民提供服务。
在这纲领下,库务科的工作是制定及统筹下列各项政策和计划:
(1)确保以既有效率又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提供辖下的中央支援服务(例如财务资料管理、采购、物料供应管理、车辆管理、印刷,以及提供宿舍及办公地方);以及
(2)确保辖下服务部门提供优质的支援服务,满足各决策局和部门用户的需要。
政策大纲
财经事务科的宗旨是:
1. 维持并提高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2. 维持香港金融体系的健全及稳定;
3. 确保金融市场有效和有秩序地运作,并受到审慎而适当的监管;以及
4. 营造公开、公平及有利金融市场发展的营商环境。
财经事务科致力通过下列方法,达到上述宗旨:
1. 就银行制度、证券及期货市场、资产管理业、保险业、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及职业退休计划、公司法、信托法、公司破产、个人破产、会计事宜,以及与内地的金融合作事宜,制定政策及提交立法建议;
2. 协助财政司司长监督有关规管机构,包括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局、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及财务汇报局;
3. 统筹及促进推行有关金融基础设施的新措施,以加强香港的竞争力;
4. 促进市场创新,以增加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以及
5. 监督政府统计处、公司注册处及破产管理署的运作。
投诉处理
就查询及投诉事宜,请提供姓名及联络方法,以便跟进有关投诉。我们会从速处理所有查询及投诉。
我们会在十天内认收你的查询或投诉,并会尽量在三十天内回覆。
邮件:enq@fstb.gov.hk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時,下午一時至二時午膳休息)
相关链接
公司注册处:https://www.cr.gov.hk
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 http://www.sfc.hk
投资者教育中心:https://www.thechinfamily.hk
破产管理署:https://www.oro.gov.hk
证券及期货事务审裁处:http://www.sfat.gov.hk/
香港交易所:http://www.hkex.com.hk
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https://www.hksi.org
香港金融管理局:http://www.hkm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