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管局(SMV)
机构简介
机构性质
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管局SMV是国家机构,在法律、资产、行政、预算和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机构历史
巴拿马SMV的前身是成立于1970年的巴拿马国家证券委员会,2011年9月1日《巴拿马第67号法》规定成立巴拿马证券市场监管局SMV。
机构职能
1)促进巴拿马证券市场的发展;
2)负责证券注册,以便公开发行和其他强制性注册;
3)对受监管的实体和注册对象发放牌照;
4)命令中止任何违反《巴拿马证券法》的活动;
5)制定中介机构必须遵守的商业准则和道德规范;
6)规定在监管局注册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的形式和内容;
7)检查、监管中介机构;
8)发起集体诉讼;
9)发布、通过、修改和撤销监管局管理立场的意见和协议;
10)检查和监管养老金、退休和遣散计划;
11)发放、暂时中止和吊销退休和养老基金管理人牌照;
监管范围
巴拿马SMV监管发行商、投资公司、中介机构、证券市场其他参与者等。
处罚实例
一、牌照注销、暂时吊销、吊销和破产清偿中的公司:http://www.supervalores.gob.pa/iper-smv/licencias-canceladas
二、受到处罚的公司:http://www.supervalores.gob.pa/iper-smv/multas-y-sanciones
常见问答
1. 在巴拿马开展投资咨询活动是否必须获得巴拿马SMV颁发的牌照?
是的,必须获得投资顾问牌照。
2. 投资顾问可以开展的活动有哪些?
为他人就证券价格确定,持有、买卖证券和其他金融工具提供建议;
准备和发布有关证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的金融研究和报告;
就外汇提供建议,推荐客户在国内或国外经纪公司开设投资账户;
管理客户投资账户,在客户授权下传递向经纪公司传递买卖的指令,但是无法维护托管账户。
3. 获得投资顾问牌照的要求有哪些?
1)行政管理、财务、技术和人员上满足要求,制定公司内部法规;
2)遵守《巴拿马证券法》中牌照和经营业务的要求;
3)确保董事、高级职员和员工遵守巴拿马法规的要求;
4)如果是自然人,需遵守《巴拿马证券法》第78条规定的要求。
5)至少有两个巴拿马永久居民,并有权代表受监管实体接收行政和司法通知;
6)在巴拿马共和国有实体办公室;
7)提交必要的信息和文件。
相关链接
巴拿马银行监管局SBP: https://www.superbancos.gob.pa/es
联系方式
地址:Panamá, Ciudad de Panamá, Calle 50, Edificio Global Plaza Piso 8
电话:+507 501 1700
传真:+507 501 1709
邮箱:info@supervalores.gob.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