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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

外汇网2021-06-24 10:55:22 67
什么是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执行分配,在未执行分配以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说,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之本期达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余部分来看,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运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上市公司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余额,反应了上市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或总计未弥补亏损。受于各种原因,如平衡各会计年度的投资回报水平,以丰补欠,留有余地等。上市公司达到的净利润不给予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后年度执行分配。如此,一年年的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应的是历年总计的未分配利润。同样道理,上一年度未弥补亏损,留待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又发生亏损继续滚存下来,结余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上,它反应的是历年总计的亏损,记为负值。

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企业当年达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下方顺序执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执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下方几个困难:

(1)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执行的。

(2)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执行的,年终时,将本年达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期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年底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应总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应总计的未弥补亏损。

未分配利润的本质性试探程序

未分配利润的本质性试探程序一般包含:

1、检查利润分配比例能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数额及年度未分配利润数额能否正确。

2、依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长或降低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数。

3、检查未分配利润能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未分配利润的错弊及检查

未分配利润反应企业达到的、积攒在企业、没有分配给企业所有者的利润。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包含两层含义:这部分利润未分配给企业的所有者;这部分利润未指定用途。

未分配利润账户会计错弊往往与利润形成、利润分配的会计错弊联系在一起。在此只对未分配利润账户会计错弊的形式作简要的表明。

1.账户的形成不符合规定

有些企业为了逃避所得税,将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余业务收入、运营外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等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有些企业通过多计费用少计收益的方式降低账面的未分配利润数额;也有些企业好大喜功,虚夸利润,有意多计收入少计费用,多计未分配利润,也产生未分配利润的会计错弊。

2.未分配利润分配中的舞弊举动

有些企业不经历企业权力机构的准许就分配利润;有些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发放奖金和职工福利,损害企业投资人的利益。

查证未分配利润会计错弊应从下方几个方面入手:

(1)对未分配利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执行审查

查账人士可以编制未分配利润内部控制制度调查表,来对企业未分配利润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形执行审查。

(2)分析比较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的变动情形

查账人士应将本期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的事实数与上期执行比较,通过比较,分析有无异常的情形,并对此作更深一步检查。查账人士还应分析未分配利润账户本年度的变动情形。一般地说, “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是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的净利润,借方记录当年运营净损失、分配的股利、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对其余变动的记录应作更深一步的检查。查账人士还应了解企业相关利润分配的制约性规定,查阅董事会的会议纪要,据以清晰对利润分配作出制约的目的和利润分配准许情形,假使法律对企业的利润分配作出了制约,应检查企业事实的利润分配能否违背了这些制约性条款。

(3)检查未分配利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年结束算时,当年所达到的利润与已分配利润调整的结果,其计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明:

年底总计未分配利润=上年总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达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

本年已分配利润=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背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人的利润

所以,查账人士应按上述公式检查其数额的正确性,从而对达到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执行检查。

【例】某企业1995年亏损100 000元,1996~2000年连年达到利润10 000元,按规定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如此弥补之后,2001年度企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仍有借方余额50 000元(100 000-10 000×5),当年达到利润60 000元,企业便直接弥补亏损 50 000元,再计提所得税,产生错弊。假使用税后利润弥补,2001年只能弥补亏损40 200元(60 000-60 000×33%),多弥补了 9 800元,诚然此处也产生少交所得税16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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