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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

外汇网2021-06-24 10:55:01 109
简介

区域经济一体化已形成国际经济关系中最引人瞩目的趋势之一,但国内外对经济

一体化尚无统一定义。"经济一体化"这个词语的运用是近年显现的。据专家考证,在1942年以前一次也没有被运用过。到1950年,经济专家开始将其定义为单独的经济整合为较大的经济的一种状态或过程。也有人将一体化描述为一种多国经济区域的形成,在这个多国经济区域内,贸易壁垒被降低或清除,生产要素趋于自由流动。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执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规模,这一规模往往大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地理规模。依据经济地理的看法,世界可以分为很多地带,并由各个具有不同经济特色的地区构成。但这些经济地区同国家地区并不是总是同一区域。为了调和两种地区之间的关系,力争同一地区同其余地区不同的特殊条件,清除国境产生的经济交往中的阻碍,就显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经济的一体化是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一体化组织则是在契约上和组织上把一体化的成就固定下来。 从20世纪90年代迄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世界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势的新浪潮。这股新浪潮推动之快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普遍,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均为从来没有过的。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不仅反应了经济世界化深入发展的新特点,而且反应了世界多极化曲折发展的新趋势。兴起动因

新一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波澜壮阔,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和经济原因。其经济原因首要有:

一是目前世界规模内日益加强的市场化趋向改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长奠定了体制基础。在战后新技术条件下,各国多地区之间的分工与依靠日益加强,生产社会化、国际化程度持续提升,使各国的生产和流通及其经济活动更深一步越出国界。这就必然要求清除障碍经济国际化发展的市场和体制阻碍。当今世界,逐渐增多的国家通过实践认识到,只有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才可加速本国经济发展的进展、提升经济的运作效率和国际竞争力。通过改革,各国清除了商品、生产要素、资本以及技术在国家之间执行流动的经济体制上的阻碍,促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长。

二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自身的局限性以及近年来多边贸易谈判所遭遇的挫折和问题,刺激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长。尽管世贸组织是助推贸易自由化和经济世界化的首要力量,但受于本身庞大,运转程序复杂,依据世贸组织“一揽子接受”方式,其成员对各类议题的谈判只有在统一答应的基础上才可执行,进而注定了短时期内所有成员促成共识和清除冲突并不是易事。比如,2001年11月在多哈发起的首轮多边回合谈判一直举步维艰。多边贸易谈判前景的不可预期性,为双边和区域性贸易协议给予了发展空间与机遇,也为参与世界竞争多了一种选择。而且,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因其成员常常是地理位置相邻、社会政治制度类似、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近、有相似的文化历史背景,因此具有开展经济合作的诸多优势。

服务于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平稳,是此轮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政治原因,其首要包含:

一是谋求政治修好,减轻冲突矛盾,平稳地区局势。世界银行研究显示:区域贸易协议除了促进贸易流动,也对清除政治矛盾起着明显的作用。欧洲合作的初始动机和最终目标就是政治。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的磨难,欧洲人意识到不能再发生战争,务必通过合作、一体化与联合,才可达到欧洲的长久平稳、安全和发展。时迄今日,欧洲各国终于通过经济合作,为达到地区的和平与发展、达到大欧洲联合的梦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亚洲,1999年东亚领导人有关东亚合作的联合声明,清晰提出了开展政治、安全对话与合作的议题。另外,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政治紧俏局势的减轻,与正在执行中的南亚自由贸易区协议谈判密不可分。非洲一部分国家政局长期不稳,大部分国家经济又不发达,这些原因促使非洲联盟于2002年问世,其目的是尝试以政治和经济合作来助推地区平稳与经济发展。

二是助推国内的体制改革。一部分低收入国家和转轨国家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国内体制改革进度的机制,即通过外部的条约责任和有形具体的允诺来促进国内的体制改革。20世纪90年代,东欧转型国家与欧盟签署区域贸易协议的目的之一,就在于以此助推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过程。

三是谋求区域方面的政治保护以抗衡其余区域集团。这是世界大国抓紧组织和巩固区域经济集团的一个重要动因。美国参与跨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意在抗衡持续扩大的欧盟。而欧盟期望作为一个更强大的整体,用一个强音在国际上更有力地与美、日等大国抗争,不仅在自家门口抓紧对外经济扩展,在拉美和亚洲等地积极开展经济合作,而且努力于“大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构想。日本极力在亚太地区推行“雁阵模式”,巩固和扩大“大东亚经济圈”,同期采取各种措施打入欧元兑美元腹地,并期望借此获取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俄罗斯以独联体为依托,已经建立或正在构建一部分区域经济集团,如独联体国家经济联盟、欧亚经济共同体等,以巩固和增强俄的大国地位。东盟通过增强内部协调与合作,在世贸组织、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多边经济组织中用一个声音说话,来维护日益加强的本身利益。

四是传播主体政治价值理念。“9·11”之后,美国把反恐作为其国际战略的一项核心内容。2003年5月伊拉克战争终结后,美国主动提出与中东地区国家在2013年以前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舆论广泛觉得,美国此举的真正目的是要通过自由贸易区方式在此区域推行美国式民主制度。发展特点

世界规模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首要依靠三条渠道:一是持续深化、升级现有形式;二是扩展现有集团成员;三是缔结新的区域贸易协议或从新起步沉寂多年的区域经济合作谈判。

东亚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亚洲的闪光点。从1992年东盟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协议(即在2008年通过实行有效优惠关税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开始,1997年末又举办首届东盟与日中韩三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即建立“10+3”合作机制),将合作从东盟扩展至东亚地区,进而正式起步东亚合作进度。2002年,中国与东盟促成将于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10+1”模式业已形成。

其余大洲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也日益显著。南部非洲发展协调会议成员国首脑会议于1992年签署有关建立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的条约、宣言和议定书三个文件,正式将该组织更名叫“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首脑会议于1994年准许把优惠贸易区转变为共同市场的条约,宣称东部和南部非洲共同市场(简称“东南非共同市场”)正式成立。“欧盟”的诞生、欧元的起步以及欧盟达到有记录以来范围最大的一次扩大,致使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外引人瞩目。“北美自由贸易区”于1994年正式成立以来,美国设想把其规模扩展到拉美,以形成一个覆盖整个南北美地区的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区。然而,前不久阿根廷第四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有关此项动议的谈判无果而终。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的贸易部长也于2001年签署促进贸易、投资和经济一体化的政府间框架协议,并于2002年正式签约。

区域经济一体化覆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据世界银行统计,世界只有12个岛国和公国没有参与任何区域贸易协议(RTA)。174个国家和地区起码参与了一个(最多达29个)区域贸易协议,平均每个国家或地区参与了5个。诚然,多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大,发展程度也不相同。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同期又是各区域经济组织成员,有的具有多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的身份。全球差不多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双重成员资格”。北方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议最多,平均每个国家为13个。相当数量的成长中国家已与北方国家签署了双边优惠贸易协议。多数协议发生在东欧、北非和拉美,东亚各国签署的协议少一部分,而南亚各国迄今尚无与北方国家签署协议的先例。

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普遍深入。新一次的区域协议涵盖的规模大大扩展,不仅包含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包含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处理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甚至提出要具备共同的民主理念等。比如,北美、欧盟、南南以及其余一部分区域一体化协议中,很多都涉及标准、物流、海关合作、服务、知识产权、投资、争端处理机制、劳工权益和竞争政策等条款。

形式与机制灵活多样。一是大部分区域经济集团对成员资格采取放开式立场,以增速扩大。除一部分清晰由双方组成的区域经济,如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澳新紧密经济合作关系协议等之外,一般区域经济大都历经了成员由少到多的过程。比如,欧盟历经5次大范围扩大,现已发展到25个成员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4年来也历经了4次扩大,高达21个成员。二是合作形式和层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很多国家放弃或基于原有贸易优惠安排而成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有的从关税同盟发展形成共同市场。比如,1995年1月,南锥体四国(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巴拉圭)依据1994年签署的“黑金城议定书”的规定,将自由贸易区提高为关税同盟,并正式开始运作,进而形成世界上仅次于欧盟的第二大关税同盟。

跨洲、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兴起和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合作的组成基础发生了较大改变,打破了狭义的地域相邻概念,显现了跨洲、跨洋的区域合作组织。比如,日本陆续与墨西哥、新加坡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不同区域经济集团之间也展开了连横合作。南锥体共同市场与其第二大贸易伙伴欧盟之间开始探讨建立自由贸易区,而东盟与欧盟外长会议之间就政治、经济领域内大量的困难执行探讨业已制度化。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故意与南锥体共同市场合作,建立从阿拉斯加到阿根廷的整个美洲规模内的自由贸易区。突尼斯、摩洛哥等成员先后与欧盟谈判建立“欧盟与地中海自由贸易区”,并形成欧盟的伙伴国和联系国。南非则在同印度、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积极筹建“印度洋经济圈”。实质

总的来说,此轮世界规模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兴起和发展同整个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的多极化是相统一的,换句话说,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是世界经济多极化和世界政治多极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浪潮折射出世界经济多极化的大势。从发达国家来说,受于此轮区域一体化以经济世界化为背景,一面,世界化伴伴随科技进步和生产力重大发展的要求,生产体系和市场体系在世界规模持续扩张,而充当其中载体和助推力量的是跨国公司。另一面,受于民族国家和利益的存在,世界竞争持续加重;就在此时,在经济发展不均衡规律的作用下,美国经济在上世纪中叶的独霸局势已经不复存在,进而形成了今日世界经济“一超多强”的格局。所以,发达国家企望通过建立区域经济组织来保证自己的生产体系和市场范围的扩大,以加强本身的竞争实力,保证在许多获利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低收入国家来说,伴随经济世界化的深入,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包含中国、印度以内的成长中国家的经济,已经逐渐在世界经济中各自占领一席之地。在该种态势下,作为世界经济中的“一极”,这些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和经济一体化的愿望愈加强烈,要求同发达国家平等互利、达到共赢的呼声愈加高涨。但是,低收入国家作为单个经济仍显弱小,所以期望通过参与区域经济组织来维护本身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即使这些区域经济组织往往都由大国主导,而且明知大国主导也是出于其“私利”动机,但是,低收入国家仍或许从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得到自己的利益。

自此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就是世界经济的多极化。其含义包含:一是在经济发展不均衡规律的作用下,当今世界经济正在解脱超级大国的控制,有助于平等合作、公平竞争;二是经济世界化环境下的区域经济组织不仅是竞争的产物,更是势在必行。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新浪潮也反应了世界政治多极化的大势。一面,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世界政治多极化趋势增强。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宣布美苏两极格局瓦解;美国尽管形成冷战后唯一的超级大国,拥有经济、科技、军事以及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绝对优势,但已无力建立由美国主宰的单极世界;欧洲各国积极推动内部合作,并付出朝着政治军事一体化的方向发展;日本依然维持世界经济大国的地位,并尝试形成军事、政治大国;俄罗斯资源能源丰富,科研基础也颇具优势,加之同为核大国,正力图重振大国雄风。中国自改革放开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世界政治多极化趋势持续增强的大环境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顺理成章。

另一面,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和前提,政治上的国际联盟也需要相应的经济联盟作保障。如前所述,多数区域合作或者自由贸易安排都有着显著的政治含义。欧洲合作的目的是通过经济合作迈向政治联合,达到欧洲的长久平稳和安全。美国是利用自由贸易协议达到政治目的的典型国家。而不久前古巴、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三国首脑签署的“人民贸易协定”自身就是政治的体现,由于它不仅反应了拉美政坛的新改变,而且显示了拉美左派政府尝试以此取代由美国主导和倡议的美洲自由贸易区。东南亚的合作进度,从一开始就具有很强的政治助推力。中国与东盟于2003年确立了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政治关系得到了明显改观。日本在中国—东盟起步自由贸易区进度之后,也紧锣密鼓地加速与东盟国家谈判自由贸易区的脚步,其政治含义也是显著的。

可以预见,伴随世界多极化的成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将令更深一步增强。从某种意义上表达,区域经济一体化体现了国际经济与政治正朝着平等、民主方向发展的趋势,有助于助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有助于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形式

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依据不同标准可分为不同类别。美国著名经济专家巴拉萨把经济一体化的进度分为四个阶段:

(1)贸易一体化,即取消对商品流动的制约;

(2)要素一体化,即实施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3)政策一体化,即在集团内高达国家经济政策的协调统一;

(4)完全一体化,即所有政策的全面统一。与这四个阶段相对应,经济一体化组织可以依据市场融合的程度,分为下方六类:

1、优惠贸易安排

即在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余形式,对全部商品或一部分商品予以特别的关税优惠,这是经济一体化中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典型的有1932年英国与一部分大英帝国以前的殖民地国家之间实施的英联邦特惠制。

2、自由贸易区

即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构成一个贸易区,在区内各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其余贸易壁垒,达到区内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原有壁垒。

3、关税同盟

即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或其余壁垒,同期协调其相互之间的贸易政策,建立对外的统一关税。这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又更进了一步,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典型的有欧洲经济共同体。

4、共同市场

即成员国在关税同盟的基础上更深一步清除对生产要素流动的制约,使成员国之间不仅达到贸易自由化,而且达到技术、资本、劳活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典型的如欧洲统一市场。

5、经济同盟

即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成员国之间不但达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起对外的共同关税,而且策划和实施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渐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典型的如当前的欧洲联盟。

6、完全经济一体化

这是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政策上完全统一,在国家经济决策中采取同一态度,区域内商品、资本、人士等完全自由流动,运用共同货币。

经济一体化是有关成员间贸易壁垒的撤除和各种合作互助关系的建立。贸易壁垒的撤除被称为一体化中"消极"的一面,合作关系的建立则被称为"积极的"一面,由于合作的建立往往要求参与者更改现有的制度或机构,或建立新的制度和机构以使一体化地区的市场能适当而有效率地运作。在一体化的各种形式中,较初级的形式,如自由贸易区等首要是消极的一面,而较高级的形式,如经济同盟等则更充分地体现了积极的一面。消极的形式比较易于高达,由于清除关税和数量制约易于做到,尤其是在经历长期的多边贸易谈判后很多国家的关税水平本来就已经很低。积极的形式不易做到,由于它要求采取某种形式的共同行动,而并要求在关税以外的领域合作,而金融、货币和聘用等方面的合作往往涉及国家主权的协调等更深一层次的困难。但对一体化的形式的划分只能是大体上的,事实上每个组织都不或许是标准的某种形式。

除以上分类外,近年仍有学者依据成员国组成的不同,把经济一体化组织分为三类:

(1)发达国家型,即由发达国家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典型的如欧洲联盟;

(2)低收入国家型,即由低收入国家构成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东南亚国家联盟;

(3)南北型,即由发达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共同组建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这三类组织尽管形式上有类似之处,但目标、运行机制、发展历程等都有显著不同。路径选择

区域政府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一、困难的提出与有关文献的回顾

经济世界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改革放开以来,伴随中国社会经济的成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化,中国区域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区域合作的规模和领域持续拓展,合作范围持续放大,形成了像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重要的经济区域。就在此时,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行政区经济”,以及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地方保护主义,则严重地影响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度,进而增长了地方之间贸易的交易成本,损害了经济上涨。

依照法国经济专家SandraPoncet的研究,1997年中国国内省级间商品贸易平均关税高达了46%,比10年前整整提升了11%.这一关税水平胜过了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水平,和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贸易关税相当。也就是说,1987年中国消费者买入各自所属省份自制产品的数量是它省产品的10倍,而到了1997年,这一比重高达21倍。所以,如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构筑区域经济的总的优势,已经形成目前中国政府和学界共同关注的重心之一。

现有的文献对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研究,首要汇聚在两个领域:

一是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就当代中国区域困难研究来说,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是最丰富和最深刻的,它不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执行了深刻的理论分析,而且给予了丰富的实证材料,特别是近段期间以来环绕着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困难的一连串实证分析和理论探讨的论著,大大助推了该领域研究的深入。在诸多经济学者看来,当代中国区域经济的顺遂发展只能寄期望于市场经济的成长和完善,由于市场的力量迟早要冲破行政区划的边界,进而促进经济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他们觉得,一旦企业主导型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定格为区域经济合作的主角,一个国家便步入了兴旺发达的现代化快车道。

二是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经济地理学与政区地理学的研究也持续刷新区域行政困难。这一领域的学者往往从行政区域改革的角度切入这一研究课题,从管理学的管理程度与管理层次适度的原则出发,考察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存在的种种困难,并环绕着一部分热点困难如“撤县改市”、“市领导县体制”、“撤销地区行署建立实体市”等,展开激烈的争论并提出了一部分改革的对策。这些对策的一个共同的思路就是调整行政区划,使行政区与经济区尽或许统一,这一点在区域经济学研究中也得到了不少学者的认同。

经济专家和地理学家的见解,为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长给予了很多富裕建设性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性建议。但是,也务必目睹,在中国现有的体制环境下,上述两种思路都存在着显著的缺陷。首先,从区域经济学的视角来说,依靠市场经济的成长和完善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达到,毫无疑问,应是处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阻碍的最佳思路。

但是,中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决非一朝一夕之功,市场化机制的发育成熟、统一的大市场的形成,无疑是一个漫长的成长过程,即便在市场经济已经完全发育成熟的发达国家,其固有的市场失灵的客观存在也使我们无法完全将处理区域经济发展困难的期望寄托于市场万能的神话之上。进言之,正如很多经济专家表示的,市场力量的作用一般看好于增长并非是降低区域差异,所以,即便是市场发达的社会,也看好于实施政府干预型的协调模式。其次,依照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的改革思路,即从新调整行政区划,从理论向上瞧疑似可行,从实践的角度看却未免是脱离了当代中国政治与社会现实的纸上谈兵。众所周知,很多行政区划是历史形成的,具有很大的平稳性和刚性,不能也不应当伴随经济活动的频繁改变而随意调整。同期,经济区以经济为首要标准甚至是唯一的尺度,而行政区则要顾虑到综合性原因,而不能仅以经济为限。对现行的行政区划的从新调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很或许是一项比需要处理的困难自身还要问题和复杂的工程,搞得不好恐怕导致出很难预料的后果。

研究现阶段中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合作,需要从政治经济学的维度切入,通过对政府结构、政府的决策程序及其微观基础的考察和审视,推动困难的处理。由于,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首要阻碍,即地方保护主义的根源在于现行的体制和结构。在市场机制尚不完善、法治极不健全的情形下,仅仅依靠民间经济交往这一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显然很难冲破这一体制性的阻碍。通过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依靠政府间的合作积极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现行体制下达到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理性选择。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制阻碍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制阻碍:区域政府合作的逻辑起点

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称的是依照自然地域经济内在联系、商品流向、民族文化传统以及社会发展需要而形形成区域经济的联合体。区域经济一体化同期也是建立在区域分工与协作基础上,通过生产要素的区域流动,助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的过程。

包含长三角、珠三角以内的经济区域存在的最大的困难是各自为政,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了经济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地区的经济合作。即使伴随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水平的提升,伴随国家立法的完善和执法环境的改变,地方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亦在发生改变,但产生该现象的体制性根源任然根深蒂固,体制转轨过程中行政性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结构、“政绩合法性”主导下的地方干部考核制度、政府机构庞大与地方财政窘境,以及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工业布局,共同产生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体制阻碍。

新制度经济学觉得:“对于一个有着长期集权且市场不发达的国家来讲,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将起首要作用”。在中国如此一个政府主导型的成长中国家,只有通过政府执行市场化的制度创新,才可打破传统体制的制度均衡,进而助推区域经济朝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一)行政性分权下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结构

1978年至今,下方放财政权和税收权、投融资权和企业管辖权为核心的行政性分权,有效地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但该种以行政性分权为核心所形成的体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并直接致使了地方市场分割格局的显现。

从财税体制看,80年代的几次改革都突出了“包”的特点,环绕着实施和加深包干制而展开的。财政包干制显著带有向地方倾斜收入的色彩,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对企业减免税收,然后以集资、摊派等形式,通过体外循环,把税负纳入地方政府的财库,进而产生了国家财力的分散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受于实施了财政包干制,地方政府在增长本级财政收入的动机诱导下,往往容易忽视范围经济和技术更新换代的要求,一味地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致使区域间产业结构趋同,进而减弱了资源配置的效率。

从企业的事实地方所有制看,企业划归地方或由地方新建,形成了所谓的产权地方化。受于依照企业隶属关系征税,地方国有企业就形成地方财政的重要财源。而产权地方化则致使国企改革相对缓慢,政、企分开的改革措施不能落实,使企业始终很难形成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同期也加深了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的身份。

(二)“政绩合法性”主导下的地方干部考核制度

在经济权力下放和市场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在该种新的制度环境下,经济发展形成考核地方官员业绩的最重要指标之一。地方政府的领导人通过发展地方经济,助推国内生产总值的上涨,一面可为自己赢得上层的肯定,另一面通过为辖区内的人民供应大量的社会福利,又可得到地方人民的支持和认可,地方政府的政治统治基础开始发生了转变,形成了所谓的“政绩合法性”。

有学者表示,在中国现行政治制度下,越来越显现一种倾向,显示地方政府官员的提高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成正比。斯坦福大学的周黎安博士运用了一个委托代理的模型,对1980年到1993年间中国大陆28个省(除西藏和海南)的报告执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各省的经济绩效与地方官员的晋升之间呈现出高度的正有关性。由于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尤其是对地方干部政绩的评价与考核过分强调与所辖地方经济发展业绩执行直接挂钩,而该种业绩又首要以上了多少项目、建了多少企业、经济上涨速度多少等指标来执行简单量化和比较。如此,就必然致使各行政区首脑或部门干部加深资源配置本地化和保护本地市场。再加之地方官员频繁的区域间调动,更使地方政府在经济竞争中急功近利,谋求短时间经济举动,进而使国民经济的成长缺少可连续性。

(三)政府机构庞大与地方财政窘境

地方市场分割、政府间合作活力不足的其他重要动因在于政府机构庞大,而地方财政问题。目前,中国政府机构人士队伍十分庞大,超编严重,不少地区政府财政十分紧俏,拖欠薪资现象很广泛。1996年末,财政供养的人口3673万人,比1978年上涨了82.3%,大大好于同期人口上涨的进展。在财政人口中,党政机关干部约1100万人。1993年~1997年,国家财政收入每年增长1000亿元左右,但同期财政人口每年增长100多万人,加之增长薪资的部分,财政每年需增长薪资性开支600多亿元,占国家新添财力的60%以上。

在不少地区,新添财政收入约80%以上用于人士经费。政府财政成了典型的“吃饭财政”。特别是对很多不发达的地区来看,财政上的窘境更致使地方政府走入一个两难境地,一面,假使要搞活当地经济,就需要对公共设施投资,减轻当地经济主体的负担;另一面,各种财政刚性开支致使地方财政务必持续扩大或保持财政收入,结果当地经济主体的税负不减反增。这些地区的财政窘境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形成一种相互遏制的格局,一旦地方政府缺失本身活力执行制度创新来打破该种格局,往往就会转而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以分割市场的形式来增长当地的财政收入。

(四)传统体制下遗留的工业布局

在传统体制下,中央政府除强调在全国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外,还强调在大区、某些省份建立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进而形成了封闭的或自成体系的工业布局。我们可以从传统体制下中国两次典型的以地方分权为主的计划经济运行特点得到更有力的印证。

在“大跃进”期间,为了达到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7年赶上英国、再加8—10年赶上美国的成长目标,中央政府出于本身财力有限的考虑,只好下放权力,发挥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建设的主动性。于是,在以经济协作区为单位组织经济建设的同期,答应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建立自己独立的工业体系,进而促成了经济发展的分散化和分割化趋势。

在“文革”阶段,受于承受极“左”思想的影响,加之中苏关系危机导致的对当时所谓战争事态的错误分析,中央政府再一次下放权力,激励各个地方甚至企业都要自力更生、自给自足,以便战争发生时能够“省自为战”。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该种封闭的或自成体系的地方工业布局,当下看来事实上已经形成以市场为取向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长阻碍。

总之,该种人为的条块分割、划地为牢的经济分散化和分割化过程助长了“大而全”、“小而全”、重复建设,影响了区域间分工和交换的成长。全国的经济运行,正是如此被分割形成许很多多互不有关和互相隔绝的地方经济单位。澳大利亚学者奥德丽·唐尼索恩(AudreyDonnithorne)在1972年发表于英国伦敦《中国学季刊》的一篇文章中,曾经将该种独特的经济现象比喻成“蜂窝状”经济(CellulreyEconomy),这一比喻是相当贴切的。

三、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构思路

区域政府合作的目的,从根本上表达,就是通过行政性力量基于对市场规范的共识,扫除行政壁垒,促进区域内部要素的流动,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地域经济组织,即区域经济共同体。这一合作机制与传统体制下的地区合作与发展不同,它务必是建立在分享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的合作举动。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多地方政府利益独立化的制度背景之下,区域内多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举动是一种利益驱使下的战略选择,区域政府合作框架务必是基于多地的共同利益之上,而且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意识到只有选择合作策略才可增进和分享共同的利益。所以,从追求区域共同利益这一合作原则出发,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构思路应体现为下方几点:

(一)区域政府合作务必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的市场竞争规则。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是市场竞争规则的一体化。欧共体创建和欧盟运行的事实经验显示,一个统一的协调的市场竞争规则对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长机制来看是举足轻重的。假使没有它的支撑,就无法在区域大市场规模内,协调多地方的政府举动,无法制约地方政府主导的盲目重复建设的冲动,无法使区域内市场主体执行充分、有效的和公平的市场竞争,无法防止市场竞争被多地区行政权力和垄断势力扭曲,无法达到区域规模内的资源有效配置。所以,区域内各政府应实施统一的非歧视性原则、市场准入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贸易原则,清理各种法规文件,逐渐取消一切妨碍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制度与政策规定,取消一切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区域壁垒和歧视性规定,促进市场的发育与完善。

(二)区域政府合作务必要有跨行政区的制度性的组织协调机构。

受于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建立跨行政区基础之上的,为了清除局部利益对区域共同利益的侵蚀,务必在分立的行政区基础上形成共同的内在机制,并在保证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策划具有约束力的共同政策和制度规范,达到组织体系内的超行政区的协调与管理。没有统一的跨行政区的区域协调管理机构,区域合作就很难进入到真正的本质性阶段;没有清晰的协议或制度,就很难保证地方政府在追求地方利益的同期不将对共同利益造成消极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此一种框架性制度结构务必建立在有关地区自愿合作的基础之上,而且是一种对多地具有清晰的约束性机制。该种机构应当有清晰的职能和权限,而且所作出的决策可以以立法等形式,对各级地方政府的举动组成有效约束。

(三)区域政府合作务必加深对区域内交通、港口、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统筹与管理,达到基建的一体化。

基础设施的一体化是区域一体化的基本架构,交通、港口、通讯是推动区域一体化的重要基础,也应当是区域整体规划的核心。没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不仅使现有的资源与设施空置与浪费,而且也极大地影响区域间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升了区域内的交易成本。当前,受于受条块分割体制的影响,跨区域基础设施很难达到“无缝隙”衔接,甚至地区之间竞相追求大而全、小而全,严重影响了区域整体形象,制衡了经济效率的提升。以长江三角洲为例,该区域在基建的统筹规划与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如区域间及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协作配套比较差,很少从综合运输的角度来统一规划和建设本区域的交通设施。

(四)区域政府间合作务必构建区域经济特色,充分发挥产业竞争力。

区域整体竞争力归根见底在于产业的竞争力,而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在于产业区域特色优势的形成。所以,区域内多地务必从本身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出发,统一策划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区域产业政策。多地政府要充分尊重企业的意向,付出为企业的跨地区扩张和竞争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和环境,在竞争中执行产业整合,在竞争中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和区域优势。在中国受于各区域一般都没有一个统一的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多地区在策划或规划各自的支柱产业时,大均为从各自的行政区利益或眼前利益出发,产业的同构化现象严重,这十分不利于区域产业的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减弱了区域的产业整体凝聚力和开拓力。所以,区域经济一体化务必形成统一的区域产业政策,增强多地方政府间的协调,为企业间的竞争创造不错的市场条件,通过竞争达到整合,渐渐形成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区域性产业网络,从而形成整体优势和网络。

四、中国建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理性选择

四、现阶段中国建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理性选择

依据中国现有的制度结构,借鉴国外的实践以及结合区域政府合作的基本原则,我们觉得,在现阶段,要建立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并保证这一机制的有效运作,直接取决于是否建构起不错的制度环境、合理的组织安排和完善的区域合作规则。其中,制度环境是基础保障,组织安排是结构保障,举动规则是具体的激励与约束保障。在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各自的规模内执行有效的制度创新,则是困难的核心之所在。

(一)不错的制度环境:制度基础的完善与体制的改革

按L.E.戴维斯和D.C.诺斯的理解,制度环境“是一连串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而中央政府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总代表,它支配着各种政治资源,是维系政治系统平稳的首要力量,承受着供应宪法秩序、基本法律和主流意识形态等制度计划的首要职责。所以,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的建立所需要的不错的制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

1、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基于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制。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对于反垄断、促进自由市场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于中央政府来看,首先,务必提升宪法权威,加深宪法在统一国内市场中的作用。在宪法中清晰禁止地方政府分割市场的举动,其条文核心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制约国内自由贸易”;清晰、细化违宪审查程序,切实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以宪法诉讼、行政诉讼等方式防范、惩戒分割统一市场的举动,特别是抽象行政举动。其次,完善相应的竞争法来阻止地方保护主义的举动。竞争法在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首要包含反制约竞争法和反不正值竞争法,而反制约竞争法就属于反垄断包含反行政性垄断的根本大法。

中国只出台了《反不正值竞争法》,仍未出台《反制约竞争法》,即反垄断法,所以,中央政府务必依据中国的现实情形,借鉴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赶紧出台一部行之有效的《反制约竞争法》,其中应包含反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规定。另外,还应出台一部地区关系法,以法律的形式清晰地区政府间关系。

2、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

财税体制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困难,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权直接关系到全国统一市场秩序的形成。所以,由于长期以来中央与地方之间“治乱循环”所导致的一连串不良后果,我们务必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分税制:首先,更深一步合理界定政府事权,划清各级政府的开支责任,并以此为基础划分税制。其次,建立规范化的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包含:一般性补贴即税收返还;专项拨款补贴;特殊原因补贴等。又一次,应调整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同期更深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理财的一条重要原则是预算的完整性,即政府部门依靠国家的行政权威、资产所有权或供应某种特殊服务而向企业和个人征收的各种收入,都应作为财政收入。

所以,中国应通过“费改税”,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等办法加以规范,并建立国家预算,建立以税收为主,收费收入为辅,税费并存的财政收入运行机制,同期也为地方政府建立平稳的税基。

3、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的绩效评价体系。

如前所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制度环境下,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往往直接决定了该地方政府官员的政治、经济收益。所以在如此的绩效评价体系的暗示下,地方政府官员往往会为了本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略全局利益,以至于地方政府举动呈现出异化特质,进而致使地方政府间利益关系的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市场分割盛行。所以,务必建立起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其正确的方向引导,规范官员们的举动取向和举动模式,达到地方政府举动的正常化,进而高达协调和改观政府间利益关系的目的。我们觉得,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当体现下方思想:一是对一个地方政府政绩的评价应当把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与其历史情况及长远发展有机结合,尤其要注重该地方的可连续发展的能力;二是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评价应当取向于一个综合的指标体系,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发展经济的能力。应该设计一套科学、规范、可量化的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其中不仅要有经济数量、上涨速度指标,更要关注经济上涨的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环保指标,关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状况,对直接干预市场运作或企业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务必承受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达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形成市场的主体。

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市场分割事实上是行政性关系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占上风的结果,它缘于地方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控制权的膨胀,而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形成区域市场机制的核心之一是要形成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使企业形成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所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培育最重要的是使地方政府从微观经济活动中撤离,降低对企业的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企业迈向区域市场创造条件,在区域市场内能够达到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看,应当着重抓好下方两项工作:一是积极助推地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造,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布局调整,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加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脚步,成立独立于行政系统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通过卖出等方式加速非国有化。

5、重建地方政府竞争秩序,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西方国家,政府竞争是造成产权保护机制、有限政府制度和企业家创新制度的前提,其核心在于制度竞争,通过竞争性地向市场主体和公民供应优质的公共服务,塑造了有效政府的制度基础,进而促进了经济的上涨。中国八十年代推行分权改革以来,地方政府间环绕着经济上涨为首要目标的竞争,一面,助推了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另一面,为了达到本地区的高速上涨和充分就业,地方政府往往不顾资源整体配置的效率,痴迷于推行地方保护主义的政策措施,致使诸侯经济泛起、地方主义泛滥。所以,重建地方政府竞争秩序,务必从以地方保护主义为策略的封闭式竞争转向放开式的制度创新为基础的制度竞争,通过制度创新来吸引资源、创新技术、促进上涨,并非是通过地方保护主义来保持上涨。结语

综上所述,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就是在中央政府不错的政策引导下,依靠区域

内地方政府间对区域整体利益所促成的共识,运用组织和制度资源去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而塑造区域整体优势。作为达到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实选择,这是由中国改革的初始条件决定的。中国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现代化的后发型国家,一面,计划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深度干预,政府手中掌握了大批的管理和直接运行经济的权力和能力。另一面,市场经济发育还极不成熟、公民社会的力量也仍有待于发展和壮大,所以,除非政府之间促成共识,通过政府间合作,依靠统一性的行政力量、中央政府的政策资源和法律制度去达到一体化,否则在政府之外差不多没有充足的力量和制度途径来达到这一制度变迁。诚然,以政府合作来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并没有是强调政府的力量去替代市场,而是尝试通过区域内地方政府的共同行动,一起试图并执行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为区域内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供应一个一体化的制度平台。 同期,务必意识到,在一个缺乏广泛的法治规则、统一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区域政策的国度里,要真正建构起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绝非是一朝一夕的事。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甚至连欧洲的一体化也走过了半个世纪的艰难历程。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景是诱人的。而且近年来,以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为代表的经济区域内各级政府通过本质性的合作所表现出来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绩效,也使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建构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助推和达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从而达到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也决非是一个望尘莫及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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