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经济经济知识文章详细

实物地租

外汇网2021-06-24 10:54:17 144
什么是实物地租

实物地租是封建地租的形式之一。是封建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强迫租佃农民交出自家生产的产品的一部分,亦即无偿占有的农民全家的余下劳动的产品。亦称产品地租。在很多情形下,它是与劳役地租相结合的。

实物地租的造成

实物地租显现很早,它在封建社会里占有重要地位。一般地说,实物地租是由劳役地租演变而来的。在劳役地租形式下,伴随生产力的成长,劳动者要求独立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土地所有者也目睹让劳动者许多地支配自己的劳动时间,可以提升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或许榨取许多的劳动产品,于是,劳役地租就渐渐为实物地租所代替。

在实物地租形式下,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不再有份地和自营地的区分,土地都租佃给农民耕作,土地所有者无偿地占有的余下劳动也是在租给农民的土地上执行的,所以,农民家庭的余下劳动和必要劳动已不再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开。在此条件下,农民的余下劳动虽已不必在土地所有者的直接监督和安排下执行,但却务必把体现这一余下劳动的产品,无偿地交给土地的所有者。

在实物地租形式下,农民家庭的余下劳动,已不再显现为家庭成员的个人劳动,而首要是通过农田产品的一个部分表现出来。产品中交纳地租的部分,依然直接显现为无偿余下劳动。但它所体现的不是农田产品的余下部分,而是全家劳动的余下部分,产品纳租以后的存留部分也不是全部必要产品或必要劳动,而导致其一个或大或小的部分。

在形式上,实物地租首要是农产品,也可以包含家庭手工业产品,但实质上它体现的却必然是农民家庭经济全部生产的余下产品。这就是说:“形成地租的余下产品,是这个农工合一的家庭劳动的产品,而不管这个产品地租是象中世纪常见的情形那样,或多或少包含工业品以内,依旧只以真正的土地产品来交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 896页)。

在实物地租形式下,劳动者多少可以支配自己一家的全部劳动时间,不再或很少中止生产去为地主服役,甚至还或许得到支配部分作物品种的自由,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提升,改进运营的积极性也有所增长,进而推动了生产力的成长。但是,就在此时,受于产品地租的数量过大,或者遇到歉收年景,纳租以后的存留部分不或许保持农民家庭生产和生活的原有范围和水平,这时农民就务必缩减生产范围或者压低生活水平。在这些情形下,农民各户会显现向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同期,也会显现富有农户占有别人劳动的机会性。

实物地租的类别

实物地租可分为实物分成租和实物定额租两种形式。分成租是农田总产品一个成数,一般是产品的一半,即所谓对半分,也有四六分,三七分的,地租数量随产品收获量的改变以及地主能否供给耕畜、农具、种子等而改变。定额租是农田产品的一个固定的数量,原则上不随产品收获量的改变而改变。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