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阶段内全部收入抵减全部开支后的余额。它是生产运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分类
(1)从形成原因分有:主运营务利润、其余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运营外收支净额等。
(2)从税收的角度:可分为: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
(3)从经济学角度:可分为:会计利润和财务利润。
(4)从计算目标的角度:可分为:帐面利润和应税利润。
意义
(1)利润是企业运营所追求的目标。
(2)利润是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执行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的重要根据。
(3)利润是企业分配的基础。[1]
形成
企业的利润表现
1. 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利润是余下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现象形态,它显现为商品价值胜过成本价格的余额。即资本家销售商品后所得的单价总额胜过其预付资本量的余额。利润事实上来因为资本家用可变资本买入的劳活力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余下价值,也就是聘用劳动者的余下劳动所创造的余下价值,即可变资本的增殖额。但却在现象上显现为资本家全部预付资本所导致的增长额。
同期,由于余下价值达到为货币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完成以后才显现的,它又更深一步被看作是资本家为了生产商品所投入的全部预付资本即所用资本(包含尚不计入成本价格的那些固定资本)导致的。不仅这样,商品从生产过程进入流通过程,为了从事销售活动还要追加资本(包含纯粹流通费用),所以,余下价值不仅被看作是在生产领域中的全部预付资本导致的,而且还被看作是包含预付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全部资本共同导致的。
从资本的总公式G-W-G′来说,余下价值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尔后又是在流通过程中达到的。所以在资本家看来,余下价值这一增殖额是全部预付资本导致的,由于,①就所费的资本来看,为了生产商品,他不仅以预付资本买入了劳活力,而且还买入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各种生产资料,这些所费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买入价格都加入成本价格的形成;②就所用资本来看,预付资本所买入的生产资料和劳活力在资本家的指挥监督下,在生产过程中结合起来,发挥着生产余下价值的职能,不仅所费资本参与了余下价值的形成,而且全部预付资本作为生产的物质要素(包含那些仍未耗费的固定资本),都进入了生产的全过程,参与了余下价值的形成过程,所以,全部预付资本都应当得到报酬。③余下价值不仅对所费资本显现为增长额,而且对全部资本也显现为增长额。这些均为被歪曲了的表面现象。其实,价值的增殖仅仅是聘用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扣除劳活力价格(薪资)以后的余额,它作为可变资本的增殖额或聘用劳动者无偿的余下劳动的产物,就是余下价值。而余下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如此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就获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
2. 社会主义制度下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利润是企业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余下产品的价值表现形式。产品的价值组成是c+v+m,c+v部分转化为生产成本,m部分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余下产品部分,转化为企业的利润。社会主义利润的具体形式有:达到利润,即企业销售收入减去各类费用开支的余款;上缴利润,即按规定上缴给国家财政部门的利润;税后利润,即企业达到利润按国家规定上缴一定比例后留归企业的部分等等。
社会主义利润与资本主义利润有本质的区别,它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用于扩大社会主义再生产和改观人民的生活情况,是社会主义积攒和社会消费基金的首要来源,也是衡量和评价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指标。
实质
利润的实质
余下价值和利润不仅在质上是相同的,余下价值是利润的本质,利润是余下价值的状况形式,而且在量上也是相等的。余下价值和利润所不同的导致,余下价值是对可变资本来说的,利润是对全部资本来说的。所以,余下价值一旦转化为利润,余下价值的起源以及它所反应的资本剥削聘用劳动的关系就被掩盖了,被抹杀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56页),因此就具有了让人眼花缭乱的神秘化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利润所产生的假象就是:它是资本的产物,同劳动完全无关。假使以W代表商品价值,k代表成本价格,以p代表利润,那末,伴随余下价值转化为利润,则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价值的组成,即W=c+v+m=k+m,就更深一步变成W=k+p,亦即商品价值转化为成本价格+利润。
余下价值这个范畴显著地反应了资本同劳动的对立,由于它是可变资本的增殖额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而利润这个范畴,疑似代表着资本本身就能够创造出一个新价值来。该种颠倒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产物。首先,由于资本家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不变资本+可变资本(c+v)转化为成本价格,进而掩盖了不变资本(c)同可变资本(v)之间的本质区别;其次,由于劳活力价格转化为薪资,显现为劳动的报酬,所以余下价值就转化为利润,显现为疑似同聘用员工的劳动无关,而导致预付总资本的产物;最后,余下价值转化为利润,以余下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为前提,即借助于利润率,才把已转化为成本价格胜过额的余下价值,更深一步转化为预付总资本在一定周转阶段内胜过它本身价值的余额。在现实生活中,产业资本家一般也是从既定的利润率水平出发,然后以利润率乘预付总资本得出预期的利润量,而它并不是主观幻觉之物,而是客观上完全有机会达到的东西。科学的论证和实践显示:这个利润量其实是由可变资本所导致的增殖额。总之,余下价值是内在的本质或实体,而利润则是外在的现象或形式。商品价值转化为成本价格+利润(k+p)之后,就包含着利润同余下价值相偏离的机会性。由于利润作为胜过成本价格的余额,而成本价格又差于商品价值,这就为单个资本家给予了在成本价格以上而在价值下方卖出商品的机会性,进而使达到了的利润同商品中事实包含的余下价值在数量上并没有统一。资本家无不利用商品价值同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作给市场竞争中的一个助推力。伴随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竞争和资本的自由流动,促使不同的特殊利润率均衡化为平均利润率或一般利润率,进而使利润更深一步转化为平均利润,达到等量资本获得同量利润。在一般的情形下,平均利润和余下价值在量上是不统一的。平均利润的多少,仅仅与预付总资本量的多少成正比,而不与单个资本所支配的活劳动量成比例。这又产生一种假象,疑似利润导致资本的产物,它同劳动完全无关,如此,资本对聘用劳动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就被更深一步掩盖起来了。
内容
利润的内容
1. 利润的质量特质(1)适当的赢利能力。
(2)利润结构基本合理
(3)企业的利润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的能力。
2. 利润结构基本合理有下方几层含义
(1)企业的利润结构应当与企业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2)费用改变是合理的、费用在年度之间没有显现不合理的下滑。
(3)利润总额各部分的组成合理。
企业的利润总额是由运营利润、投资收益和运营外收支差额三个首要部分组成。
利润质量较高的含义是指:企业具有适当的盈利能力,利润结构基本合理,利润具有较强的获取现金的能力。
从新修订并于2007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一般准则》有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阶段的运营成果,利润包含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该计入当期损益、会致使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该列为利润表。
3. 利润的证实条件
利润反应的是收入减去费用,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的概念。所以,利润的证实首要依靠于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证实,其金额的确定也首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形式
利润链
1. 商业利润的神秘性
余下价值是聘用劳动者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但务必经历流通过程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后才可达到。至于商品是否卖掉,以及按什么样的单价卖出,进而利润是否达到以及达到到什么程度,将取决于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商品资本从产业资本的运动中独立化出来形成商业资本,专门实施达到商品价值和余下价值的职能,并相应地获得商业利润,使关系更为错综复杂,更易产生神秘化。在流通过程中,有些原因会制衡生产过程,或与之相交错,或把资本同劳动的对立,转化为资本同资本之间,单纯的买者同卖者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一切全将掩盖生产过程同流通过程之间的区别,更容易把成本价格看成商品真正的内在价值,把利润看成好于商品价值卖出的结果,进而商品价值中所包含的余下价值在流通过程中达到,却被颠倒显现为是从商品卖出中创造出来的。由于,商业利润原来是产业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所剥削来的余下价值的一部分的转化形式,当下却被看成是在流通过程中通过贱买贵卖造成出来的,或由消费者支付的让渡利润。于是阶级关系也被歪曲了,商业利润原是体现商业资本家通过产业资本家对聘用劳动者的对立关系,当下该种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也被掩盖起来,而歪曲地显现为资本家同资本家之间、甚至资本家同消费者之间的纯粹商品买卖关系。
2. 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伴随资本主义信用制度的成长,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不仅运用自有资本,而且大批运用借入资本。借贷资本对职能资本所起的作用日益放大。受于运用借入资本务必支付利息,于是产业利润或商业利润又会在量上再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两个部分。按其本源来看,二者均为余下价值的转化形式。可是,该种纯粹量的分割又会转化为质的分割,即显现为资本所有权同资本运用权的分离,或所有权资本同职能资本的分离。结果,利息被歪曲显现为纯粹是资本所有权所导致的果实,疑似价值增殖是资本或货币的天然属性。另一面,企业主收入又被歪曲显现为疑似同资本完全无关,纯粹是职能资本家组织生产运营和指挥监督劳动的报酬。即便完全不靠借入资本的职能资本家,也同样会将自有资本执行质的分割,起着一身二任的作用,作为所有权资本,他获得利息;而作为职能资本,他又获得企业主收入。如此一来,资本对聘用劳动的剥削就被完全掩盖起来。3. 农业利润和资本主义地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先从工业发展起来并获得统治地位,再逐渐向农业扩展。受于在农业中存在着两种垄断,即对土地的资本主义运营的垄断以及土地私有权的垄断,因此它不具备如象在工业中那种自由竞争的条件,进而障碍着利润率的平均化。所以,农业中的超标利润便转化为地租。一是由土地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差于社会生产价格而造成的级差地租;二是由土地产品的价值胜过社会生产价格而造成的绝对地租。这两种地租的实体,均为农业聘用劳动者所创造的余下价值的一部分,它体现了土地所有者通过农业资本家共同剥削农业员工的生产关系。可是在名义上,地租却被歪曲显现为土地本身的价值增殖,或自然界的恩赐,进而把真实的阶级关系完全掩盖起来了。 自此可见,余下价值是利润的内在本质,而利润则是余下价值的现象形态。余下价值转化为利润,以及利润再转化为平均利润等等,层次越多,就愈是从抽象逐渐上升到具体,就愈是靠近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和资本关系当事人的意识;如此一来,它们离开自己的本源或始基却越来越远,进而资本关系就愈来愈神秘化。资产阶级经济专家为了替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辩解,竭力否定余下价值的存在,否定资本同聘用劳动之间的对立,把利润说成是资本自身的产物,说成既是生产过程又是流通过程的结果。所谓利润(利息)、劳动薪资、土地地租的三名一体公式,就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最露骨、最典型的辩护论调。马克思有关利润是余下价值的转化形式的理论,深刻地揭示了利润的实质及其来源,以及利润更深一步再转化的各种具体形式和它们所体现的错综复杂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阶级表现,进而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反对资产阶级、争取解放的革命斗争给予了锐利的理论武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