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销法又称“承受法”,是指国家将要发行的债券统一售予银行,再由银行自行发售的方法。
方式
包销法分为三种方式:
1、中央银行承购
中央银行承购是指中央银行按一定条件全部承购政府发行的公债。该种方法手续简便,费用少,甚至无须推销费用,公债收入可以提早入库运用,但会引起货币的非经济发行,容易引起或加重通胀。所以中央银行承受公债往往有一定制约条件。
2、商业银行承购
商业银行承购指商业银行承购全部或部分政府发行的公债。商业银行承购的公债组成其自有资产。在商业银行资金匮乏的情形下,它可以将债券抛售出去,也可向中央银行贴现。
3、金融集团包销
金融集团包销指由一个承包公司领头,若干承销公司参与报销活动,以竞争的形式确定自己的包销份额,并按报销额承受相应的风险,收取手续费。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部分公债的发行采取金融集团承受包销的方法。
银团包销方式是当前国际市场上最常见的包销方式。采取该种方式可以保证大范围公债发行任务的完成,有助于普遍收集社会资金,满足国家需要。
优缺点
1、包销法的优点
包销法的优点是,国债由银行承受,政府不再干预,银行可以自主实施发行权和发行事务;国债收入可以提早入库,政府可以及时运用。
2、包销法的缺点
包销法也有缺点,首要是假使银行不能把国债全部推销出去,本身承受的国债过多,就会致使货币供给大批增长,致使信用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