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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耗

外汇网2021-06-20 21:06:36 72
单耗

目录

1、 什么是单耗

2、 单耗标准

3、 单耗标准的策划

4、 单耗标准的策划原则

5、 单耗标准的核定程度

6、 单耗标准的有关困难

7、 单耗的核销

8、 单耗的治理

什么是单耗

......

单耗是加工贸易项下,加工企业和海关在申报和核定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之间定量关系时的一种习惯称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包含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含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含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含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单耗标准

单耗标准是海关在加工贸易单耗治理中,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和海关核定的单耗,规定应共同遵守并在一定期限内重复运用的尺度。

近两年策划的单耗标准首要是一部分大宗、大类、工艺传统、易于标准化的着重敏感商品。如:烟、酒、糖、钢材、电解铜、氧化铝、胶合板、天然橡胶、感光材料、棉花、化纤、聚酯切片、植物油等。

初期策划的国家单耗标准,受于策划和审定标准的相关主管部门的专家对单耗标准的原则、运用方法、核定对象仍有一个加强理解和熟练运用的过程,所以单耗的申报举动和海关核定单耗的执法举动要逐渐规范和统一,分步骤逐渐到位。形象的比喻为先拧螺丝母后紧螺丝扣,直至拧到位。

单耗标准的策划

策划单耗标准的根据是:国办发[1999]号文件第八条“……由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相关国家工业局策划并分批发布全国统一的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单耗定额标准,作为审批、监管核销进口料件数量的根据。……”和《海关法》第三十三条“……加工贸易制成品数量由海关依照相关规定核定。”及《海关法》第三十三条《法律条款释义》中的相关释义“……各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在国家统一的单耗标准之外,为了规范本关区加工贸易治理,可以依据本关区的事实策划仅适用本关区的单耗标准作为国家统一标准的必要补充。”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策划国家单耗标准。各直属海关在当地经贸主管部门和另工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协会、外商投资协会的协助下策划关区单耗标准。

单耗标准的策划原则

国家和关区单耗标准的策划都应遵循下列原则:符合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事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外贸政策;以国家、行业标准或该行业的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管。

首先符合加工企业生产事实最为重要;其次,要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不使应征税款流失;维护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使国内有关产业和市场承受漏税内销商品的打击,促进国家外贸政策的贯彻,不使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承受干扰;以该行业加工贸易企业的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有助于促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还要便于海关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管,使策划的单耗标准切合加工企业生产事实,海关核定单耗时好使好用。

单耗核定的原则是:在单耗标准程度规模内,多地海关按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事实核定、核销单耗,也就是“据实核销”原则。这既反应了生产加工的事实,亦在可控的程度内规范了海关的核销尺度、减弱了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

单耗标准的核定程度

策划的单耗标准程度过低,不能客观反应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生产范围小,工艺传统,加工批量不大的加工企业生产事实,也会给海关核销操作导致麻烦。这类企业加工单耗经常多出单耗标准上限值,海关就要对其修改备案报告,加大了海关核销的工作量。

单耗标准程度过大,上限值过高,加工企业报核时会给海关导致核定单耗的阻力(企业会以最高上限值申报单耗),也给核销人士的自行裁量权过宽过泛,达不足在合理的规范的程度内相对统一的执法要求,等于没有标准。

单耗标准的策划要很好地把握这个程度。单耗标准程度的高低,反应单耗标准策划的水准和质量,在程度规模内按加工企业生产事实核定单耗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单耗标准的有关困难

一、在单耗标准程度规模内,海关如何确定加工企业事实的生产单耗?

是否精准核定加工企业加工具体成品的事实单耗,取决于加工企业如实申报单耗的守法意识和老实度;取决于海关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取决于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交叉稽核、着重审计等风险监控手段的运用。单耗经多次核查核对,逐渐接近加工企业的真实消耗,固定下来就形成一级核定该种成品的单耗标准。统一规范、科学严谨的单耗标准是海关依法核定单耗的重要尺度。

二、在单耗标准程度规模内对相同成品核定出不同标准怎么办?

不同的加工企业在不同关区加工相同成品,在单耗标准规定的程度规模内显现不同的申报单耗和核定单耗是或许的。要求加工企业在其程度值规模内,按自己加工生产的事实申报单耗,要求海关在其程度值规模内,按自己加工生产的事实申报单耗,要求海关在其程度值规模内按审核的单耗给予核销。这个程度既是加工企业差异性的体现,也是赋予海关执法裁量的体现。

为了最大限度求得公平公正,我们欢迎同行专家相互印证,互相攀比,海关也要增强对加工企业的核查、互查和稽查,增强海关内部信息交流和执法审计,使加工企业申报的单耗,海关核定的单耗持续调整,逐渐向加工企业生产的事实单耗接近,最终调低上限程度值,缩减单耗标准的程度规模。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具体企业具体产品的具体情形海关有适当的裁量权。执法半径和执法空间是客观存在。在合理的可控的程度规模内,持续提升为国把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是海关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的目标。

三、加工企业为何务必在成品事实出口前向海关申请变更单耗?

理由很简单。海关对进口料件的数量、组装和化学和物理的改变实行保税监管。单耗在加工生产中发生改变是或许的。但料件和成品务必在未脱离海关监管时向海关申请单耗变更。经海关证实后,按新单耗标准给予核销。不同意只见单证不见货物、只见报关人不见货物就变更单耗,“隔山买老牛”的情事不能发生。

四、假如加工企业以商业秘密为由,对海关隐瞒或婉拒供应有关单耗资料怎么办?

单耗是海关在加工贸易项下,对加工企业进口料件的数量和品种实行保税监管的重要报告。企业担忧其享有的专利技术或配方等商业秘密在向海关备案时失密是值得理解的。这部分涉及专利或配方的料件数量和品种不会很多。建议企业以一般贸易征税进口,海关不对其保税监管。如加工企业保税进口料件,务必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以备核查核销。诚然,海关要为加工企业保守商业秘密,否则将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哪些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料件和成品消耗,海关不能给予保税核销?为何?

因生产过程中突发停电、停水、停汽或人为原因等产生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不仅无规律可循,也不是加工过程中因工艺要求所务必损耗的);

对加工贸易企业未经加工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在运输移动和仓储放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耗(遗洒、蒸发、挥发、沾罐、沾管、挂壁、挂仓等)不是在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损耗,这类损耗应计入加工企业治理和生产成本,不应保税核销。

因失窃、丢失、破损等原因产生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运营治理不善产生的损耗,不应保税核销);

因不可抗力(台风、地震、海啸、火灾、洪灾)等客观原因引起的保税料件、半成品的损毁、灭失或短少等损耗(加工企业通过商业保险保全,非凡情形个案处理):

因进口保税料件或出口成品(包含结转深加工)的品质、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约定,以至产生加工用恐增加或成品短少的损耗(加工企业通过合同相应条款向卖方索赔);

加工生产过程中被检测出的不合格进口保税料件,以及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进口料件所造成的损耗(加工企业通过合同相应条款向卖方索赔);

加工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损耗(消耗性材料的核销按相关规定办理);

经海关认定,其余不属于工艺损耗的情形。

上述损耗因不属于加工生产过程中工艺加工所必需,而且无规律可循,主观认定的差异性较大,不适宜规定统一的损耗。显现上述损耗,原则上应由企业增强治理,提升劳动人士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根据买卖双方合同条款或保险赔付条款自行处理。非凡困难(地区性自然灾难产生保税货物的损毁、加工过程中完全不能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消耗和易挥发的液体保税化工品的消耗)可通过加工企业申请、直属海关上报、海关总署按程序审批的办法处理。

六、加工贸易企业加工成品的单耗多出国家单耗标准怎么办?

不消除个别企业加工成品的单耗标准多出国家单耗标准的上限值。但加工企业务必按规定程序向海关供应书面申请,对其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品名、商品编码、品质、规格、数量、单耗、净耗和工艺损耗、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多出国家单耗标准的理由做出具体表明,并随附加工贸易合同以及海关觉得必需的其余相关文件和资料。

主管地海关在接受加工贸易企业申请文书后,按规定程序对加工贸易企业的事实单耗做必要的核查(包含对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品质的认定,对加工工艺过程损耗的认定,对边角废料残次品内销征税税率的认定等)随附本关正式意见报请直属海关审核,经直属海关研究答应后正式行文报海关总署审批。

海关总署在接到直属海关上报文件后,将令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该成品的国家单耗标准能否需要调整执行研究并给予回复。

谁策划谁修改。国家单耗标准未经修改调整前,主管地海关不得多出单耗标准上限值备案核销。2002年以前策划的国家单耗标准总的上只宽不紧,正常加工企业单耗一般不会多出国家单耗标准上限值。

单耗的核销

保税加工的贸易方式自改革放开以来,一直是由海关对加工企业进口料件执行单耗核定。为方便基层海关备案核销,总署曾组织编撰了《纺织类海关核销手册》和《机电类海关核销手册》;下发了《加工贸易部分着重商品单耗定额表》;多地海关依据本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治理事实,在征求相关行业研究院所、技术专家和加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撰了《关区加工贸易常见商品单耗核定手册》;向加工贸易企业发放了《加工贸易商品单耗核定卡》;针对多地海关对加工贸易成品执行单耗核定时,实施单耗标准不统一的困难,海关总署下发了署监[98]927号文件,规范了单耗治理的审批原则和权限;加工贸易企业较多的直属海关结合本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治理特点,组织开发了供本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治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2001年在关税征管司和科技发展司的组织和技术支持下,完成了《海关加工贸易治理系统单耗报告库》业务需求方案的审定和技术方案的设计,经杭州海关开发和杭州关区业务现场试运行,已通过验收,当下福州等7个海关试点推广。

《核销手册》和《单耗定额表》的编撰,单耗治理文件的下发和单耗报告库的开发,为海关的单耗治理积攒了信息和资料,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海关单耗标准的统一实施,为总署单耗工作的集中规范治理摸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给予了物质和思想的预备。

单耗的治理

(一)是规范单耗标准的策划工作。以往海关总署只对40几种着重敏感商品执行了单耗标准的策划。而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迄今,加工的成品规格品种型号成千上万,以往策划的单耗标准无论是其数量、针对性和精准性都急需补充、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海关对迅猛发展的加工贸易监管的急切需要。

依据35号文件精神,海关总署和国家经贸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了单耗标准策划工作联系小组及其单耗标准审定委员会,建立了联系机制,策划了工作程序、审定规程和标准策划规范。近两年来,策划了一批行业关注、加工企业关心、海关监管急需的着重敏感商品的单耗标准。

(二)是规范加工企业单耗的申报举动。受于以往海关对不法加工企业伪报单耗未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海关未策划《单耗治理办法》和统一规范的单耗核定程序及许多适用的单耗标准,不仅增长了海关核定加工企业成品单耗的难度,也使不法企业随意通过伪报单耗逾逃税款的事情屡禁不止。

伴随海关缉私体制的建立、通关制度改革和科技手段的应用及监管制度的持续完善,以加工贸易方式,通过海上和陆路非设关键点位岸的偷运走私,通过设关键点位岸闯关,以多报少逃进口税,出口以少报多骗核销走私,通过货运途径飞料走私和通过“三无”企业倒卖料件等走私违法活动,承受海关严密封堵和严厉冲击,扼制了保税料件和结转的成品半成品进入加工企业以前的走私举动。而不法企业通过伪报单耗骗核销,擅自逃税内销保税料件和成品的走私违法活动日渐彰显,加工企业不如实申报加工单耗的现象广泛存在。

(三)是规范海关单耗的核定举动。单耗的核定工作是由主管地海关根据企业申报和关员下厂核查确定。在海关单耗治理方面,受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治理模式和核销原则,统一认知的单耗基本概念,统一规范的核销审定程序和操作规范,基层海关和保税核销关员对单耗核定有较宽松的自行解释权和自行裁量权。尤其对技术工艺较复杂的成品单耗更很难核定,致使不同关区对同类加工企业加工的相同成品单耗核定差别较大。有时相同成品的核定单耗在不同关区相差少则几倍,多则十几倍或几十倍。执法人士在执法规定不清晰不规范的情形下极易产生职能的错位,导致执法的偏差,造成不廉的执法举动,加工企业和多地海关反响强烈,影响到海关本身的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侦查、调查和稽查发现的多起不法加工企业通过高报单耗逃税内销保税料件和制成品的案例显示,海关对加工贸易单耗治理急需统一规范单耗核定的执法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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