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简述
国库单一帐户由五类帐户体系组成:一是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帐户;二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帐;三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清算;四是财政部门在商业银举动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五是经政府准许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发达国家广泛采取的一种财政资金开支管理模式,受于各国的事实情形不同,其具体形式也有差异。在我国,这依旧一个新的课题,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尚无一个规范的表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下方几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构成部分。
其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现行的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来说的。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依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依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依据相关规定及业务需要,买入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事实开支。国库集中支付渠道就是更改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买入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又一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计算机技术的成长和普遍应用为基础的,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首要控制目标和根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迅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达到的。此外,还要求有一个精准、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伴随计算机技术的成长和应用的普及,当下已完全能够满足这一改革的需要。
综上所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更改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依托,以提升财政资金运用效益为目的,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将所有财政资金存入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买入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国库资金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改革现行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首先要改革财政部门现行的机构设置和现行的财政核算体系,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改进资金管理方式
依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国外经验,应该建立单一账户和分类账户相结合的账户体系,达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集中支付。我国当前应在坚持资金运用权和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预算单位以前的一切账户,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政府财政资金都存放于该账户,并在预算单位需要事实支付时,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提供商。此前,资金应当始终存放于国库单一账户中。与此对应的是建立国库分类账册管理体系,即在国库单一账户下为每个预算单位都设立开支总账和分类账,记录它们各自的预算实施情形和资金运用情形。政府的财政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依照该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执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提供商。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依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程,依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提供者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依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程,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提供者或用款单位。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执行清算。
规范资金运行程序
资金管理方式的变革要求资金支付程序也跟随执行改革。依照政府财政资金的用途和性质,可将开支分为大宗买入开支、薪资性开支和其余开支三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执行支付。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原因
国库集中支付事关政府预算实施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作为政府开支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实施的必要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处理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国库分散支付制度将预算确定的各部门年度开支总额按期(中央部门按季、地方部门按月)拨付到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内由其运用。该种分散支付制度有很多弊端。
(1)各部门多头开列账户。各商业银举动了承揽积蓄往往置相关规定于不顾,助推多头重复开列账户,致使政府财政资金分散,脱离了预算统一管理,进而使预算实施中的监督得不足落实,资金运用效率低下,并滋生腐败。
(2)预算信息管理落后。受于大批资金分散于各商业银行,政府的预算管理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资金运用效率和运作情形,不利于政府对就事态作出正确分析。
(3)大批资金沉淀。由于各单位资金运用时间范围不一,有一个渐渐运用的过程,而政府预算部门又是按期拨付的,势必产生一面政府财政为按计划拨付资金而必须发行公债或向银行借款,另一面又有大批政府财政资金沉淀于各商业银行的局势。
为了更改这一局势,我国于2001年在一部分地区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试点。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由国库对所有政府性收入,包含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均执行集中管理,统一收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
法制原则
把政府的资金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既是提升政府资金运用效益的要求,又反应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化建设和管理的客观要求。受于我国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尚处在试验阶段,为了规范其运行和防止显现偏差,最近内在没有正式的有关法律出台以前,仍应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基本的法规根据,而且受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支付管理过程、会计核算和银行清算等方面,所以也务必依照财政部国库司策划的《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银行清算办法》等法规实施,以保证政府资金支付能够在规范的体系下运转。
便利原则
在法制和规范的前提下,国库集中支付要使各部门、各单位用款愈加方便,处理以往政府资金层层拨付,流转环节多,资金滞留、沉淀和流转慢的困难。
效益原则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处理政府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款的困难,提升资金的运用效益。在推行这项改革的过程中,务必坚持效益原则,增强政府财政部门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有效遏制资金挤占、转移、挪用等现象,减弱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升资金运用效益。
积极稳妥分步实行原则
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务必做充分的调研和宣传工作,获得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以降低改革的压力。具体实行时,要先易后难,对各种资金合理分类,分步实施集中支付。要解决好试点工作,归纳经验,持续完善。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保障措施
首要前提
1.国库集中支付以清晰政府职能为首要前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是公共财政,整个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以划分市场和政府各自的职能为基础的,只有清晰了政府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角色,才可确定政府应当通过税收、各种收费、国债等方式筹集多少收入,分别用于那些项目,各花费多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开支部门依据年初预算合理确定所需买入的商品和劳务或者它们所需调拨的资金数额,而策划预算计划本质上就是决定政府的开支安排。该种开支计划的规模应首要限定在政权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非盈利性的领域和事务,包含政权建设、基础教育、基础科研、环境保护等。所以,清晰政府职能和各级政府的事权规模是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先决条件
2.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为
国库集中支付与部门预算是相互配套,不可分割的。预算编制只有采取部门预算的方法,国库集中支付才可付诸实行,由于集中支付制下的分类账户自身就是按政府各开支部门设置的,各开支部门务必严格依照编制好的部门预算来确定用款项目和用款时间,并通过单一账户执行资金划拨,这有助于预算的实施操作,防范和制止预算实施中的不规范做法,便于预算审查和监督。另一面,国库分类账户和政府财务信息系统很好地反应了各部门资金的运用情形和预算实施效果以及存在的困难,有助于下一年度依照零基预算的方法从新编制新的部门预算。
核心内容
3.国库集中支付以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核心内容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首要由下方部分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按资金运用性质在商业银举动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预算资金的日常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记录、核算、反应预算外资金运用情形的预算外资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应预算单位的小额零星开支的小额现金账户;经国务院准许或授权财政部准许开设的特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集中了所有的财政资金,而且只有财政国库部门才可以签发支付命令。
重要保障
4.国库集中支付以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体系为重要保障
完善责任制度,加深执法监督是有效发挥国库职能的重要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充分发挥其加深预算约束和监督、提升资金运用效率的作用,离不开严格的管理、监督实施机制,包含政府财政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专业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资金和财务的监督,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等。这是国库集中支付体系顺遂执行的一个核心环节。
相互配合
5.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制度相互配合
国库集中支付的明显特点是资金的流转链条短、速度快、支付程序简洁,各资金运用部门没有资金的直接支配权,所以填充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方面的漏洞。但是,只有集中支付制度还不足够保证政府开支的绝对合理性、合法性和安全性,由于它无法彻底消除受于利益驱使而使开支部门与供货商勾结起来共同侵吞财政资金的机会性,因此也就无法达到由“共谋博弈”向“囚徒博弈”的转变,不能根本杜绝腐败现象。政府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极大地加强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在提升政府资金运用效益的同期,使腐败举动失去了滋生和蔓延的土壤。由于此时开支部门只需将所需商品和劳务的规格和数量告知政府采购机构,由该机构负责具体的招标事宜,因此切断了开支部门与供货商之间的联系途径。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意义
(一)从根本上处理了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头管理、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提升了财政资金运用效益
以往单位用款计划准许后,国库要一次将资金拨入单位银行账户,一面形成财政资金结余多户头分散存放,另一面却产生国库资金不足,调度问题。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达到了单位用款计划与资金拨付相分离,使单位形成的结余体现为用款计划指标结余,而事实资金结余却在国库或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从陕西省2001年4月份的事实报告看,省级国库向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拨款数占事实用款计划的57%,财政可缓拨经费达43%,较以前国库结余资金增长7677万元,加之会计中心集中支付专户资金余额,事实增长国库结余资金9533万元,占用款计划数的53%。
(二)减弱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
首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未运用资金全部结余在国库,可降低短时间借款或发行国债数量。其次,由以往向多个户头拨款变为向一个户头拨款,大大降低了在途资金量,进而减弱了财政资金运行成本。从陕西省2001年4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结果来说,国库事实拨款次数仅7次,而在实行前,国库每月要对170多个账户开出拨款凭证300多张。
(三)加深了财政预算的实施,推动了部门预算改革脚步
以往是将资金直接拨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单位能否按既定的预算实施,实施进程如何,只能在事后检查监督,容易形成预算和实施两张皮。当下每笔开支都处应在相预算指标控制之下,财政可随时掌握各类预算的事实开支进程,为策划愈加合理的部门预算供应精准资料。
(四)真实反应了财政资金的事实开支数,使财政部门对财经事态作出及时、精准的分析
按现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资金的开支数以财政拨款数列报开支。受于财政资金是层层下拨,而单位往往是先把资金要到自己账户上后才开展业务,产生大批资金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在商业银行的账户上,各类开支的事实形成有适当的落后期,财政总预算列报的开支并没有反应财政资金的事实开支数,而且两者差距很大。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无法全面了解整个财政资金的运作情况,给财政预算编制等项工作导致一定问题,甚至产生资金的浪费。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总预算开支和单位开支事实上是同期形成的,财政总预算开支能真实反应财政资金的事实开支数,有助于财政部门对财经事态作出及时、精准的分析。
(五)有效防止了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后,所有财政资金不再预拨到预算单位账户,在预算实施前就对其执行审核,结余都以指标体现,所以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机会性大大减弱,尤其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或许。受于预算单位每笔开支均要通过财政的审核,伴随部门预算改革的实行,预算愈加细化,进而起到预防和遏制腐败的作用。
(六)提升了资金到位速度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对各预算单位来看,省去了国库向单位拨款程序,国库处准许单位用款计划后,直接通过电子网络传送到会计中心,会计中心收到用款计划,单位即可运用资金,可提早资金到位时间3—5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击要研究处理的困难
1、财政开支规模需更深一步规范。为了有效地运用财政资金,首先应规范财政开支的规模。依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资金供给规模首要限定在国家机关和那些代表社会共同利益、长远利益的非盈利领域,首要作用是维护政权平稳,实行扶贫济困,建设基础设施,改观生态环境,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而现行财政一面超越了政府的职能规模,对本应由市场调节的一般竞争性领域涉足太多,以至于不堪重负;另一面,本应由政府负担开支的社会公共需要,却因财力匣乏而无能为力。所以,政府财政应逐渐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运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移到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方面来。
2、预算的约束力有待增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预算实施方面的改革方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有效地监督预算的实施情形及结果。但如何有效地提升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预算的编制才是根本。我省在预算编制改革方面已经获得显著成效,通过实施综合预算、零基预算、早编细编预算,增强了预算管理,对提升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现行预算的约束力依然不够,应迸一步使预算管理体制法制化,使各级财政部门做到依法理财,各级政府部门做到依法行政。
3、充分调动预算单位的理财积极性。国库集中支付,加深了财政的监督职能,但还应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原有管理体制下,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人士,既算账又理财,使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得以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试行,各部门、各单位只见指标不见钱,首先从领导的思想上就造成了被动服从的观念,理财的积极性减弱,而财务会计人士在掌握会计信息的方便程度上也承受影响。所以,我们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预算单位领导与财务会计人士的理财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