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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外汇网2021-06-20 21:04:02 52
什么是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

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是指专门用于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依法由税务机关负责征集的一种特别基金。一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类预算外资金,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都在征集规模。征集比率为列举要征集的各类资金当年收入的15%。按季或按月向中央金库预交,年终后结算。

">编辑] 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征集办法

我国现行征集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的本法规。国务院1982年12月15号公布,1983年1月1号起施行。 全文16条、并附列《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征集项目表》。《征集办法》规定,一切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类预算外资金,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交纳所得税历的利润,都应该依法交纳国家能源交通着重连设基金。《征集办法》清晰征集的规模包含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国营企业及其部门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其余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城镇集体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并分别列举了具体的征集项目。规定均技各类资金确年收入的10%计征。征集的基金全部上交中央财政。根据《征集办法》,财政部于1983年1月17号策划公布了《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实行细则》。1984年11月17号,国务院公布《有关能源交通建设基金超收部分由中央同地方分成和制止地方加征这项基金的的通知》,对征集办法作了适当修改,规定从1983年下半年起;基金的让收比例由10%提升到15%;从1985年起,对多地超收部分实施中央和地方分成,地方留用70%,上交中央30%。在其余相关法规中,还村基金的征集和免丁征集规模、作了一部分调整。比如把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也增列为征集规模。

">编辑] 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地方财政的预算外资金;事业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国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其余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城镇集体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征收率为15%。

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征收规模各类目的当年收入×15%。

">编辑] 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的缴纳

国家能源交通着重建设基金的缴纳。分为集中缴纳与就地缴纳两种。乡镇集体企业就地缴纳。由税务机关确定是按月或按季缴纳,年结束算。对于缴纳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不按期向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英;在税务机关俭奋时不如实供应情形,婉拒供应凭证、单据、账册、资料初相关情形,而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酌情处以5000元下方的罚款,罚款金额不胜过应缴纳的基金数额。风缴纳单他违背规定,转移资金,弄虚作假、隐瞒收入、有意漏缴少缴的,税务机关除追补应缴的基金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处以应缴基金一倍下方的罚款。

有关条目 预算调节基金 参考文献 ↑ 王诚尧,禾村主编.税收与财务审计手册.ISBN:7-5005-1752-1/F239.41;F239.4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 王诚尧,禾村主编.税收与财务审计手册.ISBN:7-5005-1752-1/F239.41;F239.4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 3.0 3.1 《中国乡镇企业管理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编.中国乡镇企业管理百科全书.ISBN:F325.3-61.农业出版社,19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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