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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外汇网2021-06-20 19:16:50 53

长期负债表明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所以,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应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形。

(1)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证实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①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状态以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给予资本化。

②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给予费用化。

③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尽管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④为执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⑤筹建阶段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除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外),应该依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运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

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当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就是只按本金计算利息,其所生成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 借款本利和=本金+本金×利率×期数

复利是指不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对仍未支付的利息也要计算应付利息,俗称“利滚利”。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在我国,国内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一贯采取单利;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的长期借款利息则一般按复利计算。

(3)长期借款利息的入账时间

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底和资产交付运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假使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执行账务处理。除此之外的借款利息,应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借款的核算

长期借款按事实获得的货币资金与其运用阶段形成的利息之和计算。相应地,长期借款的本息一同在“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这与短时间借款不同。

“长期借款”是负债类科目,该科目的贷方反应借入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借方反应归还借款的本息;余额在贷方,表明仍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额。该科目应按贷款单位和借款种类设置明细科目,执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发生的借款费用(包含利息、汇兑损失等),应分别下方情形执行处理:

(1)属于筹建阶段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于生产运营开始当月一次转入损益。

(2)属于生产运营阶段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3)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状态前按规定应给予资本化的,计入相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 科目。固定资产高达预定可运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规定不能给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长期借款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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