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贸易体系(Multilateral Trade System)
多边贸易体系简述
1947年诞生的关贸总协定(GATT)以及1995年取而代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被民众通称为多边贸易体系。
多边贸易体系的宗旨在于通过组织多边贸易谈判来增长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规范贸易举动和处理贸易纠纷,进而使国际贸易愈加自由、资源得到更有效的配置。
50多年来,无论是关贸总协定,依旧后来的世贸组织都在上述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最直接的好处是简化了多国之间的贸易举动。在多边贸易体系下,需要与多国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可同期与多个贸易伙伴执行谈判,促成适用于各伙伴国的统一协议,而不用与各国分别促成不同协议,进而大大简化了国际贸易,促进了国际贸易量的迅速上涨。关贸总协定从1948年1月1号生效以来,共执行了8个“回合”的世界多边贸易谈判,关税逐渐减弱、壁垒日益降低、补助承受约束,体系所及的商品货物贸易规模也持续扩[[大。
与关贸总协定对比,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世贸组织以其法人地位策划市场运行规则,并对所有成员国都有法律约束力。世贸组织还定期审议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对各成员的贸易体制和政策执行监督,并承受协调和处理贸易争端的重要使命。世贸组织成立以来的差不多5年里,接手了150多起贸易纠纷案。经历WTO的协调,其中多部分在当事国之间得以处理,只有大概20起通过世贸组织会议强制处理。
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极大促进了国际贸易量的迅速上涨。世界贸易总额1997年达6.5万亿美元,是1950年的14倍。跨国直接投资从1973年的210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500亿美元,年上涨率达12.7%。据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经济专家估算,多边贸易体系促成的贸易协定到2005年为止,将总计给世界经济导致1840亿—5100亿美元的额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