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
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上市公司只需要考虑当期事实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份以及相应的时间权数,依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事实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即可。
当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融资时,受于转股选择权的存在,这些可转换债券的利率差于正常条件下普通债券的利率,进而减弱了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在运营业绩和其余条件不变的情形下,相对提升了基本每股收益的金额。所以,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影响以计算和列报“稀释每股收益”,可以供应一个更可比、更有用的财务指标。举例
例1
比如:凯诺科技于2006年8月发行了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年票面利率仅为1.4%。该公司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23元,其6月底的股本总额约为2.84亿股,尚有1.96亿元可转债未转股,所以,凯诺科技“稀释后期末股本”约为3.23亿股(可转债可按一定比例转换为0.39亿股),稀释每股收益相应下滑到 0.196元,可见凯诺转债的稀释作用为12.11%。
例2
对于盈利企业,当其发行的认股权证与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差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便具有了稀释性。但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与股份期权的如果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却会增长普通股股数,进而致使每股亏损金额的降低,事实上造成了反稀释的作用,所以,该种情形下,不应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攀钢钢钒在2006年底发行了32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出的认股权证总量为8亿份,其行权价格经调整后为 3.266元,差于其普通股的市价。攀钢钢钒6月底股本总额约为30.58亿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权证稀释增长的股数”约为 5.88亿股,攀钢钢钒的稀释每股收益也相应下滑到0.13元,故而钢钒GFC1权证的稀释作用为13.33%。
例3
2006年9月,金发科技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迄今年6月底,最新行权价格为6.43元/股,也差于当期普通股的平均市价,所以,其股票期权同样具有稀释性。金发科技6月底的股本总额约为6.37亿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经计算,股票期权在转换成普通股时的加权平均数约为500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相应下滑到0.29元,所以,金发科技股票期权的稀释作用为9.38%。什么是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又称
“冲淡每股收益”,是新会计准则所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避免该指标虚增或许导致的信息误导。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
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如果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进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有关概念
潜在普通股是指赋予其持有者在数据期或以后阶段享有获得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余合同。当前,我国企业发行的潜在普通股首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如果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降低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对于亏损企业来说,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是指如果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增长每股亏损金额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只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而不考虑不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1、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该依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执行调整:
1)当期已证实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造成的收益或费用。
上述调整应该考虑有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金融工具,仅需调整属于金融负债部分的有关利息、利得或损失。
2、分母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该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长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长的普通股股数,应该依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止一种转换基础时,应该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实施价格。
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长的普通股股数应该依照其发行在外时间执行加权平均。以前阶段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该如果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该如果在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该依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该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案例
凯诺科技于2006年8月发行了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年票面利率仅为1.4%。该公司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23元,其6月底的股本总额约为2.84亿股,尚有1.96亿元可转债未转股,所以,凯诺科技“稀释后期末股本”约为3.23亿股,稀释每股收益相应下滑到0.196元,可见凯诺转债的稀释作用为12.11%。
对于盈利企业,当其发行的认股权证与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差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便具有了稀释性。但对于亏损企业,认股权证与股份期权的如果行权一般不影响净亏损,但却会增长普通股股数,进而致使每股亏损金额的降低,事实上造成了反稀释的作用,所以,该种情形下,不应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攀钢钢钒在2006年底发行了32亿元“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出的认股权证总量为8亿份,其行权价格经调整后为3.266元,差于其普通股的市价。攀钢钢钒6月底股本总额约为30.58亿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权证稀释增长的股数”约为5.88亿股,攀钢钢钒的稀释每股收益也相应下滑到0.13元,故而钢钒GFC1权证的稀释作用为13.33%。
2006年9月,金发科技股东大会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到2007年6月底,最新行权价格为6.43元/股,也差于当期普通股的平均市价,所以,其股票期权同样具有稀释性。金发科技6月底的股本总额约为6.37亿股,2007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经计算,股票期权在转换成普通股时的加权平均数约为500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相应下滑到0.29元,所以,金发科技股票期权的稀释作用为9.38%。
自此可见,对于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如此复杂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广大投资人只有在正确理解其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后,方能精准计算“市盈率”,从而作出投资决策。
某上市公司于20X7年1月1号按面值发行25000万元的三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固定利率为2%,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每年12月31号为付息日。该批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终结后18个月以后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分拆,且债券票面利率等于事实利率。依照公司利润分享计划约定,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士依照当年税前利润的1%领取奖金报酬。该公司20X7年度税前利润为1800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13500万元。为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应调整的项目首要包含下方两方面:一是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期初转换为普通股而降低的利息费用,二是自此增长利润所致使的支付高管人士奖金的增长。
税后净利润 13500
加:降低的利息费用(25000x2%) 500
减:有关所得税影响(500x25%) (125)
减:增长的高管人士奖金(500x1%) (50)
加:有关所得税影响(50x25%) 12.5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3837.5稀释每股收益与摊薄每股收益的区别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如果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进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简单点说,比如某个公司有权证、可转债、马上实施的股权激励,那就代表着股份有潜在的增长或许,那么为了精准评估每股收益,就务必用稀释每股收益了
而摊薄每股收益是指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非经常损益指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导致的非运营性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