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里斯本条约( the Treaty of Lisbon)”被看为《欧盟宪法条约》的简化版,但不再沿用“宪法”的名称。新条约的诞生将更深一步改革欧盟机构,简化欧盟的决策进度。依据条约,欧盟理事会今后设常任主席,相当于欧盟“总统”,欧盟还设立负责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相当于“外长”的职务,该高级代表同期兼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 《里斯本条约》是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向上修正改而成。2004年10月,欧盟25国首脑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这是欧盟的首部宪法条约,旨在保证欧盟的有效运转以及欧洲一体化进度的顺遂发展。依据相关规定,《欧盟宪法条约》将于所有成员国准许后,于2006年11月1号正式生效。但是,法国和荷兰2005年先后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致使这部被寄予厚望的宪法条约深陷窘境。 为助推欧盟制宪进度,2007年6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以一部新条约取代已经失利的《欧盟宪法条约》。依据欧盟各国首脑促成的框架协议,新条约不是涵盖欧盟所有既有法律的一部大法,而是对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1957年签署)和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1年签署)执行修改增补的一部普通法律。如此,新条约的重要性下滑,各成员国可以通过议会审批方式核准条约,而无需举办或许致使条约遭否的全民公决。
依照各成员国讨论促成的共识,新条约删去了一切带有宪法意味的内容,包含更改其“宪法条约”名称、省去欧盟盟旗、盟歌等内容。同期,条约增添了一部分使欧盟决策过程更透明、更民主的条款,并照顾部分成员国意向,增长了一部分“个案处理”的灵活规定。对比《欧盟宪法条约》,新条约内容大为简化,但仍保留了宪法条约的实质内容。依据新条约,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全会执行大刀阔斧的革新,旨在让扩大后的欧盟更好地运作。
内容
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过《里斯本条约》,取代已经宣布失利的《欧盟宪法条约》。《里斯本条约》被看为《欧盟宪法条约》的简化版,下方是其首要内容:
--设立常任欧盟理事会主席岗位,取消当前每半年轮换一次的欧盟主席国轮替机制。主席任期2年半,可以连任一次。 --将当前的欧盟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和欧盟委员会负责外交的委员这两个职权交叉的职务合并,统归为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一职,全面负责欧盟对外政策,任期5年。 --将许多政策领域划归到以“有效多数表决制”决策的规模,以简化决策过程。司法、内政等敏感领域的一部分政策也将以“有效多数制”表决,成员国不再能“一票否决”。但在税收、社会保障、外交和防务等事关成员国主权的领域,仍采取统一通过原则。 --各成员国在“有效多数表决制”下的加权票数从新调整,2014年到2017年之间逐渐实施。 --以“双重多数表决制”取代当前的“有效多数表决制”,即相关会议务必起码得到55%的成员国和65%的欧盟人口的赞同,才算通过。新表决制将于2014年开始实行,到2017年以前的3年为过渡期。 --从2014年起,欧盟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将从27位减到18位,委员会主席的作用将增强。 --欧洲议会的权力将加强。另外,议会的议席数将从当前的785减到750,一部分国家所占议席数将依据其人口数量做出调整。 --成员国议会将于欧盟决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比如,假使一项欧盟立法草案遭到三分之一成员国议会的反对,将返回欧盟委员会从新考虑。 --新条约将证实“欧盟基本权利宪章”对各成员国的法律约束力。然而英国得到部分“豁免”,以免其国内的社会权利和劳工法等与宪章有抵触的法规被判定为非法。意义
这标志着困扰欧盟长达两年半的制宪危机暂告一个段落。该条约得到各成员国准许,为欧盟的机构改革铺平道路。 欧盟制宪进度并没有平坦。2005年法国和荷兰在全民公决中否决欧宪条约后,欧盟深陷制宪危机,机构改革议题被逼搁置。2007年3月欧盟领导人在纪念欧盟成立50周年时通过《柏林宣言》,被看为《欧盟宪法条约》简化版的《里斯本条约》半年后诞生。依照预定计划,条约的准许程序将于2008年内完成,并于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生效。《里斯本条约》会对欧盟机构执行改革,并通过改革表决机制提升决策效率。 《里斯本条约》从策划到签署,既有各成员国的不懈付出,也是事态所迫。欧盟领导人深知,在欧盟从15国骤然扩大到27国后,显现的“消化不良”现象务必通过机构改革才可处理。同期,克罗地亚入盟迫在眉睫,而2003年生效的《尼斯条约》没有为此预留空间。欧宪条约失利后,欧盟领导人采取了愈加务实的立场。在 2007年6月的峰会上,欧盟领导人成功清除了已准许欧宪条约国家和未准许欧宪条约国家之间的意见冲突,果断作出在新条约中刨去“宪法”字眼,并舍弃让人联想到“超国家”性质的盟旗、盟歌等,为新条约的诞生设定了蓝图。 在此后的政府间会议架构下举办的谈判中,成员国采取了妥协的立场,尽量满足英国、爱尔兰、丹麦、波兰、奥地利、意大利等国的要求。这一连串的让步最终使条约在10月份正式得到领导人准许。《里斯本条约》保留了欧宪条约的基本内容,但却并没有一定要经历全民公决,所以减弱了被否决的风险。价值
《里斯本条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使欧盟在国际舞台上形成一个真正的实体。条约赋予欧盟法律人格,代表着欧盟本身可以依据国际法有所作为,如签订国际协议等。但受于新条约要对欧盟的机构执行大手术,其实施过程不会一帆风顺。欧洲政策中心首席研究员安东尼奥·米西罗利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受于新条约中规定的改革措施是全新的,条约生效后,或许会有一段磨合期。比如,新设的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与欧盟委员会主席、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职责分工并没有完全清晰,三人是否合作默契也有待观察。另外,欧盟委员会委员人数降低后,各成员国之间如何分配委员名额也没有最后确定。受于新的“双重多数表决制”牵涉到人口数量,各成员国如何界定各自人口总数也将形成新的困难。出台过程
《里斯本条约》是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向上修正改而成。2004年10月,欧盟25国首脑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这是欧盟的首部宪法条约,旨在保证欧盟的有效运转以及欧洲一体化进度的顺遂发展。依据相关规定,《欧盟宪法条约》将于所有成员国准许后,于2006年11月1号正式生效。但是,法国和荷兰2005年先后在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致使这部被寄予厚望的宪法条约深陷窘境。 为助推欧盟制宪进度,2007年6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以一部新条约取代已经失利的《欧盟宪法条约》。依据欧盟各国首脑促成的框架协议,新条约不是涵盖欧盟所有既有法律的一部大法,而是对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1957年签署)和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1年签署)执行修改增补的一部普通法律。如此,新条约的重要性下滑,各成员国可以通过议会审批方式核准条约,而无需举办或许致使条约遭否的全民公决。 依照各成员国讨论促成的共识,新条约删去了一切带有宪法意味的内容,包含更改其“宪法条约”名称、省去欧盟盟旗、盟歌等内容。同期,条约增添了一部分使欧盟决策过程更透明、更民主的条款,并照顾部分成员国意向,增长了一部分“个案处理”的灵活规定。对比《欧盟宪法条约》,新条约内容大为简化,但仍保留了宪法条约的实质内容。依据新条约,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全会执行大刀阔斧的革新,旨在让扩大后的欧盟更好地运作。 2007年10月19号,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过了欧盟新条约,即《里斯本条约》。同年12月13号,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在里斯本签署《里斯本条约》,随后交由各成员国准许。各国准许后,条约于2009年1月生效。匈牙利国会2007年12月17号投票通过了《里斯本条约》,匈牙利所以形成首个准许该条约的欧盟成员国。2008年6月爱尔兰就能否接受欧盟《里斯本条约》举办全民公投。13日,爱尔兰选举委员会发布结果:以53.4%的反对票否决了《里斯本条约》,欧盟制宪进度又一次承受重挫。爱尔兰公投委员会2009年10月3号下午宣称,在2009年10月2号的全民公投中,爱尔兰选民以67.1%的支持票通过了旨在助推欧洲一体化进度的《里斯本条约》。 波兰总统曾多次表明,只有德国和爱尔兰通过了《里斯本条约》,他才会签署该条约。捷克总统则称,他会是最后一个对准许《里斯本条约》作决定的人。2009年10月10号,波兰总统莱赫·卡钦斯基在华沙正式签署《里斯本条约》。 2009年10月3号,爱尔兰公投委员会当日下午宣称,在2日的全民公投中,爱尔兰选民以67.1%的支持票通过了旨在助推欧洲一体化进度的《里斯本条约》。 分析人员表示,《里斯本条约》的通过将为助推欧洲一体化进度铺平道路。此前,《里斯本条约》已在欧盟27个成员国中的26个得到通过,但捷克总统仍未签署该条约。 爱尔兰是欧盟成员国中唯一对《里斯本条约》举办全民公投的国家。受于选民担忧条约会损害爱尔兰利益,侵犯国家主权,在去年6月举办的全民公投中以53.4%的反对票否决了《里斯本条约》,使欧洲一体化进度遇阻。10月2号,爱尔兰选民终于以67.1%的支持票通过了《里斯本条约》。公投结果显示,爱尔兰选民在这次投票中发出了清晰的声音,那就是赞成《里斯本条约》,由于它会给双方导致好处。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说,《里斯本条约》的通过表明了爱尔兰人民对欧盟的信心,表明了欧洲团结统一的价值观。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外交大臣卡尔·比尔特说,这一结果对爱尔兰和整个欧洲来说均为一个“重要的胜利”。 《里斯本条约》扫清最后阻碍捷克答应签署 欧盟轮值主席、瑞典首相弗雷德里克·赖因费尔特10月29号在布鲁塞尔表明,出席欧盟峰会的27国领导人当天答应捷克为签署《里斯本条约》提出的条件,进而扫清了《里斯本条约》生效道路上最后一个政治阻碍。生效
2009年11月3号15时,捷克总统克劳斯签署了《里斯本条约》,形成欧盟27个成员国中最后一个签署该条约的国家。在捷克准许《里斯本条约》后,该条约有希望从12月1号开始生效,欧洲一体化进度自此将得到更深一步推动。《里斯本条约》走完了准许程序,代表着欧盟将翻开新的一页。 《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的组织机构和经营机制的改变首要体现有3个方面。一是取消原来由轮值主席国首脑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的做法,设立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就是“欧盟总统”,由他来代表欧盟在国际舞台上抛头露面。这个岗位任期2年半,可以连任一届;二是把欧盟理事会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代表,与欧盟委员会负责对外关系事务的委员这两个职务合并,设立新的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相似外长,并扩大这个职务的权限,尤其是予以这个岗位对外援助的财权;三是把一部分原先务必采取统一通过原则的政策领域划归到多数表决制的领域,以避免某项政策因一国反对而不能通过的尴尬局势,提升经营机制的效率。 比利时现任首相赫尔曼·范龙佩形成第一任“欧盟总统”。 英国人凯瑟琳·阿什顿担任“欧盟外长”。 有评论觉得《里斯本条约》的实行没有减小27个成国员间分配职务的难度,而且对提高欧盟代表在世界舞台上的个人地位也作用甚微。 塞尔维亚于2009年12月23号正式申请加入欧盟,受于近期刚刚生效的《里斯本条约》为其余国家申请加入欧盟给予了便利,塞尔维亚入盟的谈判进度将令加速。欧盟宪法
为助推欧盟制宪进度,2007年6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以一部新条约取代已经失利的《欧盟宪法条约》。依据欧盟各国首脑促成的框架协议,新条约不是涵盖欧盟所有既有法律的一部大法,而是对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1957年签署)和建立“欧洲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0991年签署)执行修改增补的一部普通法律。如此,新条约的重要性下滑,各成员国可以通过议会审批方式核准条约,而无需举办或许致使条约遭否的全民公决。 依照各成员国讨论促成的共识,新条约删去了一切带有宪法意味的内容,包含更改其“宪法条约”名称、省去欧盟盟旗、盟歌等内容。同期,条约增添了一部分使欧盟决策过程更透明、更民主的条款,并照顾部分成员国意向,增长了一部分“个案处理”的灵活规定。对比《欧盟宪法条约》,新条约内容大为简化,但仍保留了宪法条约的实质内容。依据新条约,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全会执行大刀阔斧的革新,旨在让扩大后的欧盟更好地运作。 2007年10月19号,欧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过了欧盟新条约,即《里斯本条约》。同年12月13号,欧盟成员国领导人在里斯本签署《里斯本条约》,随后交由各成员国准许。各国准许后,条约于2009年1月生效。匈牙利国会2007年12月17号投票通过了《里斯本条约》,匈牙利所以形成首个准许该条约的欧盟成员国。2008年6月爱尔兰就能否接受欧盟《里斯本条约》举办全民公投。13日,爱尔兰选举委员会发布结果:以53.4%的反对票否决了《里斯本条约》,欧盟制宪进度又一次承受重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