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百科金融金融知识文章详细

剩余控制权

外汇网2021-06-20 18:07:35 65
余下控制权(residual rights of control)

什么是余下控制权

余下控制权是相对于合同收益权来说的,指的是对企业收入在扣除所有固定的合同支付(如原材料成本、固定薪资、利息等)的余额的要求权,即余下控制权就是对纯利润的控制权,如运用、支配、处置等权能。现代产权理论把余下控制权看作产权的本质,它是在契约中事先不能规定的那份控制权的权力。所以,相对于条款列明的或已作规定的特定控制权来看,它们就成了余下控制权。受于只有所有者才有该种权力,所以它们直接就被用来定义所有权了。

余下控制权的性质

既然余下控制权就是所有权,那么它也就具有一般所说的有效所有权的一部分性质。

1.广泛性。任何资源,只要它的稀缺性被民众感觉到,民众就会以某种方式确立对它的余下控制权。而在讨论有关困难时,均为以私有产权作为前提的,所以,在该种假定下,余下控制权是广泛存在的,任何资产,都有人对它拥有余下控制权。

2.排它性。任何产权清晰的资产,它的所有权一定具有排他性,如此,余下控制权才可使所有者以极大的积极性有效地运用资产,将资产交给最能有效运用资产的人。

3.可分割性。承认了余下控制权的可分割性,那么我们在分析大股东与作为其代理人的经理关系时,股东就将与股东权利相联系的余下控制权留给自己,而将与运营相联系的余控制权委托给运营者。

4.可让渡性。这是资产和资源从低价值利用向高价值利用转移,是从并不是最有能力利用它们的人那里向最有能力利用它们的人那里转移的保证。假使把商品的市场交易看作是它们产权交易的话,那么所有权的这一属性就成了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基础,企业内部协调和励机制形成调整的基础。

余下控制权的举例

当你拥有一家公司的时机,你有权雇用或者解员工工,只要你没有任何歧视或者违背其余相关的法规或者聘用契约的条款;你也能够决定公司产品、价格、服务条款,只要你没有触犯这方面的法规;你也能把企业的部分甚至全部资产出售去,只要你遵从资产买卖的规则。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拥有一种资产,并没有是代表着你能够随心所欲地处置它,而是务必在种种的条件和规范下探使权力。但是,绝对完备的法规和绝对完备的契约是不存在的。毕竟策划法规和契约的人不或许预见到一切或许发生的情况,更不或许针对各种或许发生的情形策划出适合的处理方案,而要用精确的语言写成条文更是不或许。

余下控制权与余下索取权的联系

受于未知性的存在,企业合约不或许是完全的,所以,将无法完全的部分称之为余下,而与余下相关的一部分权力,称之为余下权。而余下权分为余下索取权与余下控制权,余下索取权是针对未知性造成的利润来说的,指的是在契约中没有特别规定的活动的决策权。而余下控制权是企业的一部分生死攸关的决策,所以将这两种权力统称为余下权。可以说谁拥有余下索取权、余下控制权,谁就是一个企业的所有者,企业的目标就应当为其策划。

标签:

随机快审展示
加入快审,优先展示

加入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