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承兑简述
票据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允诺负担票据债务的举动。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没有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执行承兑提示。假使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受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票据承兑是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允诺,到期支付票款的票据举动。商业汇票一经银行承兑,承兑银行务必承受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所以,票据承兑属于银行的一项授信业务。
(1)特点
客户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因购货现款不足,需要获得银行信用支持,可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承兑。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较之商业承兑汇票具有更为牢靠的银行信用保证,流通规模广,变现能力强。既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占用,又节省了资金运用的成本,是受尽广大客户欢迎的一项银行业务。
(2)种类
在我国,当前中国银行开办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仅限于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胜过180日,面额不胜过1000万元,手续费按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
(3)申办
A、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并有一定存款及结算往来、资信不错的企业可向银行信贷部门申请,并提交《商业汇票承兑申请书》。
B、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供应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或财产担保。
C、提交承兑申请书及申请人与保证人双方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件:如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运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董事会会议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的企业供应)。
D、与银行承兑汇票内容吻合的购销合同。
F、承兑申请人及保证人的最近财务报表。
G、按银行要求供应的其余文件资料。
银行受理客户申请后,银企双方签订"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由保证人供应担保的,须由保证人出示保证函;需财产或权利质押的,财产或权利证明文件应交银行质押保管。
票据承兑的首要功能
票据(汇票)之所以需要承兑是由于汇票是一种支付委托,即由发票人委托付款人于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与收款人或持票人。票面上虽有付款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但仅是发票人单方面的记载,不是付款的允诺。所以,在付款人没有正式允诺以前,付款人对于票据所载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发票人为票据首要债务人。收款人或持票人若要确定票据所载权利,查明付款委托能否真实,以期到期获得票面的所载款项,就务必在票据到期以前得到付款人的正式允诺。付款人允诺付款以后,就形成票据的首要债务人,进而确定了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权利。
所以票据承兑有三个首要功能:
1.证实债权债务关系;
2.确定付款日期。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票据到期日应从承兑日算起,所以,为确定票据到期日就需要先行承兑。
3.减轻和清晰发票人或背书人的权利。西方国家票据法一般作如此的规定:除见票即付的即期汇票外,发票人或背书人需在汇票上作请求承兑的记载,并确定请求承兑时间。执票人若在规定时期内提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胜过规定时间才提请承兑,在遭到婉拒时,发票人或背书人往往要求执票人提请承兑。假使在规定时期内付款人婉拒承兑,发票人或背书人可以早作准备,假使付款人执行了承兑、就可以减轻发票人或背书人的责任。
何种汇票需要承兑
即期汇票和已到期的汇票,仅需作付款提示,勿需办理承兑手续。本票作为承兑或信用证券,发票人就是付款人,也不需向自己请求承兑。付款人在允诺付款以后,需在汇票正面签名并记载“承兑”或“照付字样。承兑人到期若不付款,执票人可向汇票的其余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其余债务人代为清偿后,可向其承兑人要求清偿,付款人对汇票执行承兑时,可就汇票所载条件全部承兑,也可就汇票所载条件执行部分承兑,即便付款人经执票人答应,对票据所载项目的一部分签名承兑,但对其余项目则应作相应修改。
票据承兑的分类
票据承兑分为农工商企业、专业票据承兑和商业银行三大类。在事实运用中,见底选择那类承兑人,一般由购销双方商量确定。习惯上,我们把由企业本身承兑的汇票统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专业票据承兑所和商业银行承兑的汇票,统称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经个人或企业承兑过的商业汇票,它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不如银行信用稳妥,风险较大,一般不易在市场上被接受和流通。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个人或企业开出的以银举动付款人并经银行承兑过的汇票,它是建立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易于在市场上被接受贴现和流通,常在进出口贸易中用作短时间融通资金的工具。
1.企业本身承兑
企业本身承兑方式一般是在企业之间交易频繁,信用和资金力量比较清晰的情形下运用,即便票据转让流通,原发票人,付款人仍是汇票的当事人。如此,有了困难易于商量处理,这一承兑方式的优点是手续简便,不需支付承兑费用。
2.专业票据承兑所承兑
在西方一部分发达国家,没有专门从事票据承兑业务的部门,比如,在英国承兑所就是专门办理承兑业务的,票据承兑在英国伦敦金融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它既办理国内汇票承兑,因与海外联系紧密,又为国外办理汇票承兑。承兑所承兑的汇票信誉很好,可自由流通转让。
3.商业银行承兑
商业银行是专门从事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一般资金实力较强,在公众中树立有不错的权威和形象,无疑,银行承兑的票据具有坚实的支付基础。所以,对于那些企业间相互不了解,远距离的商业交易来讲,收款人多愿意采取商业银行承兑方式,以降低风险,保证票款安全收回。而且从宏观调控的角度讲,银行办理承兑业务,有助于中央银行按规定的利率买入银行承兑票据,灵活调节市场货币量。从商业银行本身来讲、银行办理承兑也有好处一是商业银行承兑的资金部分已生息,且以备付形式转为银行存款,有助于扩大平稳的存款来源;二是有助于开拓银行业务领域,增长银行业务收入。
票据承兑规则
1.对票据承兑人的要求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务必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更改承兑日期,由于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均为由商品交易双方商量促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而且,在接受承兑后,还须在汇票正面证明。“答应按汇票要求到期支付票款”的字样,注明承兑日期并签章,一经承兑的票据,即具有法律效力,承兑人不能返回撤消承兑。
2.执票人得到票款前的提示汇票在承兑前务必提示,由于汇票一般由债权人执存,在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形下,付款人一般不晓得票据流通转让的情形下,付款人一般不晓得票据在谁手中,只有在持票人出示汇票进才可办理承兑。要付款,务必先由执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同期也证明债权人身份。
票据法一般规定有提示日期,付款在执票人提示后,应作出付款与否的答复。受于汇票的到期日是从承兑日算起的,所以持票人应尽或许早承兑,付款人在承兑前对汇票不负任何责任。提示票据是执票人获得票款的重要手续,务必严格按规定提示,以保证债权的按时清偿。
3.汇票被婉拒承兑,需写“婉拒证书”执票人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假使付款不予承兑或无法承兑的,都属于婉拒承兑举动,汇票被婉拒承兑后,除事先表明虽除作婉拒证书外,汇票的执票人应让付款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写出“婉拒证书”,婉拒证书上要写明婉拒理由、金额、年月日等内容并签章。执票人持“婉拒证书”可向汇票转让的前背书人或其它债务人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