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交易是指投资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和融入资金直接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承受风险的一项业务。
自营交易的内容
1.做市业务:投资银举动证券交易制造市场,通过为证券交易报价为证券市场创造流动性的一项业务。
2.自营交易业务:在二级市场中投资银行通过自己的帐户用自有或筹措资金执行交易,获取差价的业务。这时候投资银行称为交易或Trader.
(1).无风险套利(Arbitrage)--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市场中,以不同价格同期对同一种类证券执行交易,利用市场差价获利。
(2).风险套利(Risk arbitrage)(在不同期间执行的)包含两种类型:
对债务重整公司的风险套利
对收购兼并公司的风险套利
(3).投机
自营交易的条件
拥有证券业法人资格、遵守证券法规、有适当的运营范围,注册资本高达法定标准,证券从业务人士和管理人士高达规定人树,有固定运营场所和必要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