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由流通领域回到专业银行的过程,称为现金回笼。再从专业银行业务库回到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称为入库。
现金回笼途径的类型
现金回笼途径首要有下方四条:
①商品销售收入。又称商品回笼,是指各种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的现金收入。这是目前现金回笼的首要途径。销售的商品多部分是消费资料,也包含部分生产资料。
②服务事业收入。又称“服务回笼”,是指依靠服务事业单位供应的劳务回笼现金,包含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饮食服务、房租水电、交通运输等现金收入。
③财税收入。也称“财政回笼”,是指各企业单位或个人向国家财政金库解交税款、罚没款项等回笼现金。如车胎牌照税、集市交易税、屠宰税等现金收入。
④信用收入。又称“信用回笼 ”,是指银行、信用社及其余金融机构受于吸收存款、证券兑换、积蓄和收回贷款而收入的现金等。近年来,伴随人民民众收入的持续增长,积蓄额持续上升,它已形成现金回笼的一条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