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回购是指当卖方企业(持票人)临时资金匮乏时,持未到期票据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后至到期此前,当客户资金足够时可按与银行约定归还票面金额,赎回票据。企业贴现回购分为定期回购和不定期回购。
票据贴现回购适用对象
生产或运营范围较大,产品或企业运营服务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存在季节性供需不均衡或其余业务而造成的不定期票据或资金结算的各种企业。
票据贴现回购的申请条件
1、据真实,记载符合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2、持票企业与其前手企业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申请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企业应满足银行商票贴现授信条件;
4、持票企业与银行签定贴现回购业务(定期或不定期协议书
5、持票企业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票据贴现回购办理程序
1、持票企业供应票据原件由银行代为查询,确定真实性;
2、持票企业填写贴现申请书、贴现凭证;
3、持票企业供应与交易有关的合同、交易发票;
4、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前由银行对出票企业执行授信审查;
5、银行审核票据及资料;
6、银行计收利息,发放贴现款。
7、按协议约定日,企业归还票据款,银行向企业归还票据并退仍未运用资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