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卖出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形成之后,将贷款债券卖出给第三方,从新得到资金来源并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一种业务方式。贷款卖出创新于1983年,它是20世纪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走势证券化时大银举动了夺回它们失去的比例而执行的创新。
贷款卖出与贷款证券化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贷款卖出导致将贷款的全部或一部分所有权从发起银行转移出去,贷款资产自身不发生任何本质性改变;而贷款证券化则将贷款组合转变为可在资本市场上买卖的证券,创造出了新的投资工具,资产性质发生了改变。
贷款卖出的成长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大范围的公司并购,形成贷款卖出市场快速发展的最首要活力。为了满足公司大范围杠杆交易的资金需求,增强与其余金融机构特别是证券公司的竞争,银行发放的贷款数量急剧增长,也促使贷款卖出业务以从来没有过的范围扩大。
此外,20世纪80年代的国际债务危机促使了低收入国家债务二级市场的诞生,这也形成助推贷款卖出市场发展的重要原因。当下,第三世界债务市场已形成最活跃的贷款再卖出市场之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纽约和伦敦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之间形成了专门卖出欠发达国家债务的二级市场,该市场的范围越来越大,年交易额从1984年的20亿美元上涨到1997年的5.3万亿美元,1997年仅巴西的债务交易额就达到1.44万亿美元。二级债务市场的显现大大提升了欠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债务的流动性,也致使现代金融交易方式愈加多样化,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给予了许多的选择工具。在这个市场中,投资银行充当了做市商的角色,它们大批购入、出售国际债务,并供应该市场的报价服务。
当下国际债务市场又更深一步细分成布雷迪债市(Brady Bonds)、主权债市(Sovereign Bonds)、正常贷款市场(Performing Loan)、不良贷款市场(Non-performing Loans)四个市场。布雷迪债券和主权债券均为由债务国政府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其不同点在于两者的风险度和信誉度,布雷迪债券由专用的美元帐户担保,风险低、信誉高,其利率环境较低;主权债券没有美元担保,首要反应一国政府的信誉度,其风险代表了一国的主权风险,利率环境较高,一般比同期布雷迪债券要高出4%左右。
">编辑]贷款卖出的类型
1、更改(Novation):无追索权。
2、参与(Participation)参与:无追索权,卖出银行保留服务权。
参与是指买进联贷的一部分,但对借款人仅具制约性的契约控制权等权利。特色如下:
买方并不是原贷款契约当事人,所以该契约对于贷款卖方与借款人仍具有效力。 贷款卖方在契约条款的变更上,仅具有部分控制权。3、转让(Assignment):有追索权、或有负债。
受于参与型的监控成本及隐含风险,致使贷款卖出仍有此外一个方式,即转让型贷款卖出。美国有胜过90%的国内市场贷款卖出即属此类。贷款转让是指联贷主办银行或参贷行把原贷款一部分转让予其它银行,而受让银行对借款人仍具契约控制权等权利。特色如下:
所有权在卖出时已经移转,所以买方对于借款人有直接的请求权。 美国国内的贷款移转,一般会涉及模范商业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的申报困难。 ">编辑]贷款卖出的作用
1、从银行来说
1)贷款卖出给银行导致了许多的盈利机会。
2)贷款卖出便于银行回避管制。
3)通过买入贷款,有利于银行达到贷款组合的多元化。既分散了风险,又开拓了新的投资领域。
2、从借款人来说
对借款人来讲,贷款卖出促进了融资的便利性。受于贷款具有卖出的机会,银行一般会更易于满足借款人完全的资金要求,使其不必与多家银行执行联系,进而既节约了前期信贷费用又扩大了筹资机会。同期银行间形成贷款以求卖出的竞争动机也会促成贷款利率被压低而更深一步减弱借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