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运货物的定义
“通运货物”是指以船舶或航空器装载从一国国外启运,经该国设立海关地点不换装运输工具,继续运往其余国家的货物。
受于国际货物运输的原因,运输工具需中途靠港或降落,其装载的未到达目的国的货物并没有卸下,在运输工具完成靠、降作业后出境继续运输。海关对此类通运货物的治理首要是防止通运货物与其余货物的混卸、误卸,监管其继续运往国外。
通运货物的海关手续
装载有通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到达我国第一个口岸办理国际运输工具进境申报手续时,运输工具主管应在向海关申报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口数据书》或《国际民航飞机进口舱单》上注明通运货物的名称、数量。海关对申报内容核实后,监管相关通运货物出境。
海关对通运货物的监管要求
(1)通运货物自进境起至出境止,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从运输工具上卸下;
(2)运输工具因装卸其余货物需要倒装卸下通运货物时,应向海关申请,在海关监管下执行,并如数装回原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