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诺成合同
依据合同的成立能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合同各方就合同首要条款意思表明统一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它不依靠物的交付。如:借贷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能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没有在于一方能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首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明统一(即促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促成合意之后,还务必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可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一般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比如,依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聘用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运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但是此种分类并不是绝对不变。比如,运输合同并不是均为实践合同,也有一部分为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意义
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余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余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背该义务便造成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余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导致先合同义务,违背它不造成违约责任,可组成缔约过失责任。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分理论的历史演变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起因为古罗马。在古罗马社会初期,商品交换不发达,且多局限于部落内部执行。对该种偶然执行的交换,交换双方当事人投入了充分的关注,采取了相似敬神般的特定仪式以期交换顺遂执行,而最终达到交换的目的。法律也侧重于对形式的保护,规定契约务必经历特定的形式才可造成法律上的效力,即“使法律执有制裁工具的,不是一个允约,而是附着一种庄严仪式的允约”。最初的契约形式分为两种:“曼兮帕蓄”方式与“耐克逊”方式。伴随契约理论的成长,这两种形式渐渐为“口头契约”、“文书契约”、“要物契约”及“诺成契约”的分类所取代。要物契约显现于共和国末年,是通过物的交换而缔结的契约,包含消费借贷、运用借贷、寄存和质押四种类型。这四种合同均为无偿的,即当事人缔结契约的首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经济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某种特定的关系(消费借贷、运用借贷和寄存的缔结是基于相互信赖的关系)或为了特定的目的(质押是依附于借贷合同的,是以保证借款的归还为目的)。该种无偿性要求法律基于公平的考虑予以一方当事人以特殊的保护。要物契约的显现是法律“首次把道德上的考虑作为‘契约’观念的一个巨大革新”。诺成契约的显现晚于要物契约,是指通过合意而形成无须任何手续的契约。在它诞生之初,仅适用于买卖、租赁、合伙、委托,但它解脱了形式的束缚,“开创了契约法的新阶段,所有现代契约的概念均为从这个阶段发轫的”。
罗马法对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分为《法国民法典》所接纳。但《法国民法典》对实践合同的规定与罗马法有所不同,是将交付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而非成立要件。而且《法国民法典》仅规定了一种实践合同,即“本义上的寄托”。(所谓“本义上的寄托”是指当事人一方接受他方动产执行无偿保管,并负责返还原物举动。相似于古罗马时的寄托与中国的保管合同。
几种有名合同的特质概括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