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务必具有灵活性,即当显现无意中情形时,有能力更改方向而不必花太大的代价。
灵活性原理是指策划计划时要留有余地,至于实施计划,一般不应有灵活性。
比如,实施一个生产作业计划务必严格准备,否则就会发生脑组装车间停工待料或在制品大批积存的现象。对管理者来看,灵活性原理是计划工作中最重要的原理,在任务重、计划期限长的情形下,灵活性便显现出它的作用。
灵活性原理,指行政计划的灵活性越大,因将来无意中事件引起损失的机会性就越小,两者是反比例关系。灵活性原理是行政计划工作中最首要的原理,它首要针对计划的策划过程,使计划自身具有适应性,要求计划的策划“量力而行,留有余地”。至于计划的实施,则务必严格精准,要“尽力而为,不留余地”。
灵活性原理的制约条件
诚然,灵活性是由一定限度的,它的制约条件是:
1. 不能总是以延迟决策的时间来保证计划的灵活性。由于将来的未知性是很难完全预料的,假使制定人一味等候收集许多的信息,以便尽量地将将来或许发生的困难考虑周全,当断持续,就会坐失良机,招致失利。
2. 使计划具有灵活性是要付出代价的,甚至自此而得到的好处或许弥补不了它的费用开支,这就不符合计划的效率性。
3. 某些情形往往根本无法运用灵活性。即存在该种情形,某个派生计划的灵活性,或许致使全盘计划的改动甚至有落空的危险。比如企业销售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问题,或许达到不了既定的目标。假使允许其灵活处置,则或许危及全年的利润计划,进而影响到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改造计划、提供计划、薪资上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