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莫森(Jan Mossin)是最早研究保险需求的主流经济专家,1968年他在《政治经济学杂志》(JPE)上发表的《理性保险买入之研究》一文中提出了下方两个非常有名的看法:
第一,当保费是在保单精算价值(纯保费)的基础上加之一个正比例的附加费用而形成时,对于规避风险的个体来看,最优的选择是买入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
第二,假使该个体具有递减的绝对风险规避系数,那么,保险就是一种“劣质品”。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两个暗含的如果基础上的,即个体只面对一种风险,而且处在风险中的风险标的数量是固定的(与财富或者收入无关)。
但是,莫森的结论显然与现实不吻合。对经济生活的事实观察显示,个人在投保时并没有总是买入不足额保险,而且保险也不是一种劣质品。由于,假使说保险是一种劣质品的话,那么保险在贫穷国家应当愈加繁荣,在发达国家则应该相对萧条,而现实并没有是如此。自此不难看出,莫森这篇论文提出了两个悖论。那么后人是怎样解释这两个悖论的呢?
第一个悖论(最优选择能否为不足额保险)吸引了大量学者的研究兴趣。有人表示,假使更改保费的定价如果,这一结论将很难得出。比如,假定保费的附加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相似总量税),那么足额保险会是最优选择①。仍有一部分学者表示,假使更改一下个人的举动如果,那么,莫森的结论将令被弱化甚至完全不成立。然而,最故意义的击穿依旧分析规模的扩大。这一击穿发生在 80年代初期,它是民众通过把保险作为一种财务上的赔偿请求权这一观察事实纳入分析框架而获得的。其实,早在1959年马克维茨就已经认识到,对金融资产的需求是针对一组证券组合,所以务必考虑各种资产的随机收益率之间不完全的有关性(Markowitz,1959)。Mayers和Smith(1983)等人最先将这一分析逻辑应用到保险业。依据证券组合的分析逻辑,对一种风险的保险需求不应与制定人面对的其它风险割裂开来而孤立地分析。也就是说,即便各种风险能够相互独立,保险需求也是不可分的。当一个人考虑对某种风险的需求时,他务必考虑所面对的其它风险,考虑该种风险与这些其它风险的有关性,考虑这些其它风险能否可保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保,而且还要考虑某些保险是不是强制性的或者能否可以享受补助,等等。所以,当一种风险与其它风险存在负有关性时,对此种风险买入部分保险(不足额保险)就有机会是最优选择;相反,假使此种风险与此外一种不可保风险呈现正有关关系,那么,不管该保险的定价能否公平,足额保险全会或许是最优选择。在考虑证券组合的情形下,对可保风险买入足额保险的理由在于保险市场自身的不完备。如此,在不更改莫森分析模型自身(期望效用模型)的情形下,民众通过拓展分析的视野处理了莫森的悖论。
对于第二个悖论来看,曾有一部分学者觉得保险不仅是一种劣质品,而且依旧一种吉芬品。但总起来说,民众对这个悖论的意向不大,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民众迅速就认识到,保险是一种财务上的赔偿请求权,它并没有适合于我们从一般消费品中归纳出来的产品概念;其次,莫森的结论所赖以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现实中差不多不存在。由于莫森假定:个人的财富可以增长,但其中处在风险中(有机会遭受损失)部分的财富数量维持不变。而在事实经济生活中,财富数量改变一般代表着有机会受损部分的财富数量(风险标的数量)亦在改变,这对处理第二个悖论已经充足。
①很显著,假使引入信息不完全此悖论也可解快。如假定被保险人对损失的机会性(或者数量)发生高估,那么即便附加费用是依照一固定比例确定,被保险人的最优选择依旧足额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