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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税制理论

外汇网2021-06-19 14:19:23 131

简述

最优税制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何征税才可保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困难。受于理论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即政府对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习惯偏好不完全了解这个基础之上的,所以更具有现实意义。

信息的不对称致使政府在征税时丧失了信息优势,在博弈中处在一种不利的地位,在自然秩序作用下无法高达帕累托最优状态,我们只能通过制度的安排,使之靠近于这个状态。最优税制理论就是在这个时候悄悄兴起。

税收的基本原则首要为效率与公平,最优税制应当是同期兼顾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制。税收的效率原则要求税收不干预资源的配置,维持一种中性,以免产生对纳税人的举动的扭曲。也就是税收只有收入效应,而不造成替代效应,在收入效应中,只有资源的从私人手中转移到政府的手中,而替代效应则会由于个人举动的扭曲而造成效率的损失。税收的公平性应当是在收入的分配中体现,横向公平为同等福利水平的纳税人应同等纳税,纵向公平为不同福利水平的纳税人应不同纳税。

最优税制理论的基本如果条件

最优税制理论的基本如果条件如下:

(1)市场状态如果:个人偏好、生产技术(一般可得到接连范围收益)和市场结构(完全竞争市场)要清晰表明出来。

(2)政府的举动能力如果:政府务必通过一套交易成本较低的、有限的税收工具体系来筹措既定的收入(工具的选择与个人的消费有关,纳税义务与经济政策无关的一次总负税不予考虑);

(3)标准函数如果:多人的模型中,以社会福利函数作为标准函数,计算各种结果,以期来作为选择税收工具的标准。

早期最优税制理论

1927年,年轻的剑桥经济专家拉姆齐(Ramsey)在解答老师庇古(Pigou)的一篇作业中天才地处理了一个有关最优商品税的困难:假定一次总付税不可行,对于征收给定的税收收入,最优的商品税率应当是多少,才可使税收产生的超标负担最小。在一连串如果条件下,拉姆齐得出,对商品课税的最优税率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成反比。一般来看,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弹性很小,而高档品的需求弹性相对较大,拉姆齐法则要求,有效率的税收应对生活必需品课以高税率,而对高档品课以低税率。

最优所得税困难是一个更古老的困难。与最优商品税假定不存在公平困难相反,最优所得税最初的研究对效率采取了完全忽视的立场。埃奇沃思(Edgeworth)提出,当每个人的边际牺牲相等时(纵向公平原则),社会效用损失最小,这就代表着最大边际税率为100%。当收入高达某个等级时,当事人的所有增长的收入全会用以交换税收,如此,一个非常大的机会性是高收入者将放弃工作,选择闲暇。受于损失了效率,政府的收入反而差于课征低税率的收入。斯特恩(Stern)通过对税收与劳动供给的研究,得出最优所得税率与劳动供给弹性负有关,当劳动供给弹性小,即对薪资率的变动显现为不敏感时,较高的税率不将对劳动供给决策,进而对经济效率造成大的影响,反之,若劳动供给弹性很大,对薪资所得课以较高的税率则会致使事实薪资率的下滑,从而引起更大的劳动供给的降低。

197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到者詹姆斯•莫里斯(Mirrlees)对激励条件下最优所得税困难做出了经典性研究。在考虑了劳动能力分布状态,政府最大化收益,劳动者最大化效用,以及无不定性、无外部性等一连串严格假定的情形下,他得出了一连串引人瞩目的结论,其中二点就是对高薪资率和最低薪资率都应课以零(边际)税率。

最优税收与生产效率是最优所得税理论的又一重要构成部分。宏观经济有效率,包含交换和生产的有效率,其条件是产品的边际转换率等于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税收在产品边际转换率和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中各自插入一个税收契子,致使二者不再相等。生产偏离生产机会曲线,产生效率损失的扭曲效应。最优税收设计在理论上可以达到生产的效率,或使税收产生的超标负担高达最小,但如果非常严格。比如,假使政府征税能力不受制约,可以对公司征收100%的税润税等。相关结论是不确定的,取决于特定的如果条件(斯蒂格里茨,Stiglitz,1987年)。

新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添长理论的兴起为最优税制理论研究开拓了广阔的空间。新添长理论强调,经济上涨不是由经济外部原因即外生变量产生的,而是由经济系统内生原因决定的。在新古典经济上涨模型中,受于经济上涨由作为外生变量的技术进步决定,所以从政策意义上表达,中长期经济政策不能影响经济上涨,诚然也就不存在能长期促进经济上涨的最优税收制度。而在新添长模型那里,觉得促进经济上涨的技术进步是经济内部原因决定的内生变量,技术进步可归结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积攒的结果。如此,经济政策就可通过作用于人力和物质资本的积攒而影响到技术进步率,进而对经济上涨造成影响。

新(内生)上涨模型大差不差可以分为下方几种类型:

1.把技术进步归结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积攒的结果。如把技术进步完全归结为物质资本的积攒,产出以净投资率增长(切米利 Chamley,1986.卢卡斯Lu-CaS,1990);把技术进步归于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共同积攒的结果,人力资本积攒首要通过教育与培训开支和时间投入达到。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生产可分为二种情形,一种是二者生产技术相同(Barro,1992),其他是人力资本、物质资本生产采取不同的技术,生产中运用的人力资本份额不同。

2.技术进步采取了新的投入品(中间产品)和投入质量提升的形式,研究和发展(R&D)上的投资生产了质量更好,生产力更高的投入品,如此旧的投入为新的投入所取代,产出得到提升。(罗默,Romer1989)。

3.技术进步具有外部性。一个企业的投资致使的人力资本积攒和物质资本积攒,即新知识和新技术从一个企业流向其它企业,一个国家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也是如此,当代的人力资本积攒可以造成跨代的效应,这些都可以对产出的增长造成影响。

在新添长模型的基础上,最优税制理论有了新的成长,首要表当下相关促进技术进步的最优所得税困难,包含资本所得税和劳动所得税及其相互关系。

1986年,切米利率先提出,在长期——在这里假定居民的存在具有无限期界,假使为有限期界,则结果大为不同——最优资本所得税率应为零。由于对资本所得课税会致使资本投资的跨代扭曲效应,而对劳动所得应课以正税,由于劳动所得税只能造成期内劳动与闲暇选择的扭曲,这和现实中对资本所得应课以重税的看法形成显著的对比。阿特卡森(Atkeson,1999年)等通过逐一放宽切米利的如果条件,检验并支持了切米利的看法,觉得对资本所得课税是个坏主意。当人力资本作为内生投入参与生产时,其积攒与物质资本积攒一起组成了技术进步的基础,对劳动和资本所得课税会减低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积攒,从而减弱上涨率(金King,雷贝洛Rebelo,Picorrino,1993年,雷贝洛,1991年,皮科尔多,Picorrino,1993年等),所以,长期中,对资本和劳动所得的最优税率都应为零(巴尔,Bull,琼斯等,Jones,1993年,1997年,若比尼Roubinil,l996年)。

最优税制理论

对上述结论的研究包含二方面的探索:

其一是在理论上探讨对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所得减税的上涨效应。卢卡斯(1990年)的一个封闭经济的内生上涨模型假定人力资本生产中物质资本的比例为零,即人力资本生产完全由人力资本投入而达到,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当取消对资本所得课税时,资本存量、消费和福利分别有一个明显的增长(分别为60%、6%和5.5%),但经济上涨率没有变。金和雷贝洛的模型则假定物质资本在人力资本生产中的比例为三分之一,当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的税率下滑时,不仅资本存量和福利水平有显著增长,经济上涨率的提升也是明显的。这显示,模型如果中的人力资本生产和物质产出的生产中要素比例对分析的结果有很大影响。卢卡斯(1988年)得出,当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生产中运用的人力资本份额不同期,最优资本所得税与劳动所得税的课税比例取决于二者生产中的相对人力资本密集程度。

皮科尔多把作为中间投入品的物质和人力资本同最终消费品区别开来,当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生产与最终消费品生产中存在不同的物质资本密集度时,其相对高低就影响到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所得的最优课税困难。假使资本生产中物质资本密集度好于消费品生产,那么对劳动所得的课税应胜过对资本所得的课税,反之,应对物质资本所得课征较多的税。当人力资本积攒和研究与发展造成的中间品共同作为上涨的活力时,有模型表明(埃纳森等,Einarsson,1997年):减税造成明显的福利增长效应,而且中间品模型表明出更大的福利效应。如,劳动所得税或资本所得税下滑10个百分点(从25%到15%),中间品模型中,福利水平分别增长19.01%和16.4%。

其二是用经验报告来检验。受于新添长理论没有得出有关最优税制困难的确定结论,经验检验显得尤为重要,但大部分经验报告分析结果显示,税率和上涨无关(坦兹,Tanzi,2000年)。这显示立足于上涨效应基础上的最优税制理论仍有待发展与完善。

评价

积极意义

最优税制的成长历经了一个效率原则到兼顾公平原则的转变。在自由主义的传统下,民众注重的是效率,把公平放在理想中,二者是不可兼得的。最优税制理论却通过引入社会福利函数,运用数学方法,从理论上探讨效率和公平的协调困难。最优税制理论从最初的理想状态回到了与现实结合的状态。理想中的最优税制是建立在信息完全对称的如果基础上的,而在现实中,个人能力是私人信息,政府无法掌握,信息存在着不对称,最优税制理论就是在正视这些困难的基础上发展的,所以致使最优税制理论研究具故意义。 最优税制理论是对税收调控作用的从新认识。在自由主义经济学的传统中,市场是万能的,税收要维持中性的原则,不能干预市场的正常运行。但是伴随民众对市场失灵的认识,税收被觉得在存在失灵的领域具有调控作用。现代的最优税制理论愈加清晰了税收在市场中的调控作用,该种作用不仅在失灵领域,而且还作用于非失灵领域。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对市场运行执行调控,其目标定位于降低经济波动、促进经济上涨、.增长就业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最优税制理论无论是从如果上依旧从模型建立的意义上,均为为调控经济这个目标服务的,这致使我们对税收的调控作用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

2. 理论的局限性

不难目睹,最优税制理论是建立在如果基础上的一种模型化的理论。其适用性仍有待我们执行研究。毕竟市场是个复杂的综合体,有些指标可以数量化,但诸如预期、偏好、心理、习惯等原因无法数量化,这为我们运用数学工具处理经济困难导致了麻烦。最优税制理论忽视了政治、制度和管理能力原因,这也是最优税制理论不能运用于事实的税制选择的首要原因。

罗森(Rosen)曾如此评价最优税制理论“他无意去预见现实世界税制会形成什么,也无意去解释这些税制为何会显现,由于这些理论很少关心策划税制所根据的制度和背景”。布坎南(Buchanan)则觉得该理论没有把政治现实考虑进去,是一个极大的失误,由于税制的设计是在大的政治和宪法环境下策划的,假使忽视这一点,即便得出了理论上最优的模型也将是无效制度安排。尽管最优税制理论为我们给予了一部分理论标准,但这些理论标准并没有是对任何国家都具故意义的,它建立的基础是特定国家的经济、政治、管理、文化、历史等。而且,这一理论自身也仍未尽善尽美。比如,作为最优税制理论基础是福利经济学,财政学家们把税收的公平原则、中性原则等与福利经济学的原则结合起来,根据社会福利函数求得最优税制的标准。但社会福利函数着重放在如何使效用最大化困难上,忽视了其余社会目标。

对我国税制设计的启示

(一)税收工具的可行性

最优税收研究了消费者的选择如何被运用到税制设计中来,这取决于政府可得到的信息。即便政府清除了市场失灵、保证了竞争举动进而保证了生产效率,但政府也不或许拥相关于每个人的能力、秉赋、偏好以及生产机会的信息。所以,政府只能依据消费者在选择他们的工作时间、职业以及收入、消费方式的过程中所表明的信息,设计最优税收工具。所以税制设计灵敏地依靠于可得到的信息,更深一步地讲,依靠于具体可行的税收工具。也就是说,政府可得到的信息的微小改变对于可运用的税收工具、税制设计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我国有关个人收入的信息很少而且不牢靠,非货币薪资性的收入所占的比重过大,薪资以外仍有各种福利性分配,这些都游离于所得税的税基之外,所得税的功能承受很大的制约。我们在运用最优税收理论设计税收工具时,应当充分考虑现实的税收征管情形,而不能简单地接纳西方的理论。

(二)理论前提条件

最优税收理论标准模型是在严格的如果条件下得出特殊的结论,不能被当作一般规则,事实运用到税制设计时要审慎。如最优税收理论的均一税率商品税成立的条件是:(1)最优的统一总额收益;(2)同一的线性恩格尔曲线;(3)加性的分离;(4)收入的离差仅由薪资率决定。上述这些假定是非常严格,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差不多不存在。在我国不或许存在最优的统一总额收益,而且不同收入、不同宗教信仰致使在消费方式等方面存在本质性差别,所以我们应当在具体设计税收时把这些原因考虑以内。在标准最优税收理论中,税制设计的唯一约束条件是相关偏好和禀赋的资料,但我国的制度、政治、行政管理、组织结构和文化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这些原因全将对最优税收理论在我国的运用造成极大的影响。

(三)税收对消费者福利和政府收入方式的影响

最优税收标准模型假定:所得税务必对所有纳税人的全部所得课税,商品税能够对所有的商品课税。但在我国很多税种只有局部或特定的覆盖面,这或许极大地更改了税收归宿。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只覆盖总人口的小部分,首要局限在城镇地区,差不多没有涉及到我国发达地区的农村,这或许使税收归宿显著区别于西方的所得税,所以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个相对低效的税收工具。我国的国情或者制约了税收工具的规模,或者更改了税收工具的作用,所以我们在税制设计时应当修改最优税收理论的标准模型,拓展这一理论以适应我国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国情。

参考资料

http://wiki.mbalib.com/wiki/%E6%9C%80%E4%BC%98%E7%A8%8E%E5%88%B6%E7%90%86%E8%AE%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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