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
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为推动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目标计划,由联邦德国和法国倡议,经1978年7月共同体九国首脑会议讨论,并于同年12月5号在布鲁塞尔举办的共同体理事会上通过会议,建立欧洲货币体系。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创建并采取有多种职能的欧洲货币单位(ECU),以代替欧洲记帐单位(European Unit of Account,EUA)。 ECU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是由共同体九国货币构成的一个“货币篮子”。当时英国虽未参与欧洲货币体系,但英镑却是 ECU的构成部分。依据共同体会议,在欧洲货币体系运行初期,ECU的币值和组成,与欧洲记帐单位相同,即以共同体九国货币作为定值的基础,依据每个成员国1969~1973年国民生产总值及其在共同体内部贸易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其货币在 ECU内占有权数和金额。依次为:联邦德国27.3%=0.828德国马克,法国19.5%=1.15法国法郎,英国17.5%=0.0885英镑,意大利14%=109里拉,荷兰9%=0.286荷兰盾,比利时7.9%=3.66比利时法郎,丹麦3%=0.217丹麦克朗,爱尔兰1.5%=0.00759爱尔兰镑,卢森堡0.3%=0.14卢森堡法郎。然后按当天汇率, 将各成员国货币所占的金额换算为其中一种货币金额,相加后得出该种货币当天对ECU的比价。 ECU的牌价由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管部门逐日编制发布。至于 ECU中各成员国货币所占的权重,则要在欧洲货币体系成立后6个月内重行研究确定,6个月后,每隔5年调整一次。ECU自建立以来,各成员国货币所占权重已调整过三次:首次是1983年3月23号;第二次是1984年9月17号,受于希腊德拉克马加入而执行调整;第三次是1989年9月20号,受于西班牙比塞塔和葡萄牙埃斯库多加入而又一次执行调整。调整后各种货币所占权重为:联邦德国马克占30.1%,法国法郎占19%,英镑占13%,意大利里拉占10.15%,荷兰盾占9.4%,比利时法郎占7.6%,卢森堡法郎占0.3%,丹麦克朗占 2.45%,爱尔兰镑占1.1%,希腊德拉克马占0.8%,西班牙比塞塔占5.3%,葡萄牙埃斯库多占0.8%。ECU仍依据成员国货币所占权重和金额,按当日市场汇率,用加权平均法逐日计算确定和发布。用途
ECU是一种没有现金、没有中央银行而又具有多种货币职能的特殊货币。首要用途有:①作为确定各成员国货币间固定比价(中心汇率)和波动程度的标准。ECU采取固定汇率制,即首先确定体系内部的每一种货币对ECU的中心汇率。 如1987年1月12号调整后的各成员国货币对ECU的中心汇率为:1ECU分别等于2.05853德国马克, 6.90403法国法郎,42.4582比利时、卢森堡法郎,2.31943荷兰盾,7.85212丹麦克朗,0.768411爱尔兰镑,1483.58 意大利里拉等。各种货币对ECU的中心汇率确定后,即可算出体系内部两种货币之间的比价。 欧洲货币体系又规定,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可以在中心汇率上下各 2.25%内震荡(意大利里拉对其余货币为上下各6%)。如此,可算出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对货币汇率的上下干预点。欧洲货币体系中心汇率已经历多次调整,调整的原因首要是各成员国的通胀、国际收支和经济上涨的不均衡,其中通胀率的高低对各成员国之间的固定汇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②作为欧洲共同体内部经济往来的记帐、计算、承受共同费用、统计和结算的货币单位。 ③作为成员国货币当局的储备资产。按规定,成员国应向欧洲货币体系缴存20%的黄金或美元储备,欧洲货币体系则相应拨付等额的ECU单位,作为成员国的储备资产。 ECU自建立以来,运用规模逐渐扩大。除共同体国家外,西欧各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也开始办理以ECU计算结算的存款、贷款、发行债券、国际贸易结算、旅游支票、信用卡等业务。其作用已为逐渐增多的国家所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每日发布人民币对 ECU的汇率,在对外贸易中也运用ECU。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