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Invitation of offer)
什么是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它是指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明。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的一种预备举动,但不是订立合同的一种必经程序。要约邀请仅仅在于促成对方发出要约。要约邀请在相对人发出要约以后,在经历自己的允诺,才可使合同有效成立。
要约邀请的分类
1、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条所述的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表明书,不仅向他人(特定的人和不特定的多数人) 邀请发出要约,还提出了某些交易条件。商业广告则分为提出交易条件和单纯宣传两种情形。当事人还可以在要约邀请中提出交易条件的保障。
以格式条款为例可以表明困难,由于格式条款一般提出了交易条件。格式条款既可以以要约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以要约邀请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运营者利用店堂告示(格式条款的一种表现方式) 提出:“假一罚十”,这个“假一罚十”的意思表明,不是要约(由于它缺少合同必要条款) ,只能是要约邀请;在严格意义上它也不是交易条件,而是交易条件的保障。运营者供应合格的商品是首次给付, “假一罚十”,是第二次给付,是首次给付不符合约定的演变,是缔约责任(合同无效时)或者违约责任(合同有效时) 的承受。要约邀请中“假一罚十”、“缺一罚十”这一类诺言假使不能证实为先合同义务或者不承认其可以演变为合同义务,则相对人就会二次受害。
本文觉得,提出交易条件或提出交易条件保障的要约邀请,可以组成法律举动。该种法律举动是单方法律举动。该种要约邀请之所以是法律举动,是由于它根据邀请人的意志,在邀请人与受邀请人之间造成了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受邀请人是权利主体。这个权利是依照邀请人单方面的意志造成的。
2、未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
“询价”就是这样,甲方给乙方去信,问:“你公司的自行车以多少钱一辆销售?”此询价即使被学者们习惯地觉得是要约邀请,但是它并没有包含交易条件,即不包含合同的条款,因此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意思表明。真正的意思表明,能够造成私法上的效果,能够在当事人之间造成法律关系。“在民法之所谓意思表明,乃就以其为法律举动组成部分即要素而为观察,自非具有足够形成法律举动之内容,不得称为意思表明。”
我国《合同法》把要约邀请都规定为意思表明,已经偏离了意思表明的本质。对不能因当事人意志内容造成法律关系的要约邀请,也不是事实施为,由于它依然是一种表明举动。现行《合同法》第15条把所有建议相对人发出要约的举动,都规定为意思表明,导致屈就了学者的一般看法,它的危害能否认或者忽略了要约邀请作为意思表明的效力。
以上分析显示,要约邀请的法律意义不仅在于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仍在于提出交易条件以及与交易条件相关的条件,而且这些条件可以拘束邀请人,可以组成先合同义务,也可以进入合同,演变成合同义务。假使作为意思表明的要约邀请,没有合同的内容或者条件,还能发生效果意思吗? 还能在当事人之间造成权利和义务吗? 答案是不能。假使要约邀请不能发生效果意思,不能在当事人之间造成权利和义务,它的存在价值就承受了考验。
要约邀请的常见形式
1、寄送的价目表
价目表仅指明什么商品、什么价格,并没有指明数量,对方不能以“是”、“对”或者“答应”等肯定词语答复成立合同,自然不符合作为要约的组成要件,只能视作要约邀请。商品价目表的发送,是商品造成者或者销售者推销商品的一种方式。该种方式诚然表达举动人期望订立合同的意思,但并没有显示他人表明允诺就立刻促成一个合同。
2、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特殊买卖方式。一般觉得,在拍卖活动中,竞买人的出价为要约,拍卖人击锤(或者以其余方式)拍定为允诺。拍卖人在拍卖的刊登或者以其余形式发出拍卖公告、对拍卖物的宣传介绍或者宣称拍卖物的单价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3、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是一种特殊的签订合同的方式,普遍应用于货物买卖、建设工程、土地运用权出让与转让、租赁、技术转让等领域。为了公平、合理、有效地运用纳税人的财产,防止官商勾结造成腐败,一部分国家规定,凡涉及国家与私人企业之间的大宗交易,如国家订货、市政建设等都务必采取招标投标方式。我国在土地运用权出让与转让、建设工程等方面也有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该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在最靠近公平、合理的单价上促成交易、签订合同。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通知或者招标公告的方式,向不特定的人发出,以吸引投标人投标的意思表明。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依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发出的包含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表明。对于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觉得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允诺。
4、招股表明书
招股表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由公司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或者公司经准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表明义书。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务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相关文件,招股表明书是其中之一。
招股表明书应该附有发起人制作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此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表明。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务必公告招股表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公司经准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务必公告招股表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规定要策划招股表明书并向社会公告,其目的是让社会公众了解发起人或者公司的情形和认股人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承受的义务。
招股表明书是向社会发出的要约邀请,邀请公众向公司发出要约,买入公司的股份。认股人认购股份,为要约,公司出售股份,为允诺,买卖股份的合同成立。但是,假使发起人逾期未募足股份的情形下,则依法失去允诺的权利,认股人撤回所认购的股份,招股表明书是要约邀请,但并不是一般的要约邀请,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这一点与一般的要约邀请不同。
5、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是指商品运营者或者服务供应者承受费用、通过适当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供应的服务的广告。商业广告的目的在于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优越性,并以此引诱顾客买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对于商业广告,均觉得是要约邀请。但法律并没有消除商业广告假使符合要约的要件也可以形成要约。如广告中说:“我公司现有某型号的水泥1O00吨,每吨价格200元,先来先买,欲购从速。”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期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明,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明。与要约的区别首要有:
1、依据当事人的意向来区分。要约包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旨,而要约邀请导致期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明。
2、依法律规定做出区分。这是指按法律清晰规定为某种举动是要约依旧要约邀请来区别。
3、依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假使订约提议的内容中包含了合同的首要条款,则为要约,否则为要约邀请。
4、依据意思表明是针对特定人依旧不特定人发出来区分。要约邀请大部分情形下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
5、依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
要约邀请导致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好意相对人产生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没有承受法律责任。下方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表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