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浮动(Joint Floating)
什么是联合浮动
从汇率浮动的方式区分,浮动汇率体系可分为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
联合浮动又称共同浮动(linked floating)、集体浮动(group floating),是指参与联合浮动的国家集团内部成员间的货币实施固定比价,并规定波动程度,各相关成员有义务保持该比价,而对集团外部国家的货币则采取同升共降的浮动汇率。
成员国之间的波动程度为±1.125%,成员国整体对美元的浮动程度为±2.25%。该种体制有人称为“蛇行于洞”体制,故联合浮动也称蛇形浮动。联合浮动的目的是抵制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下图为欧共体成员国货币的联合浮动。
联合浮动
联合浮动的造成
20世纪70年代,以美元危机为首要内容的资本主义货币危机时断时续,对世界经济的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1973年3月11号,欧洲经济共同体9国财长会议促成协议,率先建立联合浮动集团,3月19号开始实施联合浮动。参与国有共同体成员国比利时、丹麦、法国、联邦德国、荷兰、卢森堡及非成员国瑞典和挪威。此外,3个共同体成员国英国、爱尔兰和意大利则因货币极不平稳和其余原因,暂不参与联合浮动,继续实施单独浮动。参与联合浮动的国家货币之间仍维持固定比价,汇率上下波动程度定为2.25%。当成员国间汇率波动胜过这一限幅时,相关国家里央银行就要执行干预。对集团以外其余货币的汇率,则随市场供求关系改变,任其自由浮动。成员国中任何一国货币汇率一旦承受抛售或抢购等打击时,参与联合浮动的各国则采取统一行动。
受于参与联合浮动的各国经济实力存在差异,利害关系并没有完全统一,联合浮动的基础比较脆弱。比如,法国、挪威和瑞典就先后退出了联合浮动。1979年3月13号,欧洲共同体九国布鲁塞尔会议促成的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的协议正式生效。依据该协议,除英国外的8个共同体成员国都参与联合浮动集团,各成员国货币之间确立中心汇率,其上下总波动程度仍为2.25%;意大利里拉为6%;1989年6月19号,西班牙正式加入欧洲货币体系,其货币对中心汇率的波幅也规定为6%。欧洲货币体系内部汇率先后多次调整,以保证成员国之间汇率联合浮动的长期平稳。
欧洲货币体系的联合浮动
欧洲货币体系(European Monetary System,简称EMS)联合浮动机制的内容包含:
1、确定每种成员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欧洲联盟成员国建立的一种货币单位,代替欧洲记帐单位,以欧洲联盟十五个成员国货币各占一定权数计算定值的)的法定中心汇率,每种货币离中心汇率的最大波动程度称为最大偏离界限,最大偏离界限=±2.25%×(l—权数)。
它是依据每种货币在欧洲货币单位中所占极数的大小而不同,即权数大的货币的最大偏离界限应差于权数小的货币的偏离界限,以使权数大的货币有义务把自己货币汇率的波动约束在较小的程度内。另外,还规定偏离警示线,它是最大偏离界限的75%,其作用是作为每种货币偏离同欧洲货币单位中心汇率的警示指示器,当高达偏离警示线时,该国货币当局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高达偏离最大界限。
2、确定八种成员国货币每对货币之间的法定中心汇率,规定相互汇率波动的程度不得胜过中心汇率的±2.25%,意大利里拉较弱,同其余成员国货币的汇率波动程度可扩大到士6%(1995年已临时扩大为15%)。
各国货币间形成相对固定的平价网汇率体系。当每对货币间汇率改变胜过士2.25%时,双方货币当局有义务执行干预,即硬币一方抛售本国货币,软币一方买进本国货币,相互执行支持,使双方汇率从新复苏到允许的波动程度之内。八种成员国货币对其余货币实施共升共降的浮动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