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建立,是以货币一体化理论为根据的。“区域”是有特定含义的最适度货币区,这个区域是由一部分彼此间商品、劳活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胀比较靠近,经济政策比较协调的国家(地区)构成的一个独立货币区,在货币区内通过协调的货币、财政和汇率政策来高达充分就业、物价平稳和国际收支平衡。
欧元是最适度货币区理论的伟大实践。受于欧洲各国小而多,它们的济济发展水平靠近,它们有相同的历史文化背景。欧洲货币制度的建立和欧元的正式起步,标志着现代货币制度又有了新的内容并进入了一个新的成长阶段。
欧盟15国中,除希腊、瑞典、丹麦和英国外,其余11国(法国、德国、卢森堡、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奥地利、爱尔兰)已形成首批欧元国。欧洲中央银行设在德国的金融中心法兰克福,首任行长是荷兰人威廉•杜伊森贝赫。依照欧元系统汇率转换机制,在1999年1月1号欧元正式起步的同期,确定了欧元对11国货币的汇率,各成员国货币与欧元之间的汇率到2002年(过渡期内)各国货币被欧元取代以前完全固定,并没有得更改。2002年1月1号起,欧元的钞票和硬币开始流通,欧元的钞票由欧洲中央银行统一设计,由各国中央银行负责印刷发行;而欧元硬币的设计和发行由各国分头完成。2002年7月1号,各国原有的货币停止流通,就在此时,欧元将正式形成各成员国统一的法定货币。种类区分
区域性货币制度首要有西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海货币制度、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等。区域性货币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统一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
西非货币联盟制度
西非货币联盟制度,最初建立于1962年5月12号,当时由非洲西部的塞内加尔、尼日尔、贝宁、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马里、毛里塔尼亚等7个成员国构成。1963年11月,多哥加入了该联盟。西非货币联盟成员国原系法国的领地或殖民地,是法郎区的一部分,这些国家在独立前后的一段期间,运用的货币为“法属非洲法郎”,1962年11月1号,西非货币联盟成立了“西非国家里央银行”,作为成员国共同的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在各成员国设有代理机构,总行负责策划货币政策,管理外汇储备,发行共同的货币“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供各成员国运用。
中非货币联盟制度
中非货币联盟制度由喀麦隆、乍得、刚果、加蓬和中非共和国5个成员国构成,这些成员国原来亦系法国殖民地,也是法郎区的一部分,与西非货币联盟成员国一样,独立前后运用的货币也是法属非洲法郎,1973年4月1号,中非货币联盟成立了共同的中央银行,称为“中非国家银行”,总行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发行共同的货币“中非金融合作法郎”。西非和中非两个货币联盟尽管各自发行不同名称的货币,但都采取盯住法国法郎的货币发行机制,两种货币是等值的。
东加勒比货币联盟制度
东加勒比货币区也属于区域性货币联盟制度,该币种区由安提瓜、多米尼加、格林纳达、蒙特塞拉特、圣卢西亚、圣文森特等国构成。1965年,东加勒比货币区各国成立了共同的货币管理局,废止了以前的货币——“英属西印度元”,开始发行“东加勒比元”,实施与英镑挂钩的联系汇率。1976年7月7号,东加勒比元与英镑脱钩,改为盯住美元,20多年来,汇率一直固定在2.70元兑1美元的水准上。该币种管理局统一发行区内各国共同运用的货币——“东加勒比元”,但不负责对各国银行的监督,不规定上缴存款准备金,也不承受“最后贷款人”的义务。1983年10月1号,东加勒比货币区成立了东加勒比中央银行,取代了以前的货币管理局。
欧洲货币联盟
伴随欧洲联盟成员国经济金融一体化进度的加速,一种具有新的性质和特点的区域性货币制度——欧洲货币制度正在诞生。
欧洲货币制度是从欧洲货币联盟开始的,其起源可以追溯至欧洲经济合作组织于1950年7月1号建立的“欧洲支付同盟”以及1958年取代了该同盟的“欧洲货币协定”。“欧洲支付同盟”和“欧洲货币协定”尽管起步了欧洲货币联合的进度,但仍未对欧洲货币一体化提出具体设想,当时的出发点首要是促进成员国经济和贸易的成长。真正把欧洲货币统一提上日程则是在欧共体建立之后。1957年,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意大利6国签署《罗马条约》,欧洲经济共同体宪章出台。1969年12月,欧共体正式提出建立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并设计了时间表,但最初的10年进度并没有顺遂。1979年3月,欧共体当时的12个成员国决定调整计划,正式开始实行欧洲货币体系( EMS)建设规划,1988年后,这一进度显著加速。1991年12月,欧共体12个成员国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政治联盟条约》和《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
《政治联盟条约》的目标在于实施共同的外交政策、防务政策和社会政策,《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规定最迟在1999年1月1号以前建立经济货币联盟( Economic and Monetary Union 简称EMU),到时在该联盟内达到统一的货币、统一的中央银行以及统一的货币政策。《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经各成员国议会分别准许后,1993年11月1号正式生效,就在此时,欧共体更名叫欧盟。1994年成立了欧洲货币局,1995年12月正式决定欧洲统一货币的名称为欧元(Euro)。1998年7月1号欧洲中央银行正式成立,1999年1月1号欧元正式起步,依照计划,1999年到2001年,为欧元起步的3年过渡期。形成发展
建立
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建立,是以货币一体化理论为根据的。20世纪60年代初,西方经济专家蒙代尔率先提出了“最适度货币区”理论。他觉得,要使浮动汇率更好地发挥作用,务必放弃各国的国家货币制度而实施区域性货币制度。他所指的“区域”是有特定含义的最适度货币区,这个区域是由一部分彼此间商品、劳活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胀率比较靠近,经济政策比较协调的国家(地区)构成的一个独立货币区,在货币区内通过协调的货币、财政和汇率政策来高达充分就业、物价平稳和国际收支平衡。
阶段
区域性货币制度的成长过程大差不差历经两个:
①较低阶段,各成员国仍维持独立的本国货币,但成员国之间的货币采取固定汇率制和自由兑换,成员国以外由各国自行决定,对国际储备部分集中保管,但各国维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和财政货币政策。
②较高阶段,区域内实施单一的货币;联合设立一个中央银举动成员国发行共同运用的货币和策划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监督各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对成员国的政府执行融资,办理成员国共同商定并授权的金融事项等;各成员国之间不再维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实施资本市场的统一和货币政策的统一。
对应
区域性货币制度一般与区域性多国经济的相对统一性和货币联盟体制相对应。20世纪60年代后,一部分地域相邻的欠发达国家首先建立了货币联盟,并在联盟内成立了由参与国共同组建的中央银行,该种跨国的中央银举动成员国发行共同运用的货币和策划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70年代末欧洲开始了货币一体化进度。
实施区域性货币制度的国家首要在非洲、东加勒比海地区和欧洲,西非货币联盟制度、中非货币联盟制度、东加勒比海货币制度、欧洲货币联盟制度都属于区域性货币制度。与国际货币制度
国家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和区域性货币制度之间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1、适用规模不同
国家货币制度是指一国政府以法令形式对本国货币的相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与调节等加以规定所形成的体系。国家货币制度是一国货币主权的一种体现,由本国政府或司法机构独立策划实行,其有效规模一般仅限于国内。
国际货币制度亦称国际货币体系,是支配各国货币关系的规则以及国际间执行各种交易支付所根据的一套安排和惯例。国际货币制度一般是由参与的各国政府磋商而定,一旦商定,各参与国都应自觉遵守。
区域性货币制度是指由某个区域内的相关国家(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里央银行来发行与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的制度。它的适用规模限于适当的区域内。
2、内容不同
国家货币制度的内容首要包含:规定货币材料、规定货币单位、规定流通中的货币种类、规定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规定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以及规定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国际货币制度一般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①确定国际储备资产,即便用何种货币作为国际间的支付货币;哪些资产可用作国际间清算国际收支逆差和保持汇率可被国际间广泛接受的国际储备资产;一国政府应持有何种国际储备资产用以保持和调节国际收支的需要。②确定汇率制度的类型,即采取何种汇率制度,是固定汇率制依旧浮动汇率制,能否确定汇率波动的目标区,哪些货币为自由兑换货币。③确定国际收支的调节方式,即显现国际收支不均衡时,各国政府应采取什么方法执行弥补,各国之间的政策措施如何协调。
区域性货币制度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在各成员国仍维持独立的本国货币的条件下规定成员国之间货币的兑换关系,其他是在实施统一货币的条件下,对统一货币的货币单位、流通中的货币种类、货币法定支付偿还能力、货币铸造发行的流通程序以及货币发行准备制度执行规定;
3、作用不同
国家货币制度首要是为了保证一国货币和货币流通的平稳,国际货币制度通过建立平稳的国际货币秩序、供应充足的国际清偿能力并维持国际储备资产的信心、保证国际收支的失衡得到有效而平稳的调节来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活动的成长。区域性货币制度通过货币区内协调的货币、财政和汇率政策使货币区内各个国家达到充分就业、物价平稳和国际收支平衡。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国家货币制度与国际货币制度是两种并行的、作用方面不同的货币制度。每个国家对内达到国家货币制度,对外则要遵循国际货币制度;国家货币制度与区域性货币制度是相互替代的。一个国家假使实行区域性货币制度就务必放弃原有的国家货币制度,发行共同运用的货币和策划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各成员国之间不再维持独立的国际收支,实施资本市场的统一和货币政策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