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签署背景
2003年6月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安民副部长代表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梁锦松司长,共同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总的目标是:逐渐降低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渐达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降低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实行与今后修订的原则是: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顺应双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促进平稳和可连续发展;达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先易后难,逐渐推动。
2003 年10月17号,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澳门正式签署了《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六个附件文本。双方就全部内容促成统一,首要包含: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方面。
2004 年10月27号,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共同主持召开《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并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2004 年10月29号,《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在澳门召开。商务部副部长安民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历史意义
CEPA是“一国两制”原则的成就实践,是内地与港澳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是内地与港澳经贸交流与合作的重要转折点,是我国家主体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第一个全面实行的自由贸易协议。
CEPA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经贸安排,带有显著的自由贸易区特质。从宏观角度看, CEPA的基本目标是:逐渐取消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渐达到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经贸合作水平。
首要特点
1. CEPA是一个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协议,内容丰富,领域普遍。CEPA是内地目前为止商签的内容最全面,放开程度最大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香港与澳门事实参与的唯一的自由贸易协议。其内容质量高,覆盖面广,在短时期内终结谈判并付诸实行,为内地参与其余双边自贸区积攒了丰富的经验,起到了开创性的作用。
2. CEPA既符合WTO规则,又符合“一国两制”的方针。CEPA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中实施的放开措施完全符合WTO规则。CEPA签署后,港澳地区仍保持其自由港的地位,也完全遵循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同期,CEPA通过各类放开措施,逐渐降低和清除两地经贸交流中的制度性阻碍,促进了内地与港澳之间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经济的融合,也符合内地与港澳经贸发展的事实情形。
3. CEPA是放开的。CEPA第三条规定,“双方将通过持续扩大相互间的放开,增长和充实CEPA的内容”。2004年至今,双方在CEPA框架下相继签署了多个补充协议,这是CEPA放开性的具体体现。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的关系安排
简介
《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由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号正式签署。
其首要内容包含三方面:(1)两地达到货物贸易零关税;(2)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3)实施贸易投资便利化。即:从2004年1月1号起, 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 (涉及食品、药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符合原产地规则进入内地时,可享受零关税优惠;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涉及的行业包含诸如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广告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等个七个部门;有关投资便利,规定大陆将于通关及电子商务等七个领域简化手续以便香港资金愈加自由地进入内地。
CEPA的签署使香港与内地的经贸联系愈加紧密,它标志着中国入世后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显现历史性的变革。
CEPA的签署使香港与内地的经贸联系愈加紧密,它标志着中国入世后香港与内地经济关系显现历史性的变革。签署CEPA是中国经济一体化战略的重要环节,是构建祖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的“大中华经济圈”的起点,是本质性区域经济合作的第一步,其追求的利益是长远的,产生的影响也会是普遍而深刻的。
依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方面,由2004年1月1号起,273个内地税目涵盖的香港产品,只要符合原产地规则,都可享有零关税优惠。这些产品包含部分电机及电子产品、塑料产品、纸制品、纺织及成衣制品、化学制品、药物、钟表、首饰、化妆品及金属制品等;最迟于2006年1月1号前,只要符合CEPA的原产地原则,香港厂商都可经申请享有零关税优惠。香港特区答应在协议下对所有原产于内地的货品保持零关税,而且不将对该等货品实行制约性贸易法规。
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规定17个服务行业得到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答应在7个规模内增强合作,包含:贸易投资促进、通关便利化、商品检验检疫、电子商务、法律透明度、中小企业合作、中医产业合作。
《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目录:
《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正文
附件一:有关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行
表1 内地对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的产品清单
附件二:有关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
表1 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附件三:有关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
原产地证书格式
附件四:有关放开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允诺
表1 内地向香港放开服务贸易的具体允诺
表2 香港向内地放开服务贸易的具体允诺
附件五:有关“服务供应者”定义及有关规定
附件六:有关贸易投资便利化
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2004)
2004年10月27号《〈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签署。依据补充协议,从2005年1月1号起,内地对《第二批内地对原产于香港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的产品清单(现有生产产品)》中列明的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施零关税;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照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历外资审批。
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二》(2005)
2005年10月18号《〈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签署,在2003年签署的“安排”和2004年签署的“安排”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内地更深一步扩大对香港放开。
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三》(2006)
经国务院准许,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2006年6月27号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专程前来香港出席“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的商务部相关主管表明,依据“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更深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对香港扩大放开,并增强与香港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会展、信息技术、视听、建筑、分销、旅行、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放开允诺基础上,更深一步采取15项具体放开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制约,2项属于减弱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9项属于放宽地域、运营规模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借鉴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经验,推动内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助推内地与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为“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并将更深一步探讨具体合作内容。
商务部相关主管表明,“安排”签署3年来,以内地和香港各界人员的共同付出下,实行进度顺遂,成效明显。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实施“安排”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安排”允诺的内容,持续提升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四》(2007)
2007年6月29号,在香港特区政府总部新翼一楼会议室,在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家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和约80名嘉宾的见证下,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及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会签署了CEPA第四份补充协议,协议涵盖28个服务领域的放开措施,全部措施将在2008年元旦起生效。
唐英年表明,今次补充协议的内容相当丰富,包含40项涵盖28个服务领域的放开措施,当中11个领域如公共事业服务、安老服务和环境服务等更是新添的服务领域,全部措施将在2008年1月1号起生效。此外,在金融合作、会展合作和助推专业人士资格互认方面也有新合作内容。
他表示,补充协议四加强和扩阔了业界进入内地市场的机遇。比如,在银行业方面,内地答应将香港银行入股内地银行的资产要求则由100亿美元降到60亿美元,更会增强和香港的金融合作,包含为香港银行以内地指定
地方开设分行设立绿色通道,和积极支持内地银行赴港开设分支机构运营业务。
协议同期更深一步放宽多个服务业进入内地的规定,包含减弱香港旅游社及医疗服务以内地运营的资本要求,及放开会议展览服务业等。据了解,在旅行方面,香港旅游社以内地开设合资及独资旅游社的运营总额要求将分别降到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而内地亦将允许香港服务供应者在泛珠九省设立的旅游社申请试点运营相关省份居民的港澳游旅游团。在医疗服务方面,协议同期容许具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医生,以内地独资运营,而投资门坎更大幅从2000万元减到1000万元。
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表明,今次的补充协议是放开程度最大的一次,共有11个领域,且是以往从未涉及的,令CEPA对香港放开领域增长到38个。另外,放开模式亦许多样化,第一次容许内地企业来香港供应跨境服务,他觉得这利香港的服务业优势。比如,内地让香港服务供应者在广东省及上海市试点举行出国展览、及支持和配合香港举行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等。上述和其它新放开措施,都有助香港和内地的成长充份发挥自己的优势,长远巩固与内地的经贸关系,并支持国家的成长。
据表露,CEPA实行的首3年已为香港创造约36000个新岗位,导致逾50亿元额外投资,预计将来两地经贸将有更不错发展前景。
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五》(2008)
2008年7月29号,经国务院准许,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CEPA补充协议五)。
依据补充协议,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将于17个领域共采取29项具体措施,更深一步对香港扩大放开。在17个服务领域中,新添的领域包含采矿和勘探有关的服务领域。所有服务贸易的放开措施于明年1月1号生效。补充协议五还推出了3项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和2项专业资格互认措施。
此外,经中央人民政府准许,香港与广东省以先行先试形式,在广东推行共25项放开和便利化措施,其中17项措施已纳入CEPA协议五。即使其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放开措施不多,但广东省港澳办相关主管表明,愿意港股直通车在广东先试。
内地与香港CEPA《补充协议六》(2009)
《<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2009年5月9日在香港签署。该协议扩大内地对香港服务贸易放开和经贸合作,使《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经国务院准许,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当日在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该协议将在10月1日起正式实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港联系办副主任郭莉出席签署仪式。 依据《<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内地答应推出29项市场放开措施,涉及20个服务领域,涵盖了香港多个具发展优势的重要行业,包含旅行、银行、证券、会展、法律、运输、创意产业等,其中“研究和开发”“铁路运输”为两个新添领域,使《安排》涵盖的服务领域总数由40个增至42个。 内地推出的市场放开措施中,在旅行方面,运营赴台旅行的内地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行签注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停留,以利于内地及香港旅行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行产品。在银行方面,香港银行在广东省设立的分行可在广东省内设立“异地支行”。在证券服务方面,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可在广东省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香港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为三分之一。 为配合“循序渐进”的放开模式,《<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中包含了9项以广东省为试点的放开措施,涵盖法律、会展、公用事业、电信、银行、证券、海运及铁路运输等领域。 在增强金融合作方面,《<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允许符合条件且经中国证监会准许的内地证券公司依据有关要求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研究以内地引入港股组合“交易型放开式指数基金”。 在专业资格互认方面,《<内地与香港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加入了多项激励资格互认或技术交流的措施,涵盖会计、建筑、房地产及印刷等领域。 在医疗领域,香港药剂师可以内地考试和注册。 整体来说,新措施能提高香港服务供应者以内地的竞争优势,不只有助于企业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也有助于助推内地与香港长远的经济发展,继续发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作用。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的关系安排
简介
2003年10月17号,在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和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见证下,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澳门签署《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从2004年1月1号起,澳门273项商品零关税进入内地市场,并在2006年以前所有澳门商品享有零关税待遇;内地对澳门18个服务性行业实施准入;另外,内地与澳门将于七个领域增强合作。
《安排》首要框架包含三慷慨面,一是货物贸易;二是服务贸易;三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在货物贸易方面,依据两地货物贸易和海关监管的事实,内地对澳门原产地的货物,分两批实施零关税。第一,从2004年1月1号开始,会对澳门有较大事实利益的273个税务商品,包含部分化工产品、纸制品、纺织服装、首饰制品、医药产品、食品、电子及电制产品等,作为首批降税的产品,实施零关税。第二,从2006年1月1号起,所有原产澳门的货物均可获内地零关税政策。服务贸易方面,《安排》涉及的服务业领域有: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广告、会计、法律、仓储、医疗及牙医、物流、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分销、运输、旅行、建筑、视听、银行、保险、证券、电讯等18个行业。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包含七个领域的合作:1、投资促进;2、通关便利化;3、商品检验检疫、食品安全、质量标准;4、电子商务;5、法律法规透明度;6、中小企业合作;7、产业合作。内地与澳门将增强上述七大领域的合作,同期双方还清晰在金融和旅行的合作内容,加速对专业人士资格的相互承认的磋商。
澳门CEPA与香港CEPA的原则内容上基本统一。同期顾虑到澳门的事实情形和经济差异,“安排”中也充分体现了澳门的特点。安民副部长举例说,受于和香港产业结构不同,澳门享受零关税的二百七十三个商品税目与香港有所不同。澳门受于没有深水港,澳门的很多货品务必经历香港转运,不给澳门产品转运的权利,享受CEPA就会打折扣,所以予以澳门产品特殊的宽容,就是澳门可以经历香港向内地转运。在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香港有中医药的合作,澳门这方面比较薄弱,“安排”中就转换成一个产业合作,“给澳门弹性,空出一个摊位,在上面摆东西”。澳门CEPA不仅包含了多部分澳门当下生产的产品,仍有一部分当下仍未生产但有机会生产和预备生产的产品,如不锈钢餐具、电影以及一部分电子产品等,为今后澳门新产业的成长预留了空间。
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2004)
2004年10月29号,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二》(2005)
2005年10月21号,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三》(2006)
经国务院准许,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2006年6月26日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
在香港出席“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发展论坛”的商务部相关主管表明,依据“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在“安排”及其两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更深一步在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澳门放开,并增强与澳门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的合作。
在服务贸易领域,从2007年1月1日起,内地在法律、建筑、会展、视听、分销、旅行、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原有放开允诺的基础上,采取13项具体放开措施。其中,4项属于放宽股权制约,1项属于减弱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8项属于放宽地域、运营规模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
在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为支持和配合澳门产业结构向适度多元化的方向转变,双方在贸易投资便利化原有的产业合作领域中增长会展业合作;同期为助推内地与澳门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双方决定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为“安排”贸易投资便利化领域。
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四》(2007)
经国务院准许,2007年7月2号,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长谭伯源在澳门签署了《<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下方简称“《<安排>补充协议四》”),该协议将在2008年1月1号起正式实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驻澳办主任白志健、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佐洱出席了签署仪式。
依据《<安排>补充协议四》,内地对澳门的放开更深一步扩大。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28个领域采取了40项放开措施,其中11个领域为此次新添领域,分别是计算机及其有关服务、市场调研、与管理咨询有关服务、公用事业、建筑物清洁、摄影、印刷和出版、笔译和口译、环境、社会服务、体育。在法律、医疗、房地产、人才中介、会展、电信、视听、分销、保险、银行、证券、旅行、文娱、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个体工商户等17个领域,在原有放开允诺的基础上,分别采取了取消股权制约,减弱注册资本和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运营规模和运营地域制约等更深一步放开措施。另外,还增长了金融合作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内容。截止当前,内地对澳门服务贸易的放开领域高达38个,放开措施182项。
签署仪式后,廖晓淇与谭伯源共同会见了记者。廖晓淇说,CEPA签署四年来,以内地和澳门各界人员的共同付出下,各类工作进程顺遂。CEPA的实行提升了两地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水准。
廖晓淇表明,《CEPA补充协议四》在澳门业界比较关注的领域,采取了较为放开的措施。比如:在旅行领域,澳门旅行社以内地设立合资、独资旅游社的年旅行运营总额分别由12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降到不差于8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并将运营赴港澳国外游试点业务由广东省扩大到泛珠三角其余八个省、自治区。在会展领域,允许澳门服务供应者在广东省、上海市设立的企业试点运营出国展览业务,支持和配合澳门举行大型国际会议和展览会。在银行领域,将澳门银行入股内地银行提出申请前一年年底总资产由不差于100亿美元降到不差于60亿美元;支持内地银行赴澳门开设分支机构运营业务等。
廖晓淇说,今后内地将继续认真实施CEPA相关规定,积极落实CEPA各类内容,持续提升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水平,促进两地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
谭伯源说,《安排》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实行,有力地促进了澳门与内地经济的更深一步融合,为澳门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导致了许多的机遇,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澳门的支持。相信在这些措施的助推下,两地经贸交往会愈加频繁、紧密,相互贸易与投资会更好地发展,两地经济会越来越繁荣。
内地与澳门CEPA《补充协议五》(2008)
2008年7月30日,《〈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在澳门特区政府总部签署。该协议将在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分别代表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在“安排”补充协议五文本上签字。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中央驻澳联系办公场所副主任高燕、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外交部驻澳特派员卢树民、澳门特区海关关长徐礼恒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新签署的《〈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包含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两方面的内容,共有28项具体措施。
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会对原有已放开的16个服务贸易领域作更深一步深化放开,包含会计、建筑、医疗、计算机及其有关服务、人士供应与安排、印刷、会展、分销、环境、银行、社会服务、旅行、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同期,新添加与采矿有关服务、与科学技术有关的咨询服务2个领域,使服务贸易总放开领域高达40个。
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内地在原有的8个合作领域外,新添了1项“品牌合作”,并答应在4个方面增强合作,包含:增强两地在品牌领域的交流与沟通;在品牌保护的法律法规策划和实施方面交换信息;增强在培训、考察、出版刊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网站宣传、展会推介、举行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增强两地品牌的推广促进活动,使总计合作领域增长至9个。
为更深一步增强粤澳经贸合作,并加深广东省作为《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先行先试作用,“安排”补充协议五将于医疗、人才中介、环境、社会福利机构、旅游社、船务、道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8个领域内,更深一步扩大澳门服务供应者在广东省内的可运营或试点运营领域、更深一步减弱在广东省内有关行业的关口和授予广东一部分审批权,以促进粤澳两地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姜增伟表示,《〈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的签署,体现国家对澳门经济发展的支持,它必将为澳门供应有利帮助。
姜增伟强调,内地将继续增强与澳门沟通,更深一步完善《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容,助推内地与澳门的共同发展。
谭伯源强调,“安排”补充协议五充分体现广东作为《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对澳门的先行先试作用。今后,澳门将透过粤澳合作联系机制,完善双方发展空间。
谭伯源表明,将激励许多澳门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动员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
“安排”补充协议五签署前,姜增伟和谭伯源分别率领两地代表团举办了《内地与澳门有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第7次联合指导委员会高层会议。其余意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分会
CEPA(China Electronics Purchasing Association),即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分会的英文缩写。
简介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采购分会(简称CEPA)成立于2003年8月,它由信息产业部主管,隶属于中国电子企业协会(CEEA),是由中国国内从事电子元器件采购与销售的单位以及其它有关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构成的全国性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它是电子信息产业元器件供需部门的中介性服务组织。当前,CEPA已拥有8,000多名会员,覆盖了中国绝多部分的元器件采购单位与OEM厂商。
宗旨
促进我国电子元器件采购行业信息化;联合整机企业的元器件采购人士,形成行业整体优势;为元器件采购人士供应国内外最新的第一手市场信息及采购根据;促进整机企业减弱采购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形成会员与政府、市场的桥梁与纽带。
任务
供应国内外元器件市场行情与价格分析;公布国内外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产品方面的权威性巨大信息;引进并推广国际电子产品物流及物料管理模式与信息平台;组织元器件采购人士参与国际元器件提供链管理与ERP培训;为电子企业供应积存元器件的处理方案和减弱成本的联合采购方案;组织国际知名元器件生产企业、一流的分销商及国际元器件行业协会与国内元器件提供与采购部门的对口交流与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