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积蓄银行)成立于1987年10月,并于2003年在烟台住房积蓄银行基础上经历整体股份制改造,改制变更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丰银行),英文名称为EVERGROWING BANK CO.,LTD.,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准许的全国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恒丰银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示》、《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示》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一级法人体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运营规模为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时间、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供应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供应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国务院银行监管部门准许的其余业务。